看了这么多讨论,很想讲一个“比例”的问题。
在谈之前,先去看看中东国家,包紧紧也出入限制了,性侵案还是世界多。
这事说到底就是全民观念问题,观念好的地方大家穿着、出入、行为自由也不用担心,观
念不好的地方,防范做再多,案件数量也降不下来。
而影响全民观念素质的事情是什么?就是平常ptt、生活中,我们用什么态度在面对这种
事啊!
你觉得性别先进国家和落后国家对于一个性侵案的发生,反应会不会一样?会有什么差别
?你想要活在哪一种国度?北欧还中东,你可以自己选。
不是北欧就没有性侵和性骚扰,但他们的人民是怎么看待这种事的,他们的“指责加害者
”比重绝对远远高过“请受害着要保护自己”,而中东国家则相反,甚至女人被性侵还有
罪。
如果你真的真的还是非常想提醒弱势性别要保护自己,那么至少做到一点,可以帮你看起
来不那么容易像指责,就是“比例”请均衡。
你有像提醒受害者的篇幅,去提醒潜在加害者不要侵犯别人吗?
你有像检讨受害者行为、讲话、去哪里一样,去指责加害者了吗?还是当作疯狗直接pass
?
你在规划著可以怎么劝告身边女性注意安全的同时,有花一样的心思去想犯罪者的惩罚、
判定可以怎么加重或改良吗?
酒驾的时候、随机杀人的时候,很少有在检讨被害人怎么会走在路上、怎么在睡觉,大家
对犯人都是义愤填膺的,怎么到了性侵案就好像标准改了,受害者似乎也可以检讨检讨了
呢?
你可能会想,酒驾、随机杀人的犯人很夸张,人家只是“走在路上”欸,人不会连上街的
权利都要被限制,只因为怕被撞被砍吧?
同理,女人穿着打扮、施展魅力、出入娱乐场所,也是身而为人类的自由权利,不应该因
为无法预期的恶意而被剥夺。
而那个“恶意”,绝对是可以靠全民的力量降低的,你如果是一个无论如何都要犯案的性
犯罪者,会比较敢在北欧还是阿拉伯犯罪?在哪里犯罪之后你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在哪里
犯罪后你若无其事理所当然?答案很简单,就看台湾想往哪里去了。
再强调一次,如果真的很善意想“提醒”,那么“比例”请务必注意,谴责加害者、制裁
加害者、分析加害者的篇幅,绝对不能少于“叫被害者保护自己”。
以“保护”之名行“控制”、“剥夺”之实,在教育、家庭、政治议题大家都熟到不能再
熟了,但性别议题却更容易落入这样的迷思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