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要求性侵受害者提告的人是不是很自私

楼主: ppegg (Mania)   2017-05-26 12:16:34
原po想说的,应该是
真正的性侵很难被定罪
因为决定性的证据不容易取得
就算真正的受害者勇敢站出来提告
也常常不起诉或败诉
很容易就被法律认证为非性侵,甚至被乡民打成合意
在这样的背景下
大家一头热要受害者去提告,去捍卫自己保护其他受害人,似乎就很不恰当…
也是有很多咨询单位在协助评估
但是当受害者鼓起勇气去咨询,被打枪说证据不足应该告不赢的时候,心里应该是很难受吧
个人觉得这跟伤害罪有点像
当事人说词,验伤单,路人证词,监视器
只是性侵常常只有第一项,二三四都没有
如果要保护自己,请记得第一时间到急诊验伤采检,有疑虑时随时开录音,遭受攻击时尽量大吼大叫吸引路人围观
乡民看到类似事件时,也不要随便被带风向
少嘴两句不会怎样,
说错话可是可能会推受害者走上绝路。
不起诉或败诉的也不见得是真的,
只是证据够不够而已。
※ 引述《minifriend (小朋友)》之铭言:
: 代PO
: (觉得原PO情绪有点....他说尽量嘘啦但是....)
:
作者: katanakiller (管他去死)   2017-05-26 12:19:00
工读生表示:没证据就是合意 没抓到就不是性侵
作者: s10153524   2017-05-26 12:21:00
要不然楼上是想要没证据就定罪?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7-05-26 12:23:00
无罪推定的确如此啊
作者: data8472 (data_8472)   2017-05-26 12:24:00
没证据就指控别人是性侵犯,这难道没问题吗?
作者: katanakiller (管他去死)   2017-05-26 12:27:00
没说要定罪阿 只是不爽 反正一开始就知道告不成
作者: SinkLife (黑屋瓦)   2017-05-26 12:27:00
楼上 所以原po意思是没证据就别提告 别检讨受害人不提告
作者: katanakiller (管他去死)   2017-05-26 12:29:00
然后只能帮QQ 真的有犯人也拿他没辙 大家都知道的事
楼主: ppegg (Mania)   2017-05-26 12:29:00
所以说很多是有事实但是没证据嘛,被性侵又告不成怎么办?
作者: s10153524   2017-05-26 12:30:00
只能宣导蒐证的观念了啊
楼主: ppegg (Mania)   2017-05-26 12:31:00
很多受害者因此只能吞下去然后一辈子人生扭曲忧郁精神分裂蒐证当然是重点。乡民对败诉的可能受害者也要宽容些…
作者: s10153524   2017-05-26 12:35:00
中小学教育应该加开法律知识课的的欸 还是现在已经有了
作者: tacovirus (小璋丸)   2017-05-26 12:39:00
根据元配条款,被已婚男性性侵如果没告成功一定被反告被反告败诉机率极高,所以被性侵没影片就吞了吧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7-05-26 12:42:00
推宣导蒐证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7-05-26 12:51:00
江国庆地下有知: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7-05-26 12:56:00
楼楼上 , 性侵不起诉不代表通奸就成立阿
作者: qazieru (=w=)   2017-05-26 13:11:00
1F马上被打脸 还扯工读生...可笑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5-26 13:12:00
结论就是告诉人受到的伤害可能比较大,被告比较不重要,所以不论判决结果如何我们都要从心底支持告诉人,因为可能只是难以举证,发挥社会的温暖,拍拍,你好棒
作者: type515 (type)   2017-05-26 13:12:00
推,一堆有阅读障碍看到性侵告不成就狂酸受害者,真不知道这样讽刺别人是什么心态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7-05-26 13:17:00
这证明我们的法律教育不足,欸还是应该是逻辑?基本的证据不足不起诉不等于被告真的没有作不法行为都不知道...是说我也是要考试恶K一下才知道犯罪跟不法行为是不一样的
作者: qazieru (=w=)   2017-05-26 13:20:00
法律就是我们社会的规则 想讨公道本来就该有法律
作者: skyviviema (天泽)   2017-05-26 13:20:00
本来就是这样 无罪推定是用在法庭上的你只能说法律上没罪 而不是推论成等于他没做
作者: qazieru (=w=)   2017-05-26 13:21:00
打错 该走 到底法律教育不足的是哪边啊?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5-26 13:22:00
所以就算被告无罪也要被贴隐形标签“疑似性侵犯”?
作者: skyviviema (天泽)   2017-05-26 13:22:00
但也可以说不能推论成他一定有做 就只能说法律上没罪不过我看很多喊无罪推定的人看被告无罪之后就会反过来酸受害者 说真的跟一口咬定人家有罪的态度上半斤八两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5-26 13:41:00
这不就又导向各自心证, 要马两方都不支持, 不评论要马选边站, 依自己对证据的信任程度相信某一方若乡民认为被告只是法律上无罪, 就是在指涉有实质犯行所以这非黑即白, 不发表意见, 一发表就是偏向某方
作者: iwillptt (ddda)   2017-05-26 14:18:00
sky大说的挺清楚的 刚好前面看到一篇新闻 p大可以搭配我是看看 应该有助厘清想法https://udn.com/news/story/2/2306211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5-26 14:41:00
那是就是我提到的 "依(乡民)自己对证据的信任程度"
作者: corif (Corif)   2017-05-26 14:41:00
那个……没证据你怎么知道有事实啊?除非是当事人或目击者。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5-26 14:43:00
如果乡民倾向同情支持告诉人, 在证据不足的情形下是否变成 "虽然告诉不成立, 但我们还是认为你有做"现在的风向从 "判决为王" 吹向 "判决为辅, 心证为主"
作者: acecup (旷野盗贼)   2017-05-26 15:00:00
现在的状况更像是发生凶杀案,尸体有了,验尸报告出来,因为没抓到凶手,直接否定凶杀案的存在,一律说成自杀
作者: data8472 (data_8472)   2017-05-26 15:02:00
嗯.. 原告单方面说法跟已经发现尸体明显是不同的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5-26 15:09:00
用命案比拟是自杀跟他杀的分别, 验尸无法确定死因
作者: yeats0114 (米米)   2017-05-26 15:17:00
推推
作者: skyviviema (天泽)   2017-05-26 15:24:00
简单来说不懂不确定的事情就不要乱评论就对了 至少不要在公开的地方补刀少酸两句又不会怎样 私底下要怎样想的确自由心证但至少人家又看不到
作者: thinkKing (想想)   2017-05-26 15:53:00
比较认同这一篇
作者: kerryting (以罗)   2017-05-26 17:03:00
同样同意不懂不清楚的事就别乱评论了,少嘴两句不会怎样
作者: deepred815 (蝴蝶结)   2017-05-26 17:33:00
推 原原po一堆嘘文看不懂文章的
作者: qazieru (=w=)   2017-05-26 19:37:00
嘘是没看懂文章 真棒的二分法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6 19:40:00
不要被带风向蛮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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