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要求性侵受害者提告的人是不是很自私

楼主: agill (Deportivo)   2017-05-26 12:03:17
我觉得很奇怪的一点,就是台湾为什么没有性侵犯公开资讯的法律
美国每个警察局门口,都会贴类似这种性侵犯的资讯
http://familyarrested.com/pedophiles-the-sex-offender-registry/
只要你犯过性侵犯的案子,就算你获得缓刑
你的名字住址照片和所有细节都会被到处贴,派出所一定会贴
这是全美国大街小巷都会看的到的东西
假如被性侵,去警察局报案接下来就是上法院打官司了
这种官司对于被告者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来说是很难无罪开释的
接下来就是有点昭告天下,只差没游街示众了
这种案子与论很难有杂念才是,跟杀人放火差不多几乎不可能帮犯罪者说话
很多被性侵的都是很小的孩子,哪个不是被诱奸的
根本就没有诱奸这一说
你跟未成年发生性行为,不管是发生前还后受害者感到不适
这就是强奸, raping,只有一条路能完全无罪,就是在法庭上
那个被你诱奸的人自己说是我强迫他要跟我性交的,老师说不要我还打了他一顿
要他一定要跟我做,我胁迫他一定要跟我发生的
就算被害人在法庭上不说话,这个强奸案的定罪事实也绝对成立
我知道台湾有很多恐龙的法官,就算夸张到让强奸犯缓刑不用坐牢
但至少昭告天下,所有强奸犯的隐私公开是必要的吧
这个责任不是在受害者告不告身上
我在美国居住多年,有一次是我自己没锁车,我去店里买东西
有一个青少年开了我车门,还没进去车里被我看到他就跑了
我只是去警局报个案,然后莫名其妙有一天法院就寄信来要出庭
那个小孩才14岁,在开庭前"已经被拘留多天!!!"
我真的超惊讶的,我心里还想说要不然不要告她好了
结果根本没有这个机会,因为已经报警好像算是公诉了吧
这个小孩也有其他三次偷车里东西被录到,只因为我"报了警"
然后警察就开始查了,然后看到其他三家的受害者也出庭了
最后被判了要感化矫正四个月,这跟坐牢没什么不一样啊
我后来知道了就是公权力这种东西其实有很大的责任
受害者其实只需要报警,其他东西包括警察局法院等等公权力就该开始做事
受害者只须等出庭而已啊!!!
后来那个青少年在进去感化院还有感化院内的表现都有法院寄信给我说明啊
最终出来后住那里在那上学我也被告知了
一整个过程我都在惊讶中度过,弄得我现在每次都锁车,怕又害到一个青少年啊
我觉得与论这种东西真的应该退场,让公权力去做他该做的事
若公权力不认真执行,那就监督公权力执行才是解决之道
※ 引述《minifriend (小朋友)》之铭言:
: 代PO
: (觉得原PO情绪有点....他说尽量嘘啦但是....)
:
作者: cake51640 (uuuu4ni)   2017-05-26 12:06:00
我觉得性侵唯一死刑最好惹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7-05-26 12:10:00
你没害到那个青少年 他自己要偷东西当然要受罚你该庆幸他在青少年时期被抓到 不然等他满18再犯案就不是判那么轻了
作者: SophiaLee (苏菲亚)   2017-05-26 12:12:00
本来就该这样 不然是要姑息养奸吗 难怪台湾ㄧ堆—还说什么不能对加害者公审 笑死我了
作者: mayii1020 (喵迋迋)   2017-05-26 12:13:00
还要自己陈述详细经过... 强迫回忆
作者: data8472 (data_8472)   2017-05-26 12:18:00
有点好奇,梅根法案执行到现在有什么客观的成效吗?
作者: rainyday013 (sky_zot)   2017-05-26 12:51:00
台湾法律真的呵呵 推这篇
作者: y800122155 (@__@)   2017-05-26 12:53:00
你这说法某种程度上不就说明了想诬陷别人非常简单?!
作者: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5-26 13:05:00
问一下 那个少年是尼个吗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7-05-26 13:11:00
那个资料还会寄给附近每一户人家吧...我之前有收过
作者: cashko   2017-05-26 13:12:00
应该公开+1
作者: hahachiao (乔)   2017-05-26 13:52:00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7-05-26 14:18:00
作者: c1230999   2017-05-26 18:50:00
推!!
作者: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26 20:55:00
台湾只会说,你干嘛不把车门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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