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司改决议通奸除罪化 防止下一个林奕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0:57:40
※ 引述《todao (心里有数)》之铭言:
: 可怜的女人,以后一堆人夫公然把小三带回家,小三当老婆面在那跟老公调情,老
: 婆也只能在那气噗噗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 告民事?哈哈哈。再大笑一次,哈哈哈。
: 就等著看有哪个老婆能告民事从小三那拿到满意的赔偿 XDDDDDDD
: 注意,这还是默认元配能靠自己搜证成功的结果了 XD
: (民事诉讼没有检警帮妳,先自己准备一笔征信社费用吧。有没有可能被敲?我不知。
X
: D)
: 不思考、人云亦云、帮人家抬轿的下场永远是最惨的,千古不变的道理。
用“保护元配”作为中心意旨来分析
也就是说,结婚之后对于配偶负有“性忠贞”之义务
违反义务则应该受到(刑事)惩罚
我来分析一下
意思是说
结婚之后配偶不能“不爱你”
无论你多“讨人厌”?
好,可以不爱但要跟你“做爱”?
好,可以拒绝跟你“做爱”
但不可以要求离婚,除非对方以你不愿意做爱为理由,“对方可以”诉请离婚
“ 但也可以不 ”
不离婚,你“惟一”合法做爱的对象
就是那个“你不爱的配偶”
也就是说,你有“禁欲”义务
如果你想满足性欲
你有两个选择
一、跟那个你不爱甚至讨厌的人做爱
二、触犯刑法通奸罪
这样的目的是,保护“配偶的心情”
真恶心
奇怪?为什么不保护宅宅的心情?
宅宅也可能因为暗恋对象跟别人啪啪
心里痛苦啊!
你说没有承诺
那爸爸爽约儿子出去玩是不是儿子要告老爸呢?
说来说去,为什么“一个人不希望另一个人不能跟另外的人做爱”的心情
有重要到要动用“国家”的“刑法”的力量来保护呢?
答案就是没有嘛!
什么时候有人告诉你“刑法”是“用来”保护你的心情的?
就算是通奸罪,不对,是“妨害家庭罪”!
保护的是“家庭”哪!
为什么?因为家庭才有公益性,你个人是你的私事啊!
“家庭”什么公益性?
作为社会负担基本功能的组织
必须确保它的安定性以发挥它的基本功能
“刑法”有用吗?
“家庭”私人性的本质,是否回归“民事”来处理?
这才是“现代国家”(你所谓干我们屁事的外国)
思考这个问题的“逻辑”
参考一下,很蠢吗?
“刑法”并不是拿来满足你“私欲”的工具
这是我的看法
请您参考一下
作者: todao (心里有数)   2017-05-18 20:58:00
妳脑补这篇跟我原文无关,慢聊不回。 XD我不认为再解释妳会懂,就按妳自己想的就好 XD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00:00
做爱有人会反悔 结婚也有人会反悔 这年头爱情真随便生孩子也很多人后悔 要不要塞回去算了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02:00
哪里无关?说不过下楼梯?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5-18 21:02:00
todao论述不具逻辑性,法律就是一套讲逻辑的书典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03:00
所以感情不能也不会后悔?后悔了要关起来?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04:00
人生要后悔的事情太多 但是婚姻是人类所有行为中 延续生命的
作者: todao (心里有数)   2017-05-18 21:05:00
惨了,被大师认证不具逻辑性了,以后我没逻辑了啦 XD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05:00
很重要的结合 不加强对婚姻、爱情的进入门槛 却认同随意退出
作者: todao (心里有数)   2017-05-18 21:06:00
那我走了 XD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06:00
凭什么认为每一个人的爱情、婚姻 都可以换算成一种金额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09:00
没有人要换算金额,那个金额补偿的不是你的情感,而是你的经济损失你别走啊,你一句都还没回我咧
作者: sai0613 (赛嗓)   2017-05-18 21:11:00
他回不出来啦别逼他了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13:00
讨论而已 如果只是要钱 为什么要结婚一开始 你们选择了另一半 婚姻的誓言 无论生老病死都是假的?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14:00
结婚是组织家庭啊,但失败的家庭勉强维持的实益是什么?不是假的,是理想,但理想也可能失败,因为现实跟理想不一样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16:00
不能承诺 为什么要承诺 现在几乎没有谁逼谁结婚 不结也可以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17:00
重点是这跟法律有什么关系?国手说一定会赢,输了难道要关吗?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18:00
因为离婚、后悔的人太多了 所以要废掉?甚至拿小三来解释承诺一辈子 可以随便弃守承诺?小三从来就不是婚姻的重点吧一个人选择了婚姻 到底应该对婚姻 负起怎样的 成年人的责任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7-05-18 21:19:00
别把婚姻神圣化了 婚姻就是一张契约书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20:00
那为什么要结婚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7-05-18 21:20:00
没达成契约内容 应该是叫违约的那个家伙赔钱来才对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20:00
为什么不可以弃守承诺,弃守承诺是不是就该被关?
作者: todao (心里有数)   2017-05-18 21:21:00
妳不需要我回啦,继续脑补就好了 XD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21:00
你可以理性的分析让我知道差别吗?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21:00
可以不结婚 可以不承诺 但为何骗人 我爱你一辈子 可以被允许
作者: DreamCome (你管我)   2017-05-18 21:21:00
你可以用离婚来解除你的义务,且以你分析的那段,我想请问你的意思是否在结婚之后要是没有爱了,只要对方不跟你离婚,就可以去跟别人发生性行为? 不管是否刑法存在通奸罪,肯定还是不行的吧。就算不触犯刑法你还是触犯民法啊,那我不知道你分析的那段意义何在?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22:00
那可以离婚在跟另一个人在一起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22:00
我脑补什么了?脑补你还有话说吗?XD就跟你说对方不一定愿意啊!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23:00
现在讨论的是婚外情 婚姻存续期间 背叛善意相信的一方信任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7-05-18 21:23:00
不是啊 实务上就是一堆渣男骗砲然后让老婆用刑法逼退小三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24:00
而且婚姻是有延续其后生活、家庭、孩子的存在 何以用钱计价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7-05-18 21:24:00
结果搞来搞去实际上劈腿外遇的那个都没有受到惩罚啊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24:00
我亲戚就是血淋淋的,他无法忍受跟老婆生活,结果一辈子孤单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25:00
我的问题是 为什么连对另一半都不可以使用刑法?感谢你个案分享 很抱歉我这边没有相似案例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26:00
事情分开看好吗?法律有可能这样处理问题吗?
作者: elle ( )   2017-05-18 21:26:00
谢谢你个案讨论通案 可以回到原问题了吗
作者: corif (Corif)   2017-05-18 21:26:00
婚姻是一桩契约,缔约之后除非有特定事项否则不允许单方面解约。契约关系中和特定对象以外者做爱则契约中的另一方有权提告要求惩罚。至于要爱谁,法律不管。要和别人做爱,请协调解约。其实没那么复杂。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28:00
对啊!所以纯私事跟“公法”无关啊不要拿公权力处理“私事”,这样要求过份吗?国家凭什么管我的私领域?
作者: corif (Corif)   2017-05-18 21:31:00
不过有一点,刑法可要求检警介入调查,民法记得是不行。那要抓奸就得要雇用民间机构或是自己来,但是没有公权力的介入会不会反而变成私闯民宅或侵犯隐私权之类的问题?
作者: DreamCome (你管我)   2017-05-18 21:32:00
我想请问一下外遇这件事是不是损及配偶的利益?结婚这件事是不是也代表你对对方负有义务? 在对对方负有义务的情况下,故意损及他的利益,为什么法律不能介入?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32:00
简单讲,这就好像有人欠你钱你森77,可以要求国家把对方关起来吗?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8 21:33:00
刑法也只能关几个月啊
作者: DreamCome (你管我)   2017-05-18 21:33:00
因为不是只牵涉到你的私领域,还有你配偶的权益啊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33:00
你协力厂商违约,可以要求把经手人关起来吗?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8 21:35:00
好吧 也许这外遇带来的伤害 关几个月就能弥补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35:00
先搞懂“公法”和“私法”的观念再来想这个问题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7-05-18 21:36:00
也是有配偶已经无感情,但是因为其他因素不愿意离婚的走到上法院诉请离婚呢?法官真的懒得管家务事,除非情节
楼主: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5-18 21:36:00
不是有人利益损失,国家就可以动用刑法,可以接受这观念再来谈吧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7-05-18 21:37:00
很明显无法继续维持感情,不然法官判不准离的机会还是比较高
作者: e3633577 (莫言默与)   2017-05-19 07:53:00
不爱不会先离婚?婚姻关系存续中外遇就不要扯什么爱不爱,本质就是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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