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陈星昨到案说明 检:16岁以上性行为无违法

楼主: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17-05-10 12:19:21
狼师陈星昨到案说明 检:16岁以上性行为无违法
才女作家陈奕含自杀风波越演越烈,关她遭狼师诱奸的说法有不同声音!被指涉诱奸少女
的补教老师陈星昨(9日)已到案说明,并对外发表公开声明,为自己辩护;侦办检察官今
(10日)亦对外说明情况,表示一切会依法处置、勿枉勿纵,但由于侦查不公开,现在尚不
能对案情下定论;然而,若陈嫌说词属实,16岁以上之合意性行为没有违法。
就我国刑法法条观察,对于个人性自主权的年龄以16岁为分水岭,16岁就享有完全的性自
主权。也就是说,如果不是违反意愿的性行为,上述事件并不构成妨害性自主、违反儿童
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
http://gotv.ctitv.com.tw/2017/05/506126.htm
心得:如果没有违法的话往后就不能随意冠以褒贬之称谓
事情发展至今,真相如何已经很难考究
关心的点在于补教界的生态,以及往后要如何避免这类的事情发生
另外不能以小说作为呈堂证据,以及事情未确定之前过多的猜测,无法确切真相
或许往后面对这些事情应该更审慎以对,太多片面的资讯,真实又如何,已不得而知了
大家的看法又是什么呢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10 12:21:00
not guilty!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2:22:00
这件事情上没违法是事实啊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7-05-10 12:23:00
嘻嘻嘻 可以往下一个惹
作者: evevt (eva)   2017-05-10 12:23:00
开始绝地大反攻惹 有权势就是这么好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5-10 12:25:00
嘴不嘴跟有没有违法无相关吧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10 12:25:00
大家言论小心,法院认证后就是开始要收网捕鱼惹
作者: ujikmn (ujikmn)   2017-05-10 12:25:00
只想再次问 为何陈星是狼师 希望能查出证据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0 12:25:00
查无不法 大家可以回家了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10 12:26:00
要回家得先把墙壁锤破鸭~
作者: wan0725 (芄芄)   2017-05-10 12:27:00
是没违法,但过得了自己的良心吗?除非被狗吃了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7-05-10 12:28:00
作者: WEBuffett (vv)   2017-05-10 12:28:00
不就他个人说法 而且这么刚好小说指他 他就刚好跟林交往合不合意 是看被害人的说法 没看过结婚了 还因为跟前男有合意交往 后来自行了断的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2:32:00
那有没违法 明明就有通奸罪... 另外鬼扯诱奸的人怎么都不见了??
作者: sammoon (sam)   2017-05-10 12:32:00
反正人都走了死无对证阿 小说办案神逻辑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10 12:32:00
他们去吃(真)自助餐了
楼主: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17-05-10 12:34:00
通奸罪是元配才会提出告诉吧?
作者: DarkerWu (糊涂)   2017-05-10 12:34:00
合意交往后自行了断很奇怪吗 就被甩了啊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5-10 12:36:00
为什么爱扯通奸罪阿,通奸罪的脉络只有陈兴的老婆是受害者陈兴跟林都是加害者欸
作者: kevin801117 (竹竿)   2017-05-10 12:36:00
本来就没有证据指出他违法 事实如何就不知道了
作者: satsuma0460 (JDIsuperior)   2017-05-10 12:38:00
那些说诱奸的女权主义者快出来面对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10 12:38:00
希望陈告死网友
作者: jauyuu (啾)   2017-05-10 12:43:00
查标案才对
作者: cc3937 (cc3937)   2017-05-10 12:45:00
有无违法和此事件是否值得探讨是两件事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10 12:47:00
干权势什么屁关系他有权势的也不是这条案子
作者: overpolo (米勒拆不拆)   2017-05-10 12:49:00
说通奸罪的要不要去搞清楚状况阿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7-05-10 12:50:00
所以一切合法 谢谢指教囉 = =
作者: InMemoria (InMemoria)   2017-05-10 12:51:00
以后补习班老师爽干女学生囉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10 12:52:00
他们又不是在上课时间怎样的....要怎样也是下课以后的事这样的话,又跟师生关系有何牵连?
作者: banana (我是太阳花)   2017-05-10 12:53:00
死无对证 谁知道前面几次到底是不是合意?如果真的完全合意 没有任何强迫言语诱骗的成分 就像一般人交往自然发生关系 为什么女方痛苦到生病 走不出来?我们也不能知道某人是不是像有些坏心的人一样会特意算准女生16岁 哄骗成功就可以无法律责任啊
作者: ela0314 (cozyclazzi)   2017-05-10 12:57:00
就算合意交往,不代表性行为也是合意的阿
作者: DarkerWu (糊涂)   2017-05-10 12:58:00
也不代表性行为是不合意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7-05-10 12:58:00
这真的无解 死人不会说话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7-05-10 12:58:00
现在是之前放话的家属跟立委要出来丢证据来推进度啊
作者: DarkerWu (糊涂)   2017-05-10 12:59:00
痛苦都是来自于被甩 这很奇怪吗 今天的问题是被甩的女生有忧郁症 所以轻生 不然其他部分 都跟一般失恋没太大差别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7-05-10 12:59:00
一直逼人出来 人家现在出来了然后呢?
作者: DarkerWu (糊涂)   2017-05-10 13:00:00
陈的问题则是道德瑕疵 吃学生很恶心 但是他没犯强奸 通奸 一堆奸都不算 要说的话就是通奸 但是通奸林与陈同罪被一起检讨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5-10 13:05:00
痛苦到生病 走不出来轻生 记得新闻上常看到吧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3:08:00
笑死人本来就是通奸 "有配偶而与人通奸,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 麻烦搞不清楚的多去读点书
作者: WEBuffett (vv)   2017-05-10 13:11:00
看来小说比个人说法可信 小说可以在2000多万人抓出他还不可信喔 找活人说法 双亲与陈说法完全不同阿 死人会说话 不就是用小说 双亲说法还跟小说对得上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杆)   2017-05-10 13:12:00
死无对证
作者: katanakiller (管他去死)   2017-05-10 13:13:00
扯右肩没用阿 本来就合法只有道德问题 继续爽吃XD嫌疑人说的话和小说办案都不可信 但死无对证 哈哈
作者: Freeven (夏舞枫)   2017-05-10 13:17:00
没违法是事实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3:18:00
看看推文 无知滥情有多么的可怕 XD
作者: qazieru (=w=)   2017-05-10 13:25:00
这篇居然没有人骂工读生耶....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10 13:26:00
因为没发薪水,工读生都跑光惹
作者: qazieru (=w=)   2017-05-10 13:32:00
可是照小说派的标准 这篇一堆都叫工读生才对啊?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3:34:00
笑死了,散场回家,大家转行了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05-10 13:37:00
就另外立法禁止师生恋 医病恋 等等....不过会有多少人支持...(茶
作者: qazieru (=w=)   2017-05-10 13:37:00
话说大家要陈星出来面对 现在他也的确到案了这动作也是看准判不成了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3:38:00
到案后又说他好假这样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5-10 13:39:00
回kk,是谁没念书啊。通奸罪本来就是被害者(配偶)有告诉权
作者: castin (**天佑台湾**)   2017-05-10 13:39:00
没违法不代表符合道德良知,也可能是法律有不完全的地方。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10 13:39:00
反正左胶女权继续无视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5-10 13:40:00
林奕含本人都支持通奸除罪化,我不知道讨论通奸罪意义何在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3:41:00
这案本来就不会怎样,人都死了,随他讲,问题是以后怎么办
作者: chieshing (Patrick)   2017-05-10 13:41:00
嘘4楼 发表个声明就有权有势,会不会脑补太多?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10 13:42:00
继续让老师把教育场所当后宫?
作者: bonnielin7   2017-05-10 13:48:00
风向变了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7-05-10 13:51:00
诱奸跟违法没关系啊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05-10 13:51:00
有通奸罪在 后宫也是他配偶的事情16岁以下 就不管如何 都进去蹲了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4:03:00
通奸罪是告诉乃论 只要陈星原配愿意告 就是成罪 还是你认为只要陈星原配不告 陈兴跟林奕涵就不算是通奸???另外 林奕含的立场支持通奸除罪化根本是笑话 跟陈星相奸他当然支持通奸除罪化阿林奕含支持通奸除罪化是最没有说服力的 他本身就是通奸的共犯 当然支持通奸除罪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鸩染)   2017-05-10 14:08:00
本来就没违法阿 遑论就算他说有性行为检警也是查无证据吧 一个不违法又没有证据的事情到底要查什么反正没有证据也可以有人喊你没良心阿XDD这版不是一堆
作者: BBViola (Viola)   2017-05-10 14:12:00
……
作者: etop (罗里罗说)   2017-05-10 14:37:00
以后补习老师最夯职业
作者: wtfconk (mean)   2017-05-10 14:40:00
法律是道德最后一道防线,只求形式上的违法与否果然不负补教界马英九的称号...
作者: beibeidog (白嘟嘟之幸福花园)   2017-05-10 15:14:00
.............
作者: duckduck99 (鸭鸭99)   2017-05-10 15:26:00
笑死 有忧郁症所以就代表不合意?不要理盲滥情成这个样子
作者: ADEMAIN (阿德门)   2017-05-10 15:29:00
还是奇怪 第一个喊出性侵这词的是卫福部耶
作者: skana ( )   2017-05-10 16:15:00
人都死了 也死无对证了 林自杀实在太傻 不然两个可以对质
作者: newsoulth (踬滞 girl)   2017-05-10 16:20:00
刚好16岁认识、18岁后才交往。嗯。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鸩染)   2017-05-10 17:23:00
原来血口喷人很道德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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