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z5566 (阿康)
2017-05-04 15:24:04很多人在猜测
易含没有告老师是因为
在法律上没办法构成性侵跟强暴
因为是满16的合意性交
而且告了更有可能被反控通奸罪
这样一个小女孩就要背上前科
法律上骗炮无罪
太可恶了
我觉得立委应该要主动修法
女孩都很爱护自己 也很自爱
不可能自己投怀送抱
一定都是老师诱奸
通奸应该改为只许女告男
男不得告女
这样才有公平性
正义才能伸张
大家觉得呢
作者:
ASUS10 (ASUS)
2017-05-04 15:26:00不知道他出书是让他开心还是心情低落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7-05-04 15:37:00
通奸较常同性相告吧⊙_⊙
作者:
ntpupu (新台币PUPU)
2017-05-04 15:43:00反串的太烂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7-05-04 15:47:00
意思是通奸只能夫妻互告噢⊙_⊙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7-05-04 15:49:00法律伸张正义? 看来你不懂台湾的法律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7-05-04 15:50:00法律只能用来维持秩序跟保障基本权利 什么正义保护被害者都不可能 也办不到一旦走上法律 也不用期待什么公平了
作者:
aa22412 (米儿)
2017-05-04 15:51:00是很会反串的朋友呢
作者:
ben0224 (ben)
2017-05-04 15:55:00真的就是无聊。自己当小三死不承认的林
作者:
iamwhoim (偏偏爱上了DJ)
2017-05-04 16:07:00好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5-04 16:16:00
完全支持修法改革 提升我们女性当小三的权益
作者: janegel828 (积木) 2017-05-04 19:06:00
要废除通奸的基础理论跟大多女性是被告没有关系
作者: Kuoka (无) 2017-05-04 21:12:00
反串的太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