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铭言:
: 再把最低合法性行为年纪上修到20岁吧。
: 既然这个社会都认同,高中生心智尚未成熟,
: 发生性行为可能会在多年后有受骗受害的感觉,
: 把最低合法性行为年纪定在16岁并不合理吧?
: 改到20岁之后,一个人同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完全责任能力,
: 发生性行为时,就不会有心智尚未成熟而受骗的状况。
: 而大家所谓的“狼师”出没时,也能以提告的方式制伏他。
查了一下维基百科,全世界“最低合法性交年龄”的立法
(指的是符合一定年龄后,只要是两情相悦之下,刑法就不介入)
没有一国是要等到20岁的(部分阿拉伯家或许是例外,但他们是要结婚后才算合法)
维基还有全世界分布图,欧洲大抵是是14~16不等;
美国各州不一,西岸大抵上比较保守要到17,甚至18;东岸大抵上是16
东亚部份我国是16、对岸14、日本韩国13
http://0rz.tw/F64Oi
所以“最低合法性交年龄”应该不是关键问题
个人认为重点还是关于性自主,“同意品质”的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例如“半推半就”(未抵抗)算不算是同意?
用诈术算不算是强制性交的一种型态?
(诈术这个问题其实是有争议的,典型的例子是宗教骗色问题)
不过我还是觉得法律能做的太有限了,何况诉讼法上还有证据的问题
教育、社会上的权势结构、父权结构......,才是根本的问题
这几天虽然天气很好但心情却异常低落
愿死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