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rthday5566 (生日5566)》之铭言:
: 之前女版的进板标题是: Only Yes Means Yes
: 代表只有真正的同意才是合意性交
: 但诱奸的状况,女方可能被引诱说出 Yes 的
: 那在这种状况下,大家觉得要怎么分 诱奸 跟 合意性交 呢?
: 或是在这种状况下, Yes Means 什么?
以前读国中的时候,yahoo奇摩知识+还是座宝库,那时候常常去看里面的一些讨论,其中
有讨论到死刑问题,其中一个持反死刑立场的网友写了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很多
支持死刑的人都会问别人说:如果你的亲人被杀了你会如何,但从来不会问:如果你的
仇人被杀了会如何。
言下之意,就是在说很多人都犯了诉诸情感的毛病。
林姓作家自杀案件也是一样,很多人都会问说:如果这事发生在你的女儿身上会如何?
但他们却从来不会问:如果今天真的因为林姓作家,修改了合意性交的定义,那会对你
身边其他人造成什么影响?
更何况,法律上早就有因为权势性交的罪了:
刑法228条:“利用权势或机会为性交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被骗感情,道德上当然有错啦,可是用到法律上呢?马先生的案例还历历在目吧,
各位难道可以保证这样不会被某唐小姐这种人利用吗?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工具人
难道可以告公主说诱骗他做牛做马吗?当然不行嘛,事实上根据本版的大多数看法,
工具人是自作自受,那为什么男女颠倒就不一样了?女的可以让男的甘愿付出之后一无
所获也不用被法律罚,那凭什么男性让女性甘愿付出之后一无所获就要被法律罚?
台湾社会就是这样,每次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之后就开始喊打喊杀、宣泄过剩的正义感
。
我建议大家可以看一本历史书,叫做万历十五年,里面就有讲到把道德当法律的弊害。
讲难听点,你连恋爱满不满意都要政府来帮你、来防止你遇人不淑,是把政府当保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