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总统任命最高院法官 基层批:控制司法

楼主: microXD (XD)   2017-04-26 00:42:13
https://goo.gl/e2ivNz
总统任命最高院法官 基层批:控制司法
得知司改国是会议分组决议最高法院法官将由总统任命,台中基层法官一片怒骂“这不就
是控制司法?”“早知道不来考法官,找管道就有最高法院法官可以当﹗”“这根本乱了
套﹗”
一名资深法官说:“现在由人审委员会选出最高法院法官的制度里面,司法院长的官派人
数就占一半,其他的票数由司法院所属相关单位选出,涵盖很多基层、中高层法官民意在
里面,若如今真的改全权由司法院长、总统当家作主,总统说了才算,不但无法让众法官
信服,也会给人一种黑箱作业,搞关系就可以升官的联想,这对想要办好案子的基层法官
而言,是一大讽刺,也会因此大大打击基层士气,真的需要三思。”(邓玉莹/台中报导)
心得
总统任命不用国会同意是啥鬼,不想转一些政治文的,这真的太夸张!!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英国还是美国,他们最高法院法官确实都是由政治力也就是由最高
行政首长来做任命,外国有这样的一个状况。”
真的是这样吗?来看看国外
摘自法律,敲敲门:
[天下杂志发布“台湾社会信任度调查”,法官信任度28.4%为各职业别最低,司法制度信
任度为25.9%,在六大体系中仅略高于“食品安全”。
日本最高裁判所裁判官(最高法院法官)国民审查,系基于日本宪法第79条及最高裁判所
裁判官国民审查法所定制度,最高裁判所的裁判官经初次任命后,于举行众议院议员选举
的同日,应接受国民审查,任职满10年后,若尚未因为满70岁而退休,应于众议院议员选
举同时,再次受到国民审查。
国民审查日期与众议员选举系同一天,公告日亦为同时,所谓的公告,系将应受审查之裁
判官名字、经历、主要判决及判决之少数意见等登载于审查公报,作为国民判断之参考。
至于投票方式,仅分为“可罢免”(不信任)及“不可罢免”(信任)两种,在审查票上
,列出应受审查的裁判官名字,国民如欲表达罢免(不信任)之意,即在名字前的空白栏
盖上蚻鷏饱A如不欲罢免(信任),名字栏前保持空白即可。
依据最高裁判所裁判官国民审查法第32条之规定,“可罢免”票超过半数,即可罢免该裁
判官,但如投票率未达1%,系无法予以罢免的。
从昭和24年(1949年)迄平成26年(2014年),总计举行了23回的最高裁判所裁判官国民
审查,无一人遭到罢免。对特定裁判官表达罢免(不信任)之意的比率,最高为15.17%(
第9回,1972年),最低为4.01%。
也就是说,日本国民对于最高裁判所裁判官的信任度高达85%,2014年对于应受国民审查
的5位裁判官之信任度更逾90%。
法律人除了对于杂志调查数字表达难以接受污名化的不满外,更值得思考的是,不到30%
与高逾90%的信任度差别,原因究竟为何?国民审查制度所带给日本裁判官(法官)的监
督压力,其正面效益为何?而我们,能不能也透过相类似的国民审查制度来鉴衡裁判内容
与品质?]
看看美国:
依据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总统提名最高法院法官,经参议院之咨议及同意任命之。因此
,如同首席大法官一般,其他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由美国总统提名,并经美国参议院多数
表决同意后任命。
联邦宪法第二条规定,无论是总统、副总统、内阁部长或其他任何文职官员、法官等,都
可以被国会弹劾并免职。这其中,众议院通过表达来决定是否要对官员进行弹劾,其职责
相当于美国法庭审判中的大陪审团和检查官(原告);而参议院则负责审理弹劾案,并投
票表决罪名是否成立,其职责相当于美国法庭审判中的小陪审团。
任何官员一旦弹劾罪名被判成立则会被立即解除职务,参议院还可以在免职的同时禁止其
将来再在联邦政府中担任任何职务
到底跟台湾最高法院法官总统任命不用国会同意一样在哪!美国国会还不是刚性政党不会
用党记要求同党议员不准跑票!台湾最高法院法官还是终身职负责审理个案!
对此,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25日召开记者会,基金会董事长林永讼表示希望主张权力能越
分散越好,才能相互制衡,若能再加上国会的制衡机制,将更具民主正当性,也就是终审
法官人选由院长与遴选委员会提名、总统圈选后,再经过国会行使同意权,民众的观感会
比较好。
别忘了蔡总统将司法正副院长提名人选谢文定与林锦芳送至国会审查后民意逼使他撤回提
名人选,美国欧巴马任期末最高法院法官出缺,欧巴马的提名被国会多数的共合党挡下,
现在要说国会不重要...!到底把民主政治当成什么!
陈炯明背叛孙中山的原因:陈炯明孙中山分歧真相
http://www.timetw.com/48799.html
[陈炯明认为,依总统选举法,总统应由两院联席选出,出席议员至少达到全部的三分之
二即580人,才能举行总统选举,此时广州旧国会议员只有200多人,还不够原众议院人数
的一半,而且实行记名投票,简直是在自毁法律
孙中山认为,中国刚从清朝封建社会的皇权主义走出,需要的是区别于皇权主义的“一党
专政”及以“军政”、“训政”的思想来统一中国。他要求所有党员要在“绝对服从党魁
”的党章下签字,发誓效忠领袖]
跟孙中山87像呢,从小到大大家知道的都是民主政治是三权分立,现在被当成垃圾丢呢!
杀人的律师也可以当国是会议的司改委员呢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28/1062647/
[现年51岁的刘北元曾是知名律师,2007年因感情纠纷,持菜刀当街砍死女友,判刑12年
出狱:服刑8年,2014年12月假释出狱]
等著看最高法院法官总统任命不用国会同意的修法条文会不会在国会通过,任何人所做所
为终将成为历史,个人功过是非,后代子孙自有评断。你的历史将是子孙学习的榜样,亦
或后人所引以为诫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26 00:45:00
这真的蛮扯的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7-04-26 00:56:00
问题中华民国总统不是行政首长...
作者: ownlife (月光宅鱼)   2017-04-26 01:03:00
我国行政首长不过是总统的魁儡兼背锅侠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6 01:04:00
要有配套吧!比如需要经过国会过半数同意那就会像司法院大法官那样
作者: mj2124 (CL)   2017-04-26 01:04:00
英则天
作者: puppyvivi (打哈欠)   2017-04-26 01:31:00
现阶段本来就该这样,不然怎么把国民党的爪牙拔掉干的好,下一次再投妳一票,快让国民党消失
作者: forttryon (park)   2017-04-26 01:45:00
独裁者都是用楼上的理由蛮干的
作者: amotea (莫提)   2017-04-26 01:51:00
回某p, 国会不是民进党多数吗? 过国会有问题吗?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6 01:54:00
感谢7F完美示范
作者: gn02827186 (gn02827186)   2017-04-26 03:22:00
给DPP的人当法官总比KMT的好DPP才是真的为台湾好,爱台湾
作者: h5090201 (小菜)   2017-04-26 03:35:00
这已经不是纳一党好的问题了吧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7-04-26 06:18:00
到这种地步还有颜色无是非?爱台湾?你放屁....
作者: iloorange (橘子揪甘滴~*)   2017-04-26 13:15:00
这样做只会造出比国民党更大的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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