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被强暴的时候该怎么办?

楼主: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7-04-25 19:01:09
其实觉得原标题和内容还是有差距
标题讲得是“典型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点
但内文好像是讨论“犯罪准备发生”那个时期
前者的话
情绪难过是必然的,但尽可能地记住犯罪者特征
越私密处的部位越好
多看新闻便会知道,
当被害者越有办法在法庭上陈述旁人难以观察的隐密特征
法官越能相信对方有做出逾矩的行为
后者的话
看到不少人说“踢蛋蛋”
不能说外生殖器不是男性的弱点啦
如果可以顺利命中,对方不只无法“回血”,是直接躺平
甚至还可以造成日后勃起阴影(但不代表不会性侵)
但这个超致命的弱点,哪能说踢中就踢中
有相当距离且紧急的情况,除非腿够长或有特别练习
否则要踢中那个点,还真的需要技巧
假如是距离很近,也只剩一瞬间的机会
以前上课时,老师有提过几个攻击效果也许没有那么强
但命中率高一些的位置,当成除了攻击外生殖器,可以选择的部位
1.眼睛
当然对方身高太高且有戴眼镜之类的东西,就比较难攻击
攻击方式是食指和中指成勾,往对方眼窝抓去
记得不是戳到眼珠即可,是要带有“挖”的动作
2.喉结
这部分对男性其实也是很致命,
缺点如第一项,可能有身高差距的问题
有些男性的喉结也不甚明显
攻击方式是用拳头往喉结用力打下去,
记得这一击要有把对方气管打凹的决心
3.小拇指
这地方要攻击必须稍有策略
先虚以委蛇降低对方戒心
再找一些方式,譬如假装撒娇地拨开对方手指
接着狠狠地把对方手指往手背扳
此刻也请记得,要有把对方小指拗断的决心
可能还是会有乡民反驳:哪有那么简单云云
我也觉得稍有难度,
但这已经是挑出人体最脆弱的几个部位当成攻击目标
如果有更强大、更有效的防御招式,就请发表高见造福板友了
另外,防狼喷雾之类的武器,通常那类攻击性的器具,
往往会变成犯罪者反制受害者的物品
所以学好一些自我防卫的招式还是比较管用
※ 引述《SeedDgas (雷姆是谁?)》之铭言:
: 以前有句话叫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 不管你做什么决定,遇到这种事情都很不好
: 最好的做法是别让自己别陷入这种必须选择咖哩口味大便或大便口味咖哩的窘境
: 不过很可惜的,现在流行的是不能检讨被害人
: 一切讨论怎么避免的行为都因为太政治不正确而不准说
: 所以我也不知道你要是遇到强暴该怎么办,因为讲了就是在检讨了,自求多福吧
: 要是有个人走过去笑笑的对你说【这是抢劫,把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
: 然后你也笑笑的跟他说【好喔,我身上只有三千全给你了】
: 事后不报警就算了两人还一起去西堤共进晚餐,回家甚至line他今晚很开心谢谢招待
: 相信我,这样不管是谁听到你说被抢大概都会觉得黑人问号
: 其他就不多说了啦,我只能讲事情不能只看一面
: 自由心证的程度越高,乱搞的机率就越大
: 而且看你推文这句就很清楚了
: 【但我认为应往对方负举证责任证明没有违反意愿】
: 都已经有罪推论了还讲什么,干脆把看不爽的都先抓去关再要他们自证无罪好了
其实有时候常人讨论事情就会有逻辑谬误
“劝阻他人不要到某些可能具有高危险性的场所以避免危难”
不等于
“发生危难者,找出千百个理由说她活该,因为她做出某些动作”
一个是还没发生者,提出建议,让大家能免则免
如果真的不行,就是必须要去该高风险地区,那就要更提高警觉
不幸发生遭受侵害之事,当然还是要处罚侵害者
后者即为标准检讨受害者,已经受害,却要被检讨种种作为
两者还是有相当差异吧......
换个例子
爸妈提醒小朋友不要靠近火炉,会被烫伤
这样等于
“恶质父母检讨被火炉烫伤的小朋友”吗?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9:05:00
是,你仇女(我先帮忙说完)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4-25 19:06:00
可恶,被一楼抢先了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4-25 19:08:00
其实不是有差异吧,是你劝不要去会被扣帽子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25 19:13:00
重点是说活该吧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4-25 19:14:00
就像男生劝男生不要干嘛,对方去发生了什么事,男生照样会笑他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25 19:15:00
原PO下方的举例应该是讲了之后 小孩被烫伤父母嘲笑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7-04-25 19:16:00
原原po根本不是要认真讨论被强暴该怎么办啊。她只是要说服大家,只要女生告男生强制性交法官就要采信,社会舆论不得臆测女生是否仙人跳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5 19:16:00
结果防御过当 反而被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5 19:16:00
我以前的体育老师教女生防身术 有一招最简单的就是把那种金属做的 前面有锐角的钥匙夹在手指指缝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4-25 19:18:00
我今天看到朋友分享的新闻,然后她说她不懂这样是好朋友吗?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5 19:18:00
然后妳往对方的眼睛和喉结反击 像这篇说的弱点一样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5 19:19:00
非常有效 如果紧要关头确实可以使用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5 19:19:00
不补脚好像有点难 ~"~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9:21:00
是我觉得你谈的再理性也没用,激进自由女性人士还是会扣你个"检讨被害者"的称号就算你的文从头到尾没有出现任何什么活该刚好也一样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5 19:23:00
是说我以前的老师也教过钥匙那招,杀伤力很强的一招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9:23:00
之前曾经有过一个女性性侵受害者上来发过类似的保护自己文,也被喷走了 呵呵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4-25 19:24:00
楼上,妳仇女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7-04-25 19:25:00
有没有相关判决是真的造成强暴犯重伤害却没事的?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7-04-25 19:26:00
我知道 杰哥 不要
作者: lun2015 (优克摩村民)   2017-04-25 19:26:00
感谢建议
作者: finis (黑暗的尽头)   2017-04-25 19:27:00
刑法老师教的,车钥匙直接插眼睛抓住小指当抹布一样拧断(完全不能犹豫)
作者: gracew0709 (0.0)   2017-04-25 19:33:00
你对女孩有什么看法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7-04-25 19:34:00
https://youtu.be/COZIk_dhSK4 杰哥不要 这个啊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7-04-25 19:35:00
真的反击但没打倒下被打死比较合理
作者: hchang186 (PH<7)   2017-04-25 19:38:00
耳朵,其实女生用力也撕得下来,生理心理的冲击都大(高中请的自卫术老师(消防员)教的
作者: Buge (ㄅㄨˋㄐㄩˇ)   2017-04-25 19:40:00
看来真的要有杀了对方的觉悟,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作者: Nvil (Ciao!)   2017-04-25 19:41:00
鼻梁 拳头从下往上打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17-04-25 19:42:00
咬下去撕裂他的肩膀
作者: ecila (虫虫可以获得崭新的粉嫩/)   2017-04-25 19:45:00
那严重点 手脚都被绑住 是不是就无法反击了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5 19:47:00
可惜实际上遇到这种事时都吓到无法动弹了 要反击谈何容易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17-04-25 19:47:00
制造机会咬碎他动脉
作者: creakcreak (吱吱吱吱)   2017-04-25 19:47:00
小指确实是脆弱又比较好攻击的地方
作者: chunglu (Katelin)   2017-04-25 19:48:00
还有打鼻子啊,但要我我肯定死命打他的头。我宁愿当场打死他或打到他起不来然后被告也不要经历这么可怕的事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7-04-25 19:50:00
Buge讲到了之前为了保护孕妻把小偷弄死了的例子。老实说
作者: Leonieye (汝汝)   2017-04-25 19:50:00
你文中强调尚未发生悲剧时,我们可以提倡要大家小心、降低风险。但是网络是公开的,在已经被性侵还有创伤的人,
作者: ovarbda   2017-04-25 19:56:00
风险高的定义在哪?还是发生事情的地方等于风险高?科科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7-04-25 19:57:00
因此在学这种生死交关的格斗技时,应该没有人会教“你在生死交关时要手下留情”。此外如果你不用这种强度告诫别人的话,其实一般没有受过扎实训练的人大概连三趴都使不出来,就像地震大家都说要怎样怎样,但发生的时候大家都先上PTT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7-04-25 19:58:00
高风险区域看警局公告会随机盘查的地点是哪啊。比如说台北转运站
作者: shaform (Shaform)   2017-04-25 20:01:00
如果每个受害者反击时都有杀死对方的觉悟,久而久之加害者也就不敢加害了阿 @@!所以就算自己因为过当而被送进监狱,还是有帮到
作者: holynight123 (百百 )   2017-04-25 20:04:00
谢谢分享!
作者: Leonieye (汝汝)   2017-04-25 20:06:00
可是我们不会对失怙失恃的人说“活该”、“谁叫你要去那边”、“怎么不保护自己”等类似的话呀,失去父母也不会想成是自己的错。另外补充我看过蛮多性侵新闻下面的留言,即便不乏像你想善意提醒的人,但参杂了ㄧ大堆刚刚我举例的那些话后,整个会使受害者失焦。他不会去审视一个一个留言来看是谁说的。
作者: saylove33 (什么东东的东)   2017-04-25 20:06:00
逻辑应该是,两者不等同但两者都存在啊父母已经告知小孩要小心,但小孩还是贪玩而受伤,觉得会被骂被检讨的啊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7-04-25 20:08:00
"男性也可能受到暴力事件的侵害,只是侵害的类型可能不同" <-根据这个推那句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20:09:00
这篇应该没有对任何人喊话......这样也不行喔
作者: pablito61337 (台湾芒果)   2017-04-25 20:10:00
换位思考 如果对方没有失去行动能力下场只会更惨吧
作者: pigggy (油葱酥冰淇淋)   2017-04-25 20:11:00
催吐!最好把自己弄得全身都是呕吐物,让凶手瞬间失去性欲
作者: jetaime851 (jetaime)   2017-04-25 20:19:00
看过特战队训练的书 扯蛋蛋几乎是最好的反击了 虽然还是希望不要有用得上的机会
作者: saylove33 (什么东东的东)   2017-04-25 20:25:00
你这还是只是点出两者的不同,而不是为什么不能议论人的行为阿。好比父母指责孩子因危险行为而受伤,那并不只是在说这个行为危险,也包含为什么知道危险还要做?主体不同但同时存在很难懂吗?
作者: likeyousmile   2017-04-25 20:32:00
大部份强暴加害人都是被害人认识的亲友唷。根据您说的要避开危险,那请女生断绝亲友来往,只跟陌生人互动
作者: LacrimosaMus (Dr.King Schultz)   2017-04-25 20:39:00
一堆人在喊检讨受害者的根本倒因为果今天我跟朋友说“你骑车小心 遇到砂石车就让一下”难道是在批评机车的路权吗?不是 我只是希望他平安我家的拉布拉多都知道机车跟砂石车有平等路权可是你机车肉包铁就是弱势 干嘛跟他拚命?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4-25 20:41:00
帮QQ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17-04-25 20:49:00
我想说…其实这些防卫如果失败,受害者可能更惨甚至被灭口我想原原PO想表达的应该是“是否赌上被灭口的可能性以换取法官判定非合意”吧!其实我也想知道…连“X岁小孩没有说不”都能判定为合意,那到底该如何说服法官这是非合意?如何说服法官这不是仙人跳或讲价失败?所以才觉得其实私下解决比告上法院好…至少比给现在的台湾法官判还要好很多方式都可以成为报复的手段…怎么做就不好说了
作者: LacrimosaMus (Dr.King Schultz)   2017-04-25 20:50:00
canis大 你说的X岁小孩案 看判决书会发现跟新闻完全不一样 法官的想法不是那样的抱歉我手边东西太多赶不完 推荐你用司法部法学资料系统打关键字看看 相信你会改观的但是台湾的性犯罪法规非常歪曲 漏洞一堆是真的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17-04-25 20:55:00
Lac大,的确我没有看过判决书,这真的只有看新闻但是其实不只这些,很多判决其实都不太合理我看完原文大概能理解原原PO的意思,只是不太懂为什么很多人要战其他点稍早我也跟男友讨论了一下,男友是跟我说“保护自己是必须的,但防不胜防,妳不可能永远不遇到危险,但遇到了事后怎么处理,至少台湾的法律跟法官不可信,只能靠自己”这也是跟我想法相同的点,如果真的遇上,怕对方灭口只能配合,还要冒着上法院可能被对方反咬一口的风险,我也宁可自己报仇吧…
作者: LacrimosaMus (Dr.King Schultz)   2017-04-25 20:55:00
227是在该案之后修的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17-04-25 20:57:00
对不起我不是念法律的QQ法条我看的比算式程式还不懂…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7-04-25 21:00:00
嘘不是念法律所以不懂这句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21:00:00
227在白玫瑰前就有了,白玫瑰案一审判决就是用227,但是被一群法盲一直靠北。
作者: ozzieguillen (fireflies)   2017-04-25 21:00:00
呃 16岁以下还是要看有没有合意 区分221/222/227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21:01:00
本来就应该区分合意与否
作者: ozzieguillen (fireflies)   2017-04-25 21:01:00
还有上面推文,227没有修,你们全部都是在说最高法院99年第7次刑庭决议= =
作者: LacrimosaMus (Dr.King Schultz)   2017-04-25 21:02:00
对是我记错了 我还是专心工作好了== 一塌糊涂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21:02:00
997超瞎 伟哉白玫瑰 伟哉恐龙法官
作者: ozzieguillen (fireflies)   2017-04-25 21:03:00
而且是7岁以下不用看合意与否一律用2227~14才是判断合意与否区分222跟227
作者: LacrimosaMus (Dr.King Schultz)   2017-04-25 21:05:00
http://tps.judicial.gov.tw/mem/99s07.htm 贴个觉得太麻烦的人直接ctrl+f看丙说就好如果找不到o大说的7岁怎么来的 恭喜 你突破盲肠了
作者: blowchina   2017-04-25 21:08:00
不管啦 高兴穿怎样去哪吃什么东西喝什么都是自由啦 不需要检讨好吗 出事一定是别人的错啊 不然勒
作者: LacrimosaMus (Dr.King Schultz)   2017-04-25 21:09:00
原po是222一项二款啦 然后那应该不能算扭曲法条原意是世界独创的决议造法
作者: viviro (viviro)   2017-04-25 21:17:00
高兴穿什么 高兴去哪里 干你什么事 仇女又再警惕被害者
作者: maktubdog (阿狗030)   2017-04-25 21:21:00
记得很久之前有个男版友提到蛋蛋滑动系数很高那篇好像蛮实用的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7-04-25 21:35:00
只好逆强暴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21:58:00
我是觉得 提醒不要去高风险场所没有错 但问题是数据的统计下 还有其他场所的性侵比例更高
作者: saylove33 (什么东东的东)   2017-04-25 22:03:00
这是逻辑问题,讨论未必是建立在对受害者有用的情况之下。何况受害者可能根本也不会看到这则讨论。妳说对受害者没帮助这我不置可否,然而讨论会影响参与者观念上的影响,舆论的影响力不容小觑。 你限定了主体范围,并且限定了讨论必须对受害者有益,这是你的规则,但不表示宇集合中不能存在其他项目,或是没有意义。事实上那些对被害案例的检讨大多也不是要检讨给受害人听,而是给其他的参与者的不是吗?
作者: aa22412 (米儿)   2017-04-25 22:40:00
扶着眼睛和小指看文章QQ 觉得痛痛der
作者: a80568911 (DEADPOOL)   2017-04-25 23:51:00
赶快大喊我喜欢看谷阿莫 强暴犯就会很生气的骂你死谷粉然后气冲冲走开了
作者: jrr661 (jrr661)   2017-04-26 00:02:00
泥教der太难惹 除非有练过的 不然一般女孩儿的反应是 尖叫~啊啊啊啊~再尖叫~然后瘫软在地上发抖~尖叫不要过来~但是吓到不会动 更不用说跑 然后就被拖走惹 泥太高估女孩儿der临场反应惹
作者: MaryWorkHard (小妹)   2017-04-26 00:24:00
以前上柔道课的时候 老师说人体全身的洞都是要害XD还有一招很厉害的 双手压歹徒脖子 用腿的力量帮忙夹人体缺氧30秒就会昏迷
作者: Freeven (夏舞枫)   2017-04-26 00:34:00
楼上那个就算是经过长期训练的人也很难在实战中用出来,很显然这里的版友都没受过这种训练不要太高估一般人的面对危机的反应力
作者: MaryWorkHard (小妹)   2017-04-26 00:39:00
对啊 所以教练有说遇到歹徒就只能跑了 练防身术还不如练跑步XD
作者: vuvuilove (逃红色)   2017-04-26 00:42:00
如果对方抓着妳的头发,妳可以往后躺。对方没放手,可以马上踢他的gg,因为他要平衡自己,所以会蹲马步,脚就张开了A.A
作者: MaryWorkHard (小妹)   2017-04-26 00:52:00
楼上 被抓住头发还要先压住对方抓你头发的手 不然动作太大 头皮就say goodbye惹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04-26 01:27:00
简单说就是不要放马后炮不是吗?关于检讨被害人这点
作者: rrrrr123 (新巡者)   2017-04-26 01:58:00
谢谢这篇真的很有用,不只实用看了也很解气,比之前几篇打着我是在教你们之类假掰的名义好多了
作者: oldmoon (阿猛)   2017-04-26 06:55:00
有那时间催吐什么的不如抓好时机扎扎实实的灌一拳...
作者: VischDonahue (荒野の迅雷)   2017-04-26 07:37:00
逻辑论事遇到没逻辑的都是无解
作者: yingrain (丽莎)   2017-04-26 08:40:00
常常是看到新闻在那落井下石的,才会被说检讨被害人。通常他们会辩驳是提醒,不过都已经发生是要提醒什么事情,前者接受度高很多
作者: corif (Corif)   2017-04-26 09:30:00
其实防身术练习主要是让你对冲突多习惯一点不要直接被吓傻而已。真的打起来也就是跟打架一样,输赢凭本事看运气。
作者: Hemingway (老人与海绵体)   2017-04-26 15:36:00
通常呢用讲的都比较简单 实际做起来你看你会不会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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