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性行为观念迷思 6成男性:未拒绝即同意

楼主: doggy1985 (火锅人)   2017-04-14 08:42:05
※ 引述《MonkeyCL (可爱的小猴子)》之铭言:
: TVBS News
: 性行为观念迷思 6成男性:未拒绝即同意
: 2017/04/13 15:58
: 妇团今天公布性同意权调查,6成男性受访者认为对方未强烈拒绝,就是同意发生性行为
: ,5成认为即使有口语或权势威胁,但对方肢体未反抗,就不算性侵。
: 现代妇女基金会今年成立满30周年,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20周年,现代妇女基金会今
: 天举行“翻转性侵防治观念”记者会,会中公布性同意权大调查,并邀请艺人杨晨熙共同
: 倡议“only YES means YES”,没有同意就是性侵。
: 基金会委托行动市调等单位于3月29日至4月5日进行调查,针对15岁以上行动网络族进行
: 抽样调查,有效样本数为1111份,在95%信心水准下,正负抽样误差值为2.9个百分点。
: 调查发现,3成3受访者不同意进行性行为前,要取得对方同意,近3成6认为在性行为过程
: 中,不能分辨对方是否愿意发生性关系;6成4男性受访者认为对方没有强烈拒绝,就是同
: 意彼此发生性行为,4成6女性受访者则持反对意见。
: 到底怎样算性侵?调查显示,5成8男性受访者认为用暴力和对方发生性行为,让对方无法
: 抵抗才算性侵,但5成6女性受访者不同意;如果受口语或权势威胁,即使不愿意,但在肢
: 体未反抗下发生性行为,5成1男性受访者认为这不算性侵,6成2女性受访者持相反意见。
: 调查指出,5成8男性受访者认为开始性行为后,就不应中途反悔,近6成女性受访者并不
: 同意;当双方已同居且有性关系,6成1男性受访者认为不会发生性侵害,但6成女性不同
: 意;6成2受访者同意女性在性方面太主动会显得随便,其中女性同意比率更高于男性。
: 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长林美薰表示,过去性侵防治常以“No Means No”为诉求,但被害
: 者有时不一定有能力去抵抗,且这样是将预防性侵的责任归咎于被害者,但如果没有加害
: 者,性侵不会成立,就像裙子穿很短,不代表同意发生性行为。
: “only YES means YES”,林美薰强调,任何性行为要建立在相互尊重、彼此同意的基础
: 上,性主动者有责任取得对方同意,如果对方回答“再想想”或半推半就、意识不清楚,
: 都代表未取得清楚的同意,若强行发生性行为,可能构成性侵。(中央社)
: http://news.tvbs.com.tw/health/720102
: 心得:
: 很多人认为女性很容易诬告对方性侵,检讨被害人,
: 但事实上却很少人知道问题可能出在男性的认知上。
我知道
所以我做爱前会先短信通知 或手机录影问
你要做爱吗
插进去之前
我一定会在洞口摩擦

你想插进去吗
要射的时候
我也会问
我可以射出来了吗
这样应该没问题吧?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4-14 13:14:00
没错!父权太可恶了!
作者: jennya (Jennya)   2017-04-14 12:57:00
“问了就会看到有人发文说无趣”根本就没有这种发文好吗。仔细注意发出那种言论的都嘛是男生在那边讽刺女生。还有“禽兽不如”的那个老梗笑话,和“女生说要就是不要,说不要就是要”,这两个完全就是超可怕的误解,而常常流传这两个误解的是男生还女生?自己看转贴的人吧。还有自己看看如果是女生转贴是说“好笑”还是说“中肯”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4-14 12:49:00
做到一半说不要的要在1秒内解开合体姿态..在这一秒内你还要考虑对方到底是真不要还是怎样(?
楼主: doggy1985 (火锅人)   2017-04-14 12:38:00
抽出来 屌打啊
作者: madeinhell (whocares)   2017-04-14 12:34:00
我想问一下,做到一半说不要要怎么算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4-14 08:46:00
没问题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4-14 08:46:00
你会被踢下床吧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14 08:47:00
我觉得这篇新闻的重点应该是男性可以在女性愿意性交之后返回去告女性性侵(?)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7-04-14 08:51:00
楼上可以试试看@@ 现行实务上愿意出面的男性被害人很少,缺乏男性被害人的声音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14 08:55:00
虽然看得出来是在反讽但对还不熟悉的对象应该是必须的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4-14 08:57:00
素肚是你的好帮手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4-14 09:00:00
对熟悉对象也是必须啊 就算结婚也不能违反对方意愿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14 09:04:00
我所谓熟悉是可以互相大方坦承想法的阶段这调查不是为了避免谁被告 而是避免产生阴影所以应该是针对相处、交际方式来讨论
作者: jasonchangki (阿特拉斯耸耸肩)   2017-04-14 09:26:00
你会被嘘不懂情调,没主见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4-14 09:33:00
你还在当兵喔? 一个口令一个动作?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14 09:34:00
楼上从哪学来这种见解 0.015楼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么,你请客)   2017-04-14 09:35:00
请跟我一起团购,行房纪录器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4-14 09:48:00
纪录器+合约书还要签名盖章比较保险..很多被诈欺的人也是因为自认熟悉ˊ_>ˋ
作者: buper (ymsrc)   2017-04-14 09:59:00
还是不行,女生说要不代表他要,你还是把懒子早日切了吧
作者: cindycocoro (心)   2017-04-14 10:00:00
不然勒…这三个动作都可以问的很有情调阿XD难道真的很多人都不问的?其实多问一句真的比都没问来得好啦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4-14 10:10:00
问了就会看到有人发文说无趣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14 10:16:00
本板有文参考吗 0.0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亚子毫无死角!!)   2017-04-14 10:33:00
女方肯定回你一个巴洛克式白眼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17-04-14 10:42:00
被白眼比签本票好
作者: hsshkisskiss (过去过不去)   2017-04-14 10:44:00
必须要!上次还有人说我强奸她咧,我的妈啊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4-14 10:44:00
记录器真的很重要!
作者: dsa888888 (KurumiNZXT Kraken X61 C)   2017-04-14 11:11:00
结果就是,你问太多下次不找你了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7-04-14 11:18:00
气氛正好的时候记得来一句“咩咻干谋?”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4-14 11:22:00
原来跟女生说 “咩咻干谋?” 是真的 XDDDDD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4-14 11:47:00
不说小心签和解书或是本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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