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抛弃继承 女性占比高于男性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2392677
遗产抛弃继承人的女性占比高出男性12个百分点,财政部表示,我国民法对于“继承权利人
”制定时,已明文规定两性具平等继承财产权利,但法不入家门,女性常因传统风俗习性而
抛弃继承。
根据财政部统计,2015年国人遗产税申报抛弃继承人数共5.3万人,其中男性2.3万人、占
43.8%,女性3万人、占 56.2%,相差12.4个百分点,凸显在根深蒂固的“家产不落外姓”观
念下,女性于财产继承上存在被排除或边缘化的现象。
但2015年与2010年比较,女性抛弃继承比重已下降2.8个百分点,财产继承权的性别差异趋
向已在改善之中。官员认为,女性抛弃继承的比重高,不少案例都是女儿分得现金,然后自
愿抛弃继承,或是有些有不得不抛弃继承的原因,如负债等。
而也有会计师认为,部分家庭在规划家产时,有些会给女儿现金、儿子不动产,但依我国民
法规定,父母亲所生的女儿或儿子,都有“继承权”有权继承家族的产业,不会因为女儿出
嫁,即失去与父母亲的亲属关系,而被剥夺继承权。
此外,在赠与部分,赠与的赠与物对受赠人而言,可说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受赠人不必缴
赠与税,也不必缴纳所得税,依税法规定赠与税由赠与人负担,是以财产欲赠与何人隐含合
法合理合情的“节税”策略,当然也有赠与人的个别独立情况,但传统观念倾向以赠与直系
男性亲属为首要考量。
也因此导致2015年赠与税申报受赠人数21万人中,男性12.8 万人、占 6 成,女性 8.2 万
人、占4成,近6年来女性受赠人数所占比重较男性低约17.6 ~24.2 个百分点。官员指出,
赠与的物品类别有许多,其中又以不动产居多。
心得:
没有什么心得耶....
是有观察到联合报的财经新闻方面,比其他报纸都好蛮多。
另外关于女性议题报导也明显较多。
其他报的"女性"议题,大都报一些正咩或腥羶色。
各位女性朋友可以订阅关键字"女性",颇好用。
补充:刚刚看了一下,中央社 跟 关键评论 也报蛮多女性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