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这个人穿拖鞋逗留拒受检 北院裁拘留1日

楼主: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3-22 11:26:17
这个人穿拖鞋逗留拒受检 北院裁拘留1日不得抗告
https://udn.com/news/story/2/2353928 联合
客委会主委李永得昨天在台北转运站遭台北市保安大队员警盘查身分,他
批评“比戒严国家更恐怖”,李妻、立委邱议莹力挺丈夫,今称“看到警
方的说法,我更觉得超瞎的喔!”;警界反弹,认为“高官、刁民太多,
动不动就喊白色恐怖”。警方该如何实施盘查、民众能否拒绝出示身分,
引发议论。
2006年12月28日晚间10点,李姓男子在台北市万华区捷运西门站附近逗留
,万华分局员警发现他寒夜穿着拖鞋,独坐在人行道上许久,“外观显非
寻常”,而当地是游人众多的捷运出口,常发生扒窃事件,警方起疑,上
前盘查。警方依警察职权行使法“合理怀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
者 ”盘查,但李拒绝透露身分,遭警方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7条“于警
察人员依法调查或查察时,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为不实之陈述或拒绝陈
述者。”规定将他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台北简易庭。
台北简易庭认为万华分局依法查察,李拒绝陈述其姓名、住所或居,处拘
留1日。
李不服抗告,他主张“我的穿着外观并非不寻常,且穿着拖鞋是我的自由
,员警无合理怀疑而认定我有犯罪之可能,仅以我当时之穿着,而不是以
客观之判断即随意临检,属于非法盘查,难道流浪汉就犯法吗?”。
但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警方盘查的手段仅是要求他陈述个人年籍资料,未
逾越必要之程度,也没侵害他人身自由,抗告理由不足采。合议庭审酌李
“有碍警察维护治安任务”,又在警局大声喧哗、影响公务执行,一审的
认事用法无误,裁定抗告驳回,全案定谳。
靠北,又是拖鞋又是衣着。
依这几次警察的标准,穿拖鞋根本死定。
记得有蠢人举某捷出来
问题是某捷他没穿拖鞋,衣着也跟一般人没两样
依警察的标准根本不会去盘查到他啦
http://i.imgur.com/Jq4QhCu.png
至于这次的裁定,有律师看不过去酸了一下
https://www.facebook.com/gooderic.lin?fref=nf&pnref=story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3-22 11:27:00
转运站翻自己的行李都上铐了 这有什么
作者: nec123 (Ting)   2017-03-22 11:28:00
这实在太妙了 给个推 路上本来就有很多不寻常
作者: guu0213 (蝶姜)   2017-03-22 11:38:00
难怪某次寒夜穿拖鞋吃过晚饭后想去象山散个步 也被警察盯着看过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3-22 11:54:00
拿郑捷来当例子 输惨惨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3-22 12:42:00
帮ott QQ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3-22 12:52:00
呜呜呜穿拖鞋错了吗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3-22 12:54:00
秃头错惹吗?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哑)   2017-03-22 14:14:00
独坐人行道许久
楼主: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3-22 14:56:00
我也觉得OTT阿伯很惨警察都没想过改进办案技巧提高效率只会跟8+9一样说一堆干话
作者: peak8 (乳酪)   2017-03-22 17:29:00
他其实是想住免费的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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