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简单的说就是,婚姻是由人类历史文化所创造出来.
而不是法律产生出来的.
就如同圣诞节不是法律订出来的,而是先有这样的文化而后法律去确认,
并订假期出来.
如果今天要透过法律去更改圣诞节的时间,显然没有意义.
如同要透过法律去对既有的婚姻文化做改变也很没道理.
这样的逻辑本来没有错.
只是忽略了文化是会改变的.
事实上婚姻的文化本身也一直改变,从一夫多妻变成一对一就是明显例子.
就算是宗教信仰,远在基督教之前还有更古老的信仰,未来会怎样谁也不知道.
如果套用这位专家的逻辑,
回到一夫多妻改成一夫一妻那个时间点他大概会跳出来说不行.
因为一夫多妻是自古演化到那个时间点的文化.
他的逻辑只是说明了他内心无法接受婚姻文化改变的冲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