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怕被认出 所以细节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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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女要报名政府职训课程
需出示非自愿离职证明书 才能申请到政府全额补助学费
但公司老板认定这份工作仅为兼差打工性质
不但不愿意签非自愿离职证明
而且其实工作期间 也未加保劳健保
这样的因素导致A女无法出据证明去申请学费补助
最后老板决定自己帮A女出那 20% 学员部份负担学费
那如果这样 B女 同公司女同事 会嫉妒 是正常的吗?
因为以社会黑暗现实面来说
A女似乎得到一般人少有的待遇?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