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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5566 (北宁路车神)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年赚200万“像男人吗?” 他惨遭妻打残
时间: Mon Feb 13 15:37: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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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年赚200万“像男人吗?” 他惨遭妻打残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长期与妻子分居,2015年他到妻家探望孩子时,竟遭妻与岳父母围殴
,导致脑震荡、右眼窝骨折,产生内斜视等后遗症,他愤而提告求偿。士林地院根据病历
与医院鉴定报告,认定李男眼部伤势已符合劳保失能标准,判李妻等3人应赔偿共112万元
。
据了解,李男与妻子因经济等问题而长期分居,双方谈好5岁的小孩由妻子监护,李男可
前往探望,但2015年3月间李男探望孩子时,遭岳母嫌弃赚太少“捡角”、“你看看这像
是个男人吗?你来看看”、“就说他像女人一样,就要做一次割掉这样还听不懂啦…。”
岳母骂完李男后,竟还动手打他,而李妻不但没劝阻,反甩李男巴掌。
隔月李男再次前往妻家探望孩子,不料这次竟遭妻子、岳父母3人联手围殴,导致头部外
伤合并头皮血肿及脑震荡症侯群、右眼钝挫伤并结膜下出血及眼高压、右上眼睑撕裂伤、
右上背部擦挫伤、左胸钝挫伤、右上臂及右手肘钝挫伤、复视等伤害。
李男忍无可忍,愤而提告向3人提告求偿医疗、劳动力减损及精神慰抚金等费用,主张妻
子及岳父母应需连带赔偿339万多元、岳母另应赔偿30万元、妻子另应赔偿20万元。
李男妻子及岳父母等3人虽坦承动手,但认为李男伤势不重,且质疑他眼伤的诊断书是在
肢体冲突后半年才出现,无法证明眼伤与他们动手有关,另指李男年收入高达200万元,
双方社经地位差距悬殊,李男要求金额实在太高,他们无力赔偿。
士林地院委请荣总医院进行鉴定,报告指出,李男眼睛伤势应无自行复原可能,眼部伤害
及其并发症,未必会在事发后就立即发现,且李男妻子一家称,李男眼伤是因其他事故所
致,但却无法提出相关事证,证明李男曾发生其他意外或事故,因此认定李男眼伤是遭妻
子等人殴打所致。
由于医院鉴定指李男右眼眼窝骨折,造成右眼复试,即使未来视力恢复正常,仍可能留下
复视后遗症,而内斜视合并复视已符合劳保第13级失能标准,因此判李男妻子及岳父母应
赔偿李男伤害、劳动能力受损、精神慰抚金等损失共112万元。可上诉。(颜凡裴/台北
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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