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之铭言:
: 3.欧洲人权法院于2016/6/9的判决,
: 此案Chapin and Charpentier v. France (no. 40183/07)
: 说明了禁止同性婚姻并无违反第12条规定
: 4.所以结论 => 婚姻不是人权喔, 男+女的婚姻才是人权喔!
你说的其实“不算错”,但可以更精准。
这个案子是这样的,荷兰有个人想要变性,可是荷兰同性婚姻不合法,如果他变性就必须
和妻子离婚改用伴侣制度,他不爽就跑去欧洲人权法院,希望法院裁定荷兰政府侵犯人权
。
法院的结论是“欧洲人权公约没有说婚姻是人权”,所以他们无法以此要求荷兰政府。注
意,不是说“婚姻不是人权”而是“公约没有说婚姻是人权”,换句话说就是于法无据啦
。
所以这个案子,可以说欧洲人权公约没有主张婚姻是人权,这是ok的,问题是你也不能因
此说婚姻不是人权,这是不ok的--当然,这时候应该挺同婚的要负起证明责任,论证婚
姻是人权。
大guy是这样,提供大家参考。
只是吼,看到前面推文真的是让人觉得护甲盟水准和护家萌根本没有两样耶,啊欧洲人权
法院真的没有承认婚姻是人权啊,你说那是人权你就要证明嘛,不然认真讨论法律问题也
可以。在那边不看判决就乱嘘是怎样?之前造谣有人自杀还不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