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婚姻平权的省思

楼主: cawaiilulu (across)   2016-12-29 23:56:34
※ 引述《Beersheep (一心不乱)》之铭言:
: ※ 引述《cawaiilulu (across)》之铭言:
先讲两件事情
1.婚姻不只是真爱跟人权 婚姻是一套人类责任义务跟财产分配的制度
说同性异性婚一模一样 事实上就不一样
婚姻把异性的角色都规划完成,一般情况来说,这两个人也能把社会上赋予的角色扮演完,
但是同性不行.
先承认两者相同,要考虑到以后会有一堆但书跑出来,那这样反而会变成同性可以异性不行
这就是为什么先修民法大家会有疑虑,支持修专法不是歧视也不是反同
(直接跳过恐同?)好吗
2.所谓的人权以不侵害他人人权为原则,不然就是个人人权无限上纲,这件事情到底
有什么问题?
反对直接修民法者 都是认为"可能"会有影响,但是还不确定是什么影响,但我们不能假设
没有. 事实上就是去性别化的婚姻跟有性别的婚姻就是不一样,
很多事情都需要独立出来另外看,而且没有常模遵循感觉是有权利没什么传统婚姻中的
义务需要遵守,这样会有问题吗? 大家都不知道.
今天结婚不是妳自己,今天我们要假设自己是同性婚的父母,的岳父母,的孩子,
把事情都要想一遍,不是真爱无敌人权至上,挡我者混帐王八蛋.
再讲一次 只是支持先立专法 充分讨论再修民法
: 首先,虽然我的立场是你的反对方,但我还是很感谢你至少是用理性在
: 讨论这个议题。有些人针对婚姻平权这个议题很敏感,因为太多人已经被这
: 个社会伤害太久了。
: : 马上就被呛 很多东西本来怕太长不写 既然这样我马上就回 要讲的太多我用回文
: : 怎样叫做充分讨论,太简单了:
: : 从交往结婚,结婚后,家庭继承,子女问题,财产分配,族谱祭祀所有的事情都要讨论一遍,
: : 在这之前,同性婚姻就是去性别化,这些衍生出来的问题,应该要好好考虑.
: : 我也很讨厌支持同性婚姻者,好像把存有疑虑者都打成不尊重人权,这个很过分,
: : 毕竟这会影响新的政治正确,让目前大多数人也免于恐慌也是社会安定的重点.
: 你上一篇有提到什么是人权,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之二十二条,“凡人民之其
: 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因此我相信婚
: 姻绝对是人权的一部分。
婚姻是一套财产继承分配跟家庭权利义务分配制度 不是只有人权这么简单
而且妳确定这个不会妨害秩序公共利益?
: 我可以理解教会人士说:“我不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因为上帝说是不对
: 的。”这是你的信仰,我不管,虽然我认为你的宗教枷锁不应该套在他人身上,
: 但我理解,而我也不会放弃争取我应该有的权利。
阿就讲半天 这跟反同恐同都没关系 也跟教会没关系 为什么讲不懂啊
: 但你晓得现在社会的对立,是怎么来的吗?
: 有一群人去冲撞立法院,攻击警察、有人从围墙上摔下来颅内出血,结果说
: 他们说他是英雄,为了保护这个台湾而受伤。
: 有一群人在布道的时候,告诉信徒同性恋可以结婚之后,这个国家会发生灾
: 难;不仅会绝子绝孙,还会爱滋泛滥变成爱滋岛。
: 有一群人不经查证,到处用 Line 转传谣言,告诉大家以后没有爸爸妈妈,
: 都只能叫双亲一双亲二,你如果用爸爸妈妈这个词会被罚钱。
这跟我有关系吗 我提出的论点哪里跟这个有关系.
是搞不清楚状况吗?这些激进的行为伤害到别人 那就是错的 应该公权力要处理
: 有一群人散播谣言,同性婚姻合法之后就会有人要跟摩天轮结婚,而且性侵
: 别人、乱伦、外遇通通也合法。
这是一种疑虑
因为现在同性结婚跟异性结婚存在本质上的不同
一般传统的婚姻能做的事情 异性结婚两个人一般情况下都能全做完 但是同性不行
所以会有一推但书跑出来
可是支持者说因为真爱 因为人权 所以也要可以结婚 大家也都同意
只是希望能先立专法 民法这件事情先讨论再议 这样也不行? 也要被妖魔化?
: 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有各种不同的声音很正常。不要说国家,一间公司、
: 一个班级、一个家庭甚至一对情侣都会有不同的意见,遑论是这么大的一个社
: 会?
: 但是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并不代表可以容忍抹黑跟散播谣言,也不允许利
: 用在教育或是宗教上对下的关系,强制弱势方接受和同意他的立场。而这些人才
: 是真正造成社会动荡、伤害人权的主要份子。
这个太好了 那请问你们有尊重反对直接修民法 支持先立专法的声音吗?
连我都不能接受了 妳们有在管另外一群恐同者的声音吗?
有疑虑就叫做伤害人权 完全不让步 哪怕是只要充分讨论社会有一定认识再下一步
都不可以?
: : 非黑即白,对有疑虑的人很不公平. 就像觉得现在立专法过渡,多考虑一点比较妥当的人,
: : 没有被专重,先打再说,这样和平友善吗?
: : 好 回归正题,
: : 1.结婚了,同性婚姻如果要有小孩,基本上至多只会跟一方有血缘关系,
: : 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有没有"规定只能产生"的方式?
: : 例如,只能人工受孕?,只能领养?可以有为了生孩子的非婚生性行为吗(异姓婚不合法)?
: : 会不会带出男同志婚姻如果要有小孩可以开放代理孕母的问题?
: : 哪里该限缩?
: 台湾目前代理孕母的法规没有齐备,所以男同性伴侣无法借由代理孕母的
: 方式孕育孩童。但人工生殖法中,可以存在“捐赠者”的角色,意思就是女同
: 性伴侣可以透过捐赠来孕育孩童。
: 代理孕母这个问题是台湾法条不完备的问题,要开放就会一起开放,不应
: 会有只有同性伴侣或异性伴侣可以使用的情况。
不只是讨论代理孕母,说白了,会有"不得性泛滥"规定吗?
现在同性婚姻可能会出现的问题都是都是"两个人讲好就好",但是异性婚不是这样的.
: : 2.小孩出生了,要跟谁姓?好,假设同性伴侣同意就好,那为什么一般夫妻不行?
: : 现在还是以父姓为主(我没有要战这个),既然同性伴侣有这个PRIVILEGE,
: : 是否应该也修法让女姓有被公平继承的机会?
: 民法第 1059 条
: 父母于子女出生登记前,应以书面约定子女从父姓或母姓。未约定或约定
: 不成者,于户政事务所抽签决定之。
: 子女经出生登记后,于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书面约定变更为父姓或母姓。
: 明明就可以约定从母姓或父姓,女方不争取怪到同志身上,奇怪欸你。
这就不是真正的平等 就像女生也不用书面登记要不要上学 年龄到了就跟男生一
样可以上学
去性别化的婚姻在这一点上因为没有传统约束约定俗成,反而可以达到真正的公平
: : 3.一般权利义务,传统都帮夫妻双方定义得好好的,虽然有很多不公平的东西,
: : 但是同性婚姻的权利义务通通没有被传统定义好,一但法律通过了,
: : 那些权利义务会不会因为这样造成同性婚姻伴侣被排挤?
: 假设今天我们的法律有规定说,欸,男方,一定要给我去赚钱,然后要负
: 责家用,还要洗碗倒垃圾。女方,你一定要生两个小孩,然后做家事在家相父
: 教子。那我们可能会觉得:同性伴侣里面,是哪个人要去履行哪方的义务?
: 但事实上,法律有规定婚姻里面哪些权利义务是属于男方或女方的吗?
: (其实目前有,就是订婚跟结婚的年龄下限,但这次也要修掉)
: 如果没有的话,那又何来权利被剥夺或是无法履行义务?
: : 4.财产也一样,今天两姐妹,一个嫁异性,一个跟同性结婚并有了跟自己同姓的孩子,
: : 或是一对兄弟,一个娶异性,有了跟自己同姓的孩子,一个跟同姓结婚,
: : 有了跟自己异姓的孩子,会不会影响财产继承? 这需要修法吗? 需要规范吗?
: 问题不清不楚的,我姑且认为你的问题是,假设父母留下遗产,同性恋的
: 小孩跟异性恋的小孩会不会影响到财产的分配。(如果不是,麻烦你再补充。)
: 民法 1138 条有遗产继承人:
: 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顺序定之:
: 一、直系血亲卑亲属。
: 二、父母。
: 三、兄弟姊妹。
: 四、祖父母。
: 然后 1141 条规定:同一顺序之继承人有数人时,按人数平均继承。
DONE什么DONE? 那是法定,有遗书这件事情妳知道吗? 有生前财产规划你知道吗?
姓氏传承就是一种财产分配.教母支持双性而已被嘘几年了(虽然我也觉得他很烦),
现在是同性去性别化婚姻可以公平决定,但是异性不行,
间接影响到财产分配权益,这个有共识吗? 退一万步,这件事情有被充分认知到吗?
: 所以两人都可以分到遗产,Done!
: : 太多太多了
: : 再来,什么是犯罪,很简单就是假结婚,因为没有责任义务定义清楚,所以比较不好判断.
: : 举例好了,移民官如果要抓假结婚,问的问题什么不会被攻击歧视同性恋?
: : 要不要立法,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豁免?
: 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 假如移民官要抓外配的假结婚,会不会被攻击歧视外籍配偶?
: 假如移民官要抓真卖淫假结婚,会不会被攻击歧视女性?
: 想像力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丰富。
这跟想像力有什么关系 这很现实
非同男男假结婚 跟非同女女假结婚 比非同男女假结婚在生理上被剥削的风险小太多了,
怎么知道不会被当成犯罪的工具? 保险诈财,继承诈财,都不是不可能,
而维护社会国家安全的官员审理过程中怎么样不会被无限上纲到恐同反同?
毕竟现在社会的氛围,好像只要讲到同志一点点疑虑就是政治不正确,
怎么知道不会被有心人士利用?
再重申一次,我支持同志结婚,只是"先"修专法,因为有很多释疑都还没做好.
: : 最后,我也不知到我原文被嘘爆了没.可是我还是要重申,另立专法又不是歧视,
: : 应该是说,同性恋在社会上现在是少数,比较特别,所以立专法就是这样的概念,
: : 因为少数的人要影响大多数的人,多一点考量本来就很合理.
: : 硬要冠上人权的帽子,马上就要一步到位,没有考虑到可能的问题,才是绝对的不负责任.
: 吕欣洁上节目有讲过,要讨论专法可以,但是你要真的有专法可以拿出
: 讨论,如果今天专法连个草案都没有,那就更不用提了。更不用说,2013 年
: 伴侣盟和萧美琴推出的多元成家法案就是个专法,但当时的结果我就不说了。
: 至于你说少数的人会影响大多数的人,这个论点我完全不能苟同,因为
: 目前异性恋的婚姻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在未来的权利义务上也不会有任何
: 的缩限,何来影响之说?更不用说同运争取婚姻平权从三十年前开始,在法
只是立专法,先不要动到大多数人用的民法,为什么一定就是限缩.
不如先去施压把专法立出来再说
: 律上的修正有无数的讨论跟检讨,也从国外取经检讨专法和民法的影响和难
: 度,一堆人从头到尾没有关心过这个议题,说别人“急着修法”、“一步到
: 位”,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傲慢跟不负责任。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29 23:57:00
不懂为什么立专法不接受. 说什么是歧视 整天幻想别人在歧视他们 有被害妄想症噢
作者: molecules (molecules)   2016-12-30 00:01:00
没有人歧视他们,他们在社会的发展不都很好吗?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0:01:00
每次谈到专法 立法目的跟理由都不用解释 直接跳到专法非歧视?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30 00:02:00
我是觉得专法派应该负起责任提出草案,才有资格跟修民法派的讨论
作者: molecules (molecules)   2016-12-30 00:02:00
Ptt就是有同同带风向带很勤啊,跟党工有87分像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0:03:00
另外要提专法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存在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30 00:03:00
我当然认同专法不一定就是歧视,但是不拿出来根本不可能知道啊
作者: molecules (molecules)   2016-12-30 00:04:00
如果是真爱无敌的概念的话,师生恋为什么不行?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30 00:04:00
在没有拿出草案前,我认为专法派的根本没资格批评民法你可以对民法有疑虑,我也有可以有专法侵害人权,歧视的疑虑啊但是现在我可以好好的拿民法一条一条的解释清楚你的疑虑不存在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0:05:00
疑虑喔? 那就是指脑补的意思 我应该没解读错误
作者: molecules (molecules)   2016-12-30 00:05:00
同同以为政府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维持社会致序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30 00:05:00
你却连草案都没有,就想辩驳专法不是歧视,我觉得你的想法很好笑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30 00:06:00
top 你假见证做爽了吗?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0:06:00
你怎么知道专法没有草案 明年就会提出来了什么假见证?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0:07:00
那还没提出来是在脑补歧视什么勒?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30 00:07:00
top 你说你找到我facebook 还看到我加了甲群,请你证明一下我都请你facebook 私讯我了做假见证会下硫磺火湖喔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0:08:00
那个又不是我说的 你看一下文章修编的时间记录好吗?我是COPY别人的给你看 干我屁事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30 00:11:00
http://i.imgur.com/RmGeIFB.jpg散播谣言难道就不是假见证吗?基督徒的道德标准果然跟正常人不一样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6-12-30 00:11:00
你到底在说什么?婚姻把异性角色都规划好了是在规划什么?女人要做饭带孩子,男人要赚钱养家吗?很抱歉那是你想像的婚姻可不是我想要的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30 00:12:00
难怪基督徒攻击警察受伤还敢说谎说是警察打人
作者: corif (Corif)   2016-12-30 00:18:00
我觉得双方要真正讨论的话都必须分辨出什么是对方偏激的声音,而不是套到对方所有人身上。不然挺同派光举彻底反同言论,另一边只要贴同运游行的裸露照片和言论就够对呛了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6-12-30 00:21:00
在女板讲女生的社会角色是负责生孩子,我真的笑了我回文回到一半发现不知道你在公三小,我放弃。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0:22:00
民法到底哪里有对于异性婚里的姓氏传承、财产分配、生孩子做异性角色的规划??明明法律里就是婚姻双方权益都相等,也从来没规定一定要生小孩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6-12-30 00:22:00
婚姻是一套人类责任义务跟财产分配的制度 是你编的吧要跟人讨论不要随便丢一堆定义不明的词出来 很让人火大
作者: rxwsx   2016-12-30 00:23:00
通篇就一直看到楼主强调同性婚姻没办法做到异性婚姻的义务、责任、角色,诚心诚意的请教楼主为什么不行?楼主讲话实在太空泛了,可以具体解释一下吗?而且为什么异性婚姻不能公平决定财产传承?另外也想请教为什么一男一女的婚姻可以稳定社会秩序,同性婚姻就可能会影响社会秩序?可以麻烦楼主再开一篇好好陈述您的看法吗?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0:24:00
男男就不正常 还结婚勒真的要结婚就专法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0:26:00
问人家知不知道遗书,那你知道有种东西叫特留份吗?异性婚里的女性弱势是因为社会风气的影响,不是因为法条好吗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6-12-30 00:30:00
你还是去读个民法再出来发表高见吧,大法官。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0:33:00
说同性婚不会有“不得性泛滥”的说词根本也是在瞎扯....只要同性婚通过时通奸还没有除罪化,同性婚也适用通奸罪好吗????你说现在异性婚没有性泛滥的问题,我真想问是平行世界吗?大家看到的外遇劈腿都假的?
作者: nann (Nann)   2016-12-30 00:34:00
姓氏传承早就改双方约定了
作者: rxwsx   2016-12-30 00:36:00
姓氏传承现在的异性婚姻就已经是双方自行约定即可,同性婚自然比照办理;财产继承当然就按照民法规定的顺序,同性婚若通过,则同性伴侣结婚后互为对方配偶,自然享有目前异性婚姻配偶的继承权和其他权利,子女的部分若开放无血缘一方收养则为养子女、否则为继子女,就跟两个各自有过婚姻带着孩子的再婚男女一样;同性婚姻跟异性婚姻都需要负忠诚义务,刑法对于性交有明确定义,不仅限于阴道,刑法239条并无规定与异性性行为才算通奸。其他云云我觉得跟性别没太大的关系,这样可有为楼主释疑?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0:37:00
你觉得异性婚由书面登记从父性或母性不是真平等,难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0:37:00
本质不一样 当然要不同处理 这是法律上的平等 的意思
作者: skyviviema (天泽)   2016-12-30 00:37:00
老实说你以为的异性恋婚姻的样子真的就是"你以为"而已你只是把社会上多数的异性恋婚姻(家庭)当成是范本但实际上打破刻板性别印象的异性恋婚姻还是存在的不但存在 现在还有越来越多打破固有的趋势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0:38:00
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法律上的平等意义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0:39:00
请问一对单方不孕的夫妇,想要有小孩,所以同意由有孕能力的一方出去跟人家生,这样“在法律上”是不是错???大脑是个好东西,拜托你用一下好不好?
作者: rxwsx   2016-12-30 00:41:00
节录楼主回复:“请问一对女女婚,想要有小孩,一个去外面跟人家生,双方也同意,这样有"错"吗?”通奸罪是告诉乃论,如果别人不提告,不就是别人的家事吗?就像现在异性婚男女任一方有非婚生子女,无论配偶是否知情或同意,都不关任何人的事不是吗?我们能做的不也只是私底下指责别人道德有亏吗?请问楼主想表达的是?小孩很可怜吗?那异性婚产生的私生子就不可怜吗?我不是想酸楼主,而是很多事真的没这么复杂。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0:42:00
我不懂你到底对于遗产分配有什么疑虑????法律都是针对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做规定,与性别何干?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0:42:00
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法律上的平等意义
作者: rxwsx   2016-12-30 00:45:00
请问双方约定让异性婚姻中弱势女性更弱势这个论点(假设它符合逻辑)跟同性婚的关联是?依台湾现况主流是从父姓这点,所以孩子从父姓是台湾女性弱势的证明吗?我不明白楼主担心的点。退一万步来说,真的让女性变弱势了,那跟同性婚姻不该通过的关系是?那不是异性恋男性跟女性应该要处理的事吗?怪到同性恋头上?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0:46:00
100%个鬼.....还有捐精、收养、不生、前段婚姻的小孩等各种可能....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0:46:00
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法律上的平等意义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0:51:00
话说我们家刚好是二老婆生的 大老婆无法生育 所以大老婆同意再娶一个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0:53:00
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法律上的平等意义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0:53:00
请问异性婚到底哪里在法条上有单方弱势??是法条不是社会风气喔?到底要问几次??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30 00:54:00
推,女同志的话移民官要怎么分辩是不是假结婚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0:57:00
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法律上的平等意义男女平权还是有性别的 但这个无性平权 就....不男不女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16-12-30 01:00:00
侵害什么人权修民法会侵害的话立专法也会啦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萝卜道尼)   2016-12-30 01:02:00
最有诚意讨论的从来都是支持修民法的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1:02:00
如果你觉得民法要改成对异性婚女性有优势,那应该是提倡改民法,而不是不准同性婚纳入民法,两者完全是可以并行的。至于一胎化,多少女婴因为这样而死啊= =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1:02:00
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法律上的平等意义修专法到底为啥不行阿? 自己脑补觉得大家在歧视他们??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16-12-30 01:05:00
我觉得你根本没看过法条就在那空讲耶 你对通奸继承子女姓氏的相关法律理解都是错的
作者: rxwsx   2016-12-30 01:05:00
我很好奇楼主看待同性恋关系到角度,所以楼主是担心同性恋为了要孩子会不惜到外面去随便跟一个人发生性行为以使自己或他人受孕吗?请您先想一下任何无法生育的异性恋夫妻这样做的可能性,即使真的这么不惜一切的要孩子这对他们本身也是有很高的风险的。另外,同性婚姻也需要负忠诚义务,出轨一样会受道德指责,难道楼主以为同性恋就不会骂劈腿偷吃小三的人?大家受的教育是一样的。我觉得楼主的说法很有意思,不是每个人都有钱可以请孕母或做试管,那我可以说有钱做的同性伴侣可以给小孩更好的物质生活吗?比起尽管身无分文因为有了就生下来的异性恋夫妻?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1:06:00
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法律上的平等意义修专法到底为啥不行阿? 自己脑补觉得大家在歧视他们??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萝卜道尼)   2016-12-30 01:06:00
跳针跳针跳针?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16-12-30 01:07:00
完全不懂专法派在坚持什么 修民法会产生的后果立专法都会啦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1:07:00
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法律上的平等意义立专法到底为啥不行阿? 自己脑补觉得大家在歧视他们??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萝卜道尼)   2016-12-30 01:08:00
又跳一次?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1:09:00
没得到答案呀 不能问噢?
作者: rxwsx   2016-12-30 01:12:00
k大,我猜楼主应该是指传统重男轻女导致遗产多由男性继承这个问题。但民法规定有特留份跟应继分就是在尊重财产处分自主权的情况下对拥有继承权的弱势者的保障(若有错请法律专业人士不吝赐教谢谢),有重男轻女的人、也有更疼女儿不在意儿子的人,弱势不见得都是女性,但我不了解楼主所谓的同性强势是何意?烦请解释谢谢。但财产怎么继承都是自家的事,同性恋婚姻财产怎么继承应该只跟双方具有继承权而不论其性向的亲属有关,跟让异性婚姻变弱势的关系是?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1:14:00
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法律上的平等定义立专法到底为啥反对阿? 自己脑补觉得大家在歧视他们??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萝卜道尼)   2016-12-30 01:16:00
修民法到底为啥反对啊?自己脑补专法会比较好?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1:18:00
M大,我猜他的意思似乎是“因为异性婚中一定会有一个是女性而成为弱势,而同性婚因为性别相同所以不会有强势弱势,所以原本只有异性恋男>异性恋女,会变成异性恋男=同性恋男/女>异性恋女”,但我完全不认同也不认为会是反对同性婚入民法的理由......
作者: 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   2016-12-30 01:21:00
“男女婚姻”VS “男男婚姻”叫不同事物哦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法律上的平等定义立专法到底为啥反对阿? 自己脑补觉得大家在歧视他们??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萝卜道尼)   2016-12-30 01:21:00
多一句耶不错不过上面在认真讨论你一定没看~
作者: rxwsx   2016-12-30 01:31:00
楼主,能否性爱分离恐怕无法用理论上这三个来判断。另外,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提醒您一下,我们在讨论立法问题,同性婚姻外性行为同样犯法这件事在通奸除罪化之前都是成立的,至于指责的强度....假设您说的异性婚姻被指责的强度比较强是正确的,那异性婚有因此外遇比较少?这应该不需要我论证吧。坦白说,公道自在人心,要走入婚姻基本上就是抱持的跟配偶共度一生且负忠诚义务的决心,如果异性恋如此、同性恋当然如此,如果异性恋并非如此,那请给我一个异性婚可以存在同性婚不行的理由。弱势强势之说一点根据都没有,若有心讨论,请楼主详细指出到底是哪里弱势哪里强势,感谢。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1:33:00
原po最后的回复把同婚这部份拿掉....根本就一样啊XD我就算把未婚生子父不详有同姓子女代人你的回复根本就一样代入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1:37:00
法条是要怎么修才能让“异婚女的姓氏可以被50%继承”啊-~-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1:39:00
楼上那已经不是法律的问题了 一直拿非法律的问题来讲法律有问题
作者: xspeed1005 (xspeed1005)   2016-12-30 01:39:00
原po的逻辑就是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异性婚=>当做看不见发生在同性婚=>世界要毁灭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1:41:00
另外原po一直鬼打墙专法
作者: rxwsx   2016-12-30 01:43:00
所以楼主的概念是,假设AB缔结同性婚姻,孩子从A姓,则可能排挤到A的姐妹非同姓子女的继承权益从而造成异性婚姻女性受压迫吗?那请问对于B而言他是否也受压迫了呢?因为他在他的家族中亦会为此而落入继承劣势。楼主,首先,应继份跟保留分就是用于财产有预先做好规划立有遗嘱下,避免弱势者权益严重受损的设计,因此您的理解不正确;其次,财产的继承不只有性别的考量,现今社会多元,任何状况都有可能,亦即可形成对任何人的压迫,因此民法定有继承顺序及规则,暗地转移这种事异性婚姻也无可奈何吧?第三,财产由谁继承其实应该最大限度遵从财产所有人的意愿,有时候不是压迫不压迫,是那个人想给不想给。但压迫说我第一次看到,很新鲜,多谢赐教。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1:45:00
我觉得要讲社会风气的话,现在的社会风气应该是同性婚子女会被赶出家门只能拿特留份,异性婚子女拿最多吧wwww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1:46:00
要不要说说看啊 那我们来谈 如何在没有普通法源的情况下保障同婚呢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1:46:00
那请问生奇数小孩的要怎么姓?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1:47:00
大家都知道 特别法是为了保障普通法所不足的地方那么你不让同婚入民法 能适用的普通法法源在哪?另立专法要保障一样的权利势必要再重抄一次 那么这时候专法和民法产生境合的时候该怎么办?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1:51:00
为了不要让异性婚女成为最弱势,所以要同性婚也保持弱势,这真的怪怪的啊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1:57:00
所以你连基础概念都没有?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萝卜道尼)   2016-12-30 02:01:00
真的是不知道多少人有被嘴妄想症耶 同性恋被限缩权利歧视几十年了都没说什么 现在出来争取一下权利就一堆人不能接受被说恐同 颇呵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2:02:00
为什么专法会被反对的源由也没去了解过吗(扶额)
作者: xspeed1005 (xspeed1005)   2016-12-30 02:03:00
你当然不在乎多花一点时间,因为这件事与你根本无关,但影响的却是每个同志的人生;不过你的文章已经表明了你的态度:反正只要我有疑虑,虽然说不出是什么,但就是反对到底,即便很多国家都早已有先例,但我不管只要我害怕,就算只是自己幻想,也不行,反正同志族群的死活才不关我的事,谁叫你们是少数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2:05:00
另立一个99%内容一样 但保障一样权利的专法 意义在哪?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萝卜道尼)   2016-12-30 02:06:00
意义可能在于某些保守派会觉得比较安心?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2:08:00
我实在很难理解 另立专法还有优先适用的问题 衍伸出来的问题会比修改民法更多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萝卜道尼)   2016-12-30 02:11:00
哈哈不高兴什么 异性婚的担忧到现在也没看到什么搬得上台面的 同性恋等了几十年 还一堆根本等不到平权就离开人世 某些异性恋还想用莫名其妙的担忧来继续拖延啊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2:12:00
另外你知道ptt有法律版这种东西吗?你所想要的资讯 之前也已经讨论到烂了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萝卜道尼)   2016-12-30 02:20:00
民法的抗争还不是来自那些反同团体用偏激言论的反对 一点道理都没有好吗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30 02:24:00
这范围可广了 女版 gay版 政黑版 搜寻专法每个论述都自己进去看吧少提ㄧ个lesbin版
作者: jeds (走音的歌后)   2016-12-30 02:36:00
一直跳针专法,你到底有没有搞清楚订立专法是什么?民法是普通法,专法是为了给特定族群“加成保障”,如果连普通法的保障都没有,然后另订不同的法律适用,当然非常有问题。除非你主张同性伴侣结婚后可以减税、可以像其他专法的族群有社会福利。不然,其他条件都以异性恋婚姻者相同,只是不让他们进入民法、而另外设立专法,这不是歧视什么才是歧视。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6-12-30 02:59:00
你的论点真的有点奇怪,姓氏遗产上性别的不平等一直都是传统上留下来的陋习,今天你想改变当然是从问题出发点着手,请多去宣传男女平等的意义,怎么会因为觉得同性婚里比较公平所以要先另立专法?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6-12-30 04:28:00
感谢楼上懒人包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萝卜道尼)   2016-12-30 04:57:00
加油
作者: fauna (黑与白的变幻)   2016-12-30 05:23:00
这个论点让我看见另外一个有趣的修民法挺同婚的点:当年改民法可从母姓 让小孩自由选择父或母姓的时候 有多少社会共识和讨论? 小孩有了选母姓自由之后 社会崩坏了吗当时的反对声音中 正好也有以犯罪潜逃 户政资料紊乱等理由希望多加讨论暂缓实施 现在看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思想保守的人为了保护传统 反对平等 要找理由还怕找不到?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6-12-30 08:11:00
你就继续跳针吧。什么叫做“宁可等修民法也不让专法先过关”?现在哪里有专法?!你以为拟定一套保障婚姻的法律跟你拉个屎一样就出来了吗?更不用说,2013 年推多元成家被大力反对,现在改成修改民法又说要先立专法,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要以为大家是傻瓜。
作者: Doralice   2016-12-30 08:21:00
看完妳的补述我还是反对以这些异性恋也可能发生的犯罪问题,作为限缩同婚权益的理由看懂了,而且不认同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30 08:45:00
现在双方协调小孩从谁的姓就叫异性婚女是弱势,生奇数用讨论的就不是,真的都是你说了算-~-现在的问题就是同婚的事情都争取多久了,专法连个草案都看不到,民法快修成功了才一直有人说要立专法,然后还是拿不出内容,当然会被认为是拖延的手段。而且我真的不懂你到底想要怎样的专法?为保障同性恋跟外人生小孩的权利所以让他们不适用通奸罪吗?还是完全不能生小孩以根绝性滥交的可能?然后不管专法怎么写,你最在意的姓氏50%继承还是达不到啊?
作者: dissney (smile)   2016-12-30 11:19:00
支持立专法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6-12-30 13:37:00
你说的那些问题异性婚姻也都会发生,我不懂差别在哪。另外即使是异性婚姻,只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对方在外寻找性行为这也不犯法好吗抱歉补充,说不犯法有点失准,应该说虽然在婚姻制度里强调性忠贞,但依旧有夫妻是采取开放式关系,因此并不是所有夫妻都是只认同对方只能有一个性伴侣。这道德与否是个人观点,不过我觉得他们能彼此认同就好
作者: jeds (走音的歌后)   2016-12-30 15:46:00
因为这个议题其实已经走过三十年的讨论了,亦有各国立法可参考,你不能因为你近期才开始关注、或是突然发现“竟然送出委员会了?”发现事情不可逆就觉得考虑未曾周延啊,而事实上你提出的问题根本没打在争点上。你没看懂我的意思,这是一个法律案,我是以法学的观点告诉你,这样子条件(权利、义务等规范)相同却无优惠条文的立法,只是单纯不让他们进入普通法(因你上述的论点),在法律上就是歧视。什么叫做周延,请论述。又你认为的本质上的不同,本质又是什么?
作者: kurasa (丑小鸭)   2016-12-30 18:13:00
同性恋跟异性恋没有不一样,就像男生女生一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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