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ersheep (一心不乱)》之铭言:
: ※ 引述《cawaiilulu (across)》之铭言:
先讲两件事情
1.婚姻不只是真爱跟人权 婚姻是一套人类责任义务跟财产分配的制度
说同性异性婚一模一样 事实上就不一样
婚姻把异性的角色都规划完成,一般情况来说,这两个人也能把社会上赋予的角色扮演完,
但是同性不行.
先承认两者相同,要考虑到以后会有一堆但书跑出来,那这样反而会变成同性可以异性不行
这就是为什么先修民法大家会有疑虑,支持修专法不是歧视也不是反同
(直接跳过恐同?)好吗
2.所谓的人权以不侵害他人人权为原则,不然就是个人人权无限上纲,这件事情到底
有什么问题?
反对直接修民法者 都是认为"可能"会有影响,但是还不确定是什么影响,但我们不能假设
没有. 事实上就是去性别化的婚姻跟有性别的婚姻就是不一样,
很多事情都需要独立出来另外看,而且没有常模遵循感觉是有权利没什么传统婚姻中的
义务需要遵守,这样会有问题吗? 大家都不知道.
今天结婚不是妳自己,今天我们要假设自己是同性婚的父母,的岳父母,的孩子,
把事情都要想一遍,不是真爱无敌人权至上,挡我者混帐王八蛋.
再讲一次 只是支持先立专法 充分讨论再修民法
: 首先,虽然我的立场是你的反对方,但我还是很感谢你至少是用理性在
: 讨论这个议题。有些人针对婚姻平权这个议题很敏感,因为太多人已经被这
: 个社会伤害太久了。
: : 马上就被呛 很多东西本来怕太长不写 既然这样我马上就回 要讲的太多我用回文
: : 怎样叫做充分讨论,太简单了:
: : 从交往结婚,结婚后,家庭继承,子女问题,财产分配,族谱祭祀所有的事情都要讨论一遍,
: : 在这之前,同性婚姻就是去性别化,这些衍生出来的问题,应该要好好考虑.
: : 我也很讨厌支持同性婚姻者,好像把存有疑虑者都打成不尊重人权,这个很过分,
: : 毕竟这会影响新的政治正确,让目前大多数人也免于恐慌也是社会安定的重点.
: 你上一篇有提到什么是人权,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之二十二条,“凡人民之其
: 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因此我相信婚
: 姻绝对是人权的一部分。
婚姻是一套财产继承分配跟家庭权利义务分配制度 不是只有人权这么简单
而且妳确定这个不会妨害秩序公共利益?
: 我可以理解教会人士说:“我不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因为上帝说是不对
: 的。”这是你的信仰,我不管,虽然我认为你的宗教枷锁不应该套在他人身上,
: 但我理解,而我也不会放弃争取我应该有的权利。
阿就讲半天 这跟反同恐同都没关系 也跟教会没关系 为什么讲不懂啊
: 但你晓得现在社会的对立,是怎么来的吗?
: 有一群人去冲撞立法院,攻击警察、有人从围墙上摔下来颅内出血,结果说
: 他们说他是英雄,为了保护这个台湾而受伤。
: 有一群人在布道的时候,告诉信徒同性恋可以结婚之后,这个国家会发生灾
: 难;不仅会绝子绝孙,还会爱滋泛滥变成爱滋岛。
: 有一群人不经查证,到处用 Line 转传谣言,告诉大家以后没有爸爸妈妈,
: 都只能叫双亲一双亲二,你如果用爸爸妈妈这个词会被罚钱。
这跟我有关系吗 我提出的论点哪里跟这个有关系.
是搞不清楚状况吗?这些激进的行为伤害到别人 那就是错的 应该公权力要处理
: 有一群人散播谣言,同性婚姻合法之后就会有人要跟摩天轮结婚,而且性侵
: 别人、乱伦、外遇通通也合法。
这是一种疑虑
因为现在同性结婚跟异性结婚存在本质上的不同
一般传统的婚姻能做的事情 异性结婚两个人一般情况下都能全做完 但是同性不行
所以会有一推但书跑出来
可是支持者说因为真爱 因为人权 所以也要可以结婚 大家也都同意
只是希望能先立专法 民法这件事情先讨论再议 这样也不行? 也要被妖魔化?
: 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有各种不同的声音很正常。不要说国家,一间公司、
: 一个班级、一个家庭甚至一对情侣都会有不同的意见,遑论是这么大的一个社
: 会?
: 但是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并不代表可以容忍抹黑跟散播谣言,也不允许利
: 用在教育或是宗教上对下的关系,强制弱势方接受和同意他的立场。而这些人才
: 是真正造成社会动荡、伤害人权的主要份子。
这个太好了 那请问你们有尊重反对直接修民法 支持先立专法的声音吗?
连我都不能接受了 妳们有在管另外一群恐同者的声音吗?
有疑虑就叫做伤害人权 完全不让步 哪怕是只要充分讨论社会有一定认识再下一步
都不可以?
: : 非黑即白,对有疑虑的人很不公平. 就像觉得现在立专法过渡,多考虑一点比较妥当的人,
: : 没有被专重,先打再说,这样和平友善吗?
: : 好 回归正题,
: : 1.结婚了,同性婚姻如果要有小孩,基本上至多只会跟一方有血缘关系,
: : 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有没有"规定只能产生"的方式?
: : 例如,只能人工受孕?,只能领养?可以有为了生孩子的非婚生性行为吗(异姓婚不合法)?
: : 会不会带出男同志婚姻如果要有小孩可以开放代理孕母的问题?
: : 哪里该限缩?
: 台湾目前代理孕母的法规没有齐备,所以男同性伴侣无法借由代理孕母的
: 方式孕育孩童。但人工生殖法中,可以存在“捐赠者”的角色,意思就是女同
: 性伴侣可以透过捐赠来孕育孩童。
: 代理孕母这个问题是台湾法条不完备的问题,要开放就会一起开放,不应
: 会有只有同性伴侣或异性伴侣可以使用的情况。
不只是讨论代理孕母,说白了,会有"不得性泛滥"规定吗?
现在同性婚姻可能会出现的问题都是都是"两个人讲好就好",但是异性婚不是这样的.
: : 2.小孩出生了,要跟谁姓?好,假设同性伴侣同意就好,那为什么一般夫妻不行?
: : 现在还是以父姓为主(我没有要战这个),既然同性伴侣有这个PRIVILEGE,
: : 是否应该也修法让女姓有被公平继承的机会?
: 民法第 1059 条
: 父母于子女出生登记前,应以书面约定子女从父姓或母姓。未约定或约定
: 不成者,于户政事务所抽签决定之。
: 子女经出生登记后,于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书面约定变更为父姓或母姓。
: 明明就可以约定从母姓或父姓,女方不争取怪到同志身上,奇怪欸你。
这就不是真正的平等 就像女生也不用书面登记要不要上学 年龄到了就跟男生一
样可以上学
去性别化的婚姻在这一点上因为没有传统约束约定俗成,反而可以达到真正的公平
: : 3.一般权利义务,传统都帮夫妻双方定义得好好的,虽然有很多不公平的东西,
: : 但是同性婚姻的权利义务通通没有被传统定义好,一但法律通过了,
: : 那些权利义务会不会因为这样造成同性婚姻伴侣被排挤?
: 假设今天我们的法律有规定说,欸,男方,一定要给我去赚钱,然后要负
: 责家用,还要洗碗倒垃圾。女方,你一定要生两个小孩,然后做家事在家相父
: 教子。那我们可能会觉得:同性伴侣里面,是哪个人要去履行哪方的义务?
: 但事实上,法律有规定婚姻里面哪些权利义务是属于男方或女方的吗?
: (其实目前有,就是订婚跟结婚的年龄下限,但这次也要修掉)
: 如果没有的话,那又何来权利被剥夺或是无法履行义务?
: : 4.财产也一样,今天两姐妹,一个嫁异性,一个跟同性结婚并有了跟自己同姓的孩子,
: : 或是一对兄弟,一个娶异性,有了跟自己同姓的孩子,一个跟同姓结婚,
: : 有了跟自己异姓的孩子,会不会影响财产继承? 这需要修法吗? 需要规范吗?
: 问题不清不楚的,我姑且认为你的问题是,假设父母留下遗产,同性恋的
: 小孩跟异性恋的小孩会不会影响到财产的分配。(如果不是,麻烦你再补充。)
: 民法 1138 条有遗产继承人:
: 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顺序定之:
: 一、直系血亲卑亲属。
: 二、父母。
: 三、兄弟姊妹。
: 四、祖父母。
: 然后 1141 条规定:同一顺序之继承人有数人时,按人数平均继承。
DONE什么DONE? 那是法定,有遗书这件事情妳知道吗? 有生前财产规划你知道吗?
姓氏传承就是一种财产分配.教母支持双性而已被嘘几年了(虽然我也觉得他很烦),
现在是同性去性别化婚姻可以公平决定,但是异性不行,
间接影响到财产分配权益,这个有共识吗? 退一万步,这件事情有被充分认知到吗?
: 所以两人都可以分到遗产,Done!
: : 太多太多了
: : 再来,什么是犯罪,很简单就是假结婚,因为没有责任义务定义清楚,所以比较不好判断.
: : 举例好了,移民官如果要抓假结婚,问的问题什么不会被攻击歧视同性恋?
: : 要不要立法,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豁免?
: 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 假如移民官要抓外配的假结婚,会不会被攻击歧视外籍配偶?
: 假如移民官要抓真卖淫假结婚,会不会被攻击歧视女性?
: 想像力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丰富。
这跟想像力有什么关系 这很现实
非同男男假结婚 跟非同女女假结婚 比非同男女假结婚在生理上被剥削的风险小太多了,
怎么知道不会被当成犯罪的工具? 保险诈财,继承诈财,都不是不可能,
而维护社会国家安全的官员审理过程中怎么样不会被无限上纲到恐同反同?
毕竟现在社会的氛围,好像只要讲到同志一点点疑虑就是政治不正确,
怎么知道不会被有心人士利用?
再重申一次,我支持同志结婚,只是"先"修专法,因为有很多释疑都还没做好.
: : 最后,我也不知到我原文被嘘爆了没.可是我还是要重申,另立专法又不是歧视,
: : 应该是说,同性恋在社会上现在是少数,比较特别,所以立专法就是这样的概念,
: : 因为少数的人要影响大多数的人,多一点考量本来就很合理.
: : 硬要冠上人权的帽子,马上就要一步到位,没有考虑到可能的问题,才是绝对的不负责任.
: 吕欣洁上节目有讲过,要讨论专法可以,但是你要真的有专法可以拿出
: 讨论,如果今天专法连个草案都没有,那就更不用提了。更不用说,2013 年
: 伴侣盟和萧美琴推出的多元成家法案就是个专法,但当时的结果我就不说了。
: 至于你说少数的人会影响大多数的人,这个论点我完全不能苟同,因为
: 目前异性恋的婚姻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在未来的权利义务上也不会有任何
: 的缩限,何来影响之说?更不用说同运争取婚姻平权从三十年前开始,在法
只是立专法,先不要动到大多数人用的民法,为什么一定就是限缩.
不如先去施压把专法立出来再说
: 律上的修正有无数的讨论跟检讨,也从国外取经检讨专法和民法的影响和难
: 度,一堆人从头到尾没有关心过这个议题,说别人“急着修法”、“一步到
: 位”,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傲慢跟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