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四叉猫不在了, 终于可以问这个问题了

楼主: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6-12-23 15:15:25
※ 引述《skytowerlll (东尼)》之铭言:
基本上,我觉得歧视这件事情有点难谈。因为很多时候,当事人其实不知
道自己正在“歧视”他人,或是根本无心歧视他人,除非是明目张胆地做出仇
恨的举动和言论,通常不是当事人,都无法感同身受。
所以我不想谈这一点,我想针对修民法跟立专法之间来讨论。
在开始讨论之前,我要先进入一个工商时间。
我这边有一个投资标的,投资两百万以上,保证年平均报酬率超过 300%。
你说标的是什么?没有,你不要问啦,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可以让你赚大
钱喔,这么难得的机会欸,你只要投资两百万你就可以赚到六百万根本是无本
生意,快拿钱出来投资吧。
是你的话,你投资吗?
所谓的专法就是这样的一个东西。
今天要比较两件事情的好或坏,一定要有具体可以量化、或是阐述的内
容,然而今天一群人在那边喊“立专法就好了啊,不是一样也有保障?”或是
“为什么一定要修民法,专法不是比较好吗?”
啊专法咧?草案咧?什么东西比较好?是能保障谁?
所谓专法根本就是延宕修法的一个手段,如果真的有心要提出专法,早就
提出来给大家审了。
然而,专法和民法之间,我还是倾向修民法。理由有几点:
1. 为何要为了婚姻平权立专法?
如果今天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那立专法的理
由是什么?在民法上直接适用不是最快最简单的方法吗?有些人的立场
是,他觉得同性婚姻改变了婚姻的定义,传统的婚姻应该就是“一夫一
妻,一生一世”,但是你修法之后还是可以维持你的传统啊,别人不愿意
遵循你的传统难道不行吗?
2. 如果权利或义务不同,为什么?
若是同性伴侣所应得的权利或是应尽的义务有所不同,总有个理由
吧?如果你跟大家付一样的钱去吃飨食天堂,结果告诉你你只能吃沙拉
吧,你不会不爽吗?
赵天麟委员据说在很短的时间内拟定了一个专法草案,但不敢提出,
有稍微丢出来测个风向,简单来说就是权利义务都一样,除了无法收养小
孩这一块。
这我就有点意见了。大家知道现在单身的男女是可以收养小孩的吗?
假设今天我跟我男友一起收养了小孩,但是小孩的监护人却只能是我
或是我的男友其中一位,纵使我们有一起扶养他长大的事实。当监护人不
幸离世或是离开对方,对另一位伴侣或是小孩都没有保障。
所以,我们可以一起养小孩,可是不能把彼此都登记为监护人?
阿咪老师,给我一个黑人问号脸。
http://imgur.com/a/RWIcX
事实是,现在国内确实有同性伴侣面临这样的困境,因此我认为这个
专法的内容是不适当的。
而且,收养小孩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并不是你走去孤儿院绕一圈,然后指著一个漂亮的小孩说:“嗯,我
要这个”然后就可以把小孩带回家,绝对不是!你以为是去寿山收容所领
养野猫吗?
收养孩童需要经过社福机构的审慎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收养人的年
龄、婚龄、身心健康、职业、经济能力等,因此收养小孩的过程可能比你
想像的复杂很多。
(衍伸阅读:‘关于领养你可能误解的四个观念’)
http://0rz.tw/otk2E
再者,通常会透过收养或人工生孕来获得子嗣的人,基本上都经过非
常慎密的考虑和漫长的准备,在经济上也都是无虞的。有些情侣其实在非
常意外的情况下怀了孕、生了小孩,而这个社会通常也给予正面的鼓励,
认为他们之后能够成为好父母,那么对于那些准备已久、一直在学习如何
当爸爸妈妈的人,又有什么理由默认立场说他们会教坏小孩?
第三,专法和民法的立法问题
有人说尤美女版本的民法修正只要修五条法规,但其实有数百条民法
的内容必须要去性别化。但事实上,最重要的修正是影响实际运作的那五
条条文,而剩下的都是文字上的代换,并不影响实际上法律的运作,因此
也毫不费力。
那么,立专法又如何呢?会比较快吗?
根据检察官郑子薇曾经的投书:“光是用法学数据库检索,涉及“配
偶”的条文,就有 4444 条之多,其中包含的权利义务多如牛毛,这些法
律在立法院也分属不同委员会。”
而我也利用法源数据库稍微检索了配偶这个词,而涵盖的内容有
4490 个条目。(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QRY02.aspx )
试问,立专法有办法轻易地涵盖这些项目条文吗?(如果答案是立一
个法条写说:“同性婚姻所有的义务权利与民法规定之婚姻相同”的话,
又回到第一个问题:“那干嘛还立专法?”)
而郑子薇检察官也表示:“根据《宪法》规定,如果要以法律做差别
待遇,必须有正当理由且有必要。以许淑华立委在脸书上分享的伴侣法草
案可知,该法案并没有将“伴侣”等同于“配偶”,所以之后当同性伴侣
无法适用“配偶”的权利时,立法者必须一部一部法律提出来检讨这种差
别待遇是否合理、必要,这绝对是立法资源的莫大浪费。”
这个就是目前德国所遇到的困境,很多同性伴侣在面对医疗决定权、
继承权与家属的冲突的时候,都必须上诉争取配偶的权利,目前仍有三百
多件法案在最高法院缠讼当中,不仅浪费司法资源,对同性配偶也没有保
障。
因此,基于以上理由,我主张利用民法修正来达到婚姻平权。
作者: Lachelt (给小狗一块饼干)   2016-12-24 03:49:00
推理性讨论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6-12-24 02:36:00
作者: lovecfcm (蛋沙拉)   2016-12-23 22:21:00
成人的世界,我们对歧视的言论会有分吋>>>>本日最幽默小孩才不会想跟摩天轮结婚哩,萌萌最有分寸惹
作者: linda10285 (雪歌草)   2016-12-23 15:18:00
推!
作者: qazbamboo   2016-12-23 15:25:00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6-12-23 15:26:00
其实已经分析清楚快两个月了 只是恐恐基基也跳了两个月
楼主: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6-12-23 15:27:00
虽然我最近情绪也很负面,但我倾向还是好好对话。至于不愿对话的人我也不需要浪费时间。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6-12-23 15:31:00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23 15:32:00
https://goo.gl/5lb4G1台湾单身收养无血缘小孩很难媒合,由于出养人多半希望孩子能在具双亲角色的家庭中成长,所以期待上会以有婚姻者优先。有钱也不行呢!单身但是比许多夫妻有钱的很多呢!单身的人很多不管是在经济还是亲职能力都比许多夫妻或同性间好很多,但很少人抗议这是歧视!去年有女同志伴侣递状请求依民法“继亲收养”小孩,但士林地院判决文认为,成年同性伴侣可自由追求自己对性向的
作者: shine0510 (嘿,就是妳了)   2016-12-23 15:34:00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23 15:34:00
认同,但两个孩子年仅三岁,没有思考及选择能力,将不易面对的课题强加在其身上,恐造成负面影响,若认可本件收养,将使孩子成为舆论焦点,不符其利益,将其驳回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6-12-23 15:46:00
MICRO的言论满怪的 有没有媒合到是一回事 有没有权力又是一回事 单身很难媒合不代表就可以没有权力吧要改的是社会的舆论吧 难不成这社会一直歧视你就一直不做跟别人不同的事情 那这样跟上面某篇胖瘦丑的言论有什么差别孩子两三岁没有思考选择能力 你以为他选的异性恋或单身者就最棒吗? 他一定可以感受到异性恋是正确的吗如果要因有同性家长而受歧视 要不要干脆也叫小孩别太胖太瘦太矮太鲁太有缺陷 以免有被歧视之危机?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23 16:05:00
什么都不知道的专法还一直拿来推崇说比民法好棒棒也是很87专法根本就是给那些认为同性恋就是不应该改"异性恋婚姻"的借口拉。一堆理由讲来讲去就是同性恋不准碰民法
作者: dameontree (Curry萌萌)   2016-12-23 16:29:00
不太懂某些人这么有毅力在黑的原因,是耶稣托梦给他们吗?
作者: kuoeight (樱木花道)   2016-12-23 18:08:00
我倾向弄专法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23 18:22:00
看看教授怎说https://goo.gl/pqqdb7https://goo.gl/JR0dZv就目前的观察来看国外同性婚姻的平均存续期间远少于国外伴侣法立法至今时间成人的世界,我们对歧视的言论会有分寸,但在儿童的世界歧视言语百无禁忌:1. 他有两个爸爸,没有妈妈。2. 他和他姊姊有两个妈妈,没有爸爸。如同一名同志所说:请问教育得完吗?从幼稚园?到未来的每一步吗?…我们同志运动了多久?还是依就不断不断运行着社会运动…喊著许多的口号、思考着要求更多的权利,,抗衡著许多法令政策…那孩子的环境呢?怎么抗衡?叫别人的孩子闭嘴?叫别人的孩子要正常看待我的孩子~
作者: Inck (灵芝)   2016-12-23 18:33:00
推推,很有条理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6-12-23 18:35:00
请问上面那一大串赘字分寸在哪?
作者: twowugs (Il y a deux wugs.)   2016-12-23 20:50:00
推 好好、理性跟萌萌讲了两个月 还是一直跳针 甚至说被迫害 看那些反同文已经从感到好笑、荒唐到不耐烦、生气了最好是成人就知道分寸,看看恐同留言是多有分寸
作者: Ting83 (Q口Q)   2016-12-24 14:32:00
完整推楼上m开头的,我帮你:“矮额,他没有爸爸/妈妈”;“她是外面捡回来的啦哈哈哈”;“男人婆”;“娘娘腔”;“他们家很穷/很奇怪/很糟糕,不要跟他玩”分寸?我只知道你们这些大人最喜欢玩道貌岸然的小把戏厂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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