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啊!
因为台湾人就是已经习惯了:可不可以通融一下
超商不能带狗进入:只有一下下很快就走能不能通融一下?
场地规定不能吃东西:可是我以前也在这里吃过啊而且我赶时间!可不可以通融一下?
辅导级电影禁卖12岁以下儿童:我票都买好了耶!不能通融一下吗?
反正看原文感觉有错的:狗主人占90趴,超商店员想息事宁人的态度占10趴!
虽然店员真的没有处理好啦!
可是我也很好奇如果店员是自己的话,当下大家会如何处理?
请狗主人尽快结帐离开?
总之就是平常大家通融习以为常,所以现在要处理这种事时就变得没规矩可循
最好的方法当然是严格执行公司规定,除导盲犬一律不许宠物进入!
不过感觉依台湾人性格一定是会有一堆人出来干剿......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6-12-21 06:45:00严格执行很难啦,超商店员都忙到分身乏术了哪管的了有哪些东西进出
作者:
woogee (woogee)
2016-12-21 07:31:00跟妇人说“卖啊捏啦,我们上头的确有规定,这样我会被骂”这样很难吗,不要讲得好像店员什么都不能做只能沉默和说ok如果真的店员跟女主人认识,这样讲女主人也不会想害店员吧退一步来说,如果有讲出来,就算狗主人没有真的离开原Po也不会这么不爽
作者: beartsubaki 2016-12-21 09:51:00
店员是执行店家规定的最适当人选 没人反应就算了 有人反应还纵容 那干脆把这规定取消改成宠物友善店家吧
只要一下下而且就不算违规犯法了,强暴犯说自己早泄所以也不算犯法,这是台湾人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