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itty (aki)》之铭言:
: 本人目前是保持疑问态度
: (两边论点都有可以说服我的地方)
: 所以不要战我论点
: 昨天突然想到
: 如果修法通过过是不是很多词汇就不能用了啊
: 像是结婚就不能用早生贵子或喜缔鸳鸯
: 夫妻 夫妇 内人 外子 家严 家慈 令尊 令堂
: 这些都会不适用
: 琴瑟和鸣 百年好合 这些都还可以用
: 有趣的是龙凤合鸣这句反而变适合了
: 可是百合就不行用=3=
: 还有什么词是可以祝贺结婚通用的呢
没什么不能用的吧……
除了法律上的用词要非常明确外,
其他场合都可以看情况调整。
要说动物的话,鹣鲽情深=鸟+鱼就情深?不是吧,是指什么,因为那种鸟的伴侣是一生一
世,比目鱼两眼相对,就像相爱两人对看。
龙和凤都是雄性,但龙凤合鸣指的是龙和凤的气度,龙是帝王的象征,皇后只能有一个;
凤象征皇后,皇上只能有一个。
其实婚姻就是种契约,
修法没什么不好,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免得真正爱你的人无法得到保障,
不爱你的人确能取得所有权利。
所以民法第四跟第五是连动,不知道立委诸公们,为什么有办法搞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