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若改民法可能可适用人工生殖法,有没有违反立法本意
并非造谣法务部公听会都说了,人工生殖法第一条明订“保障不孕夫妻”,是否包括同性
伴侣?仍需要厘清。
(https://goo.gl/4jLDCd)
民法当初设计时本来就只考量夫妻的异性婚,许多法规也是以夫妻为考量,把同性硬要放
进去是不是会符合实际状况。有没有违反立法本意!举个例子,人工生殖法,第一条为健
全人工生殖
之发展,保障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与捐赠人之权益, 维护国民之伦理及健康,特制
定本法。
看一下人工生殖法第二条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人工生殖:指利用生殖医学之协助,以非性交之人工方法达到
受孕生 育目的之技术。 二、生殖细胞:指精子或卵子。 三、受术夫妻:指接受人工生
殖之夫及妻,且妻能以其子宫孕育生产胎儿 者。 四、胚胎:指受精卵分裂未逾八周者。
五、捐赠人:指无偿提供精子或卵子予受术夫妻孕育生产胎儿者。 六、无性生殖:指非
经由精子及卵子之结合,而利用单一体细胞培养产生 后代之技术。 七、精卵互赠:指二
对受术夫妻约定,以一方夫之精子及他方妻之卵子结 合,使各方之妻受胎之情形。 八、
人工生殖机构:指经主管机关许可得施行人工生殖相关业务之医疗机 构及公益法人。
尤美女版本的平等适用可不可以让同志适用人工生殖法,有没有违反立法本意!光这点就
吵不完了,人工生殖法本是为保障不孕夫妻特立的,若刻意要让同志代理孕母人工生殖可
适用
,可以想见必是满城风雨激烈冲突,连可同婚的法国,政府都禁止女同性恋进行医学辅助
生育或代孕
看看卫福部网站写的立法目地:
基于维护生命之伦理及尊严,人工生殖技术应以治疗不孕为目的,而非作为创造生命之方
法,因此我国人工生殖的施行限于不孕夫妻。所以未婚者、单亲、同志等都无法要求做人
工生殖。
为了不根现行法律冲突制定专法可能是比较好的选择,还有23个有同婚的国家几乎都从制
定专法开始。,陆海空军刑法有给军
人特别保障吗!儿少性剥削防治法是专法,性骚扰防治法是专法!这样有歧视吗!
同性伴侣法或同志婚姻法,第一条可能是:为保障同志权益特制定本法
心理学家不敢根据少数结果,妄下“同性双亲家庭优于异性双亲家庭”的结论。负责任的
研究者多半会采用比较保守的说法,切忌根据少数个案过度类化,或是引用少数不严谨的
文献做出不当结论
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社会系副教授瑞格能瑞斯(Mark Regnerus)发表了一篇论文,指出
同性家庭孩子在多个发展面向上表现都劣于异性恋双亲家庭。
Regnerus, M. (2012). How different are the adult children of parents who have
same-sex relationships? Findings from the New Family Structures Study.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41, 752-770.
平等原则之前的论述可参之前文章第二点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9570934.A.E81.html
再举个例子为何要立陆海空军刑法,歧视军人吗?直接并入刑法不就好了
平等原则公听会论述:
可参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0095908.A.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