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同志歧视是假议题

楼主: 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   2016-11-26 00:29:10
近期“同性恋者”认为
能与同性伴侣拥法律保障,是他们应争取的权利
至于要用什么形式来确立这个法律,却有许多争议
“同性恋者”也许会觉得,这是他们应属的保障法律
要如何修订,当然是要依照“同性恋者”的意愿来进行
而“异性恋者们”如果有任何不同的意见,就可能会被冠上歧视
但是,这样的想法太狭隘了
回归根本,同性伴侣间的法律,并不只属于“同性恋者”
而是关乎了每一位公民
为什么这样讲?
如果同性伴侣的法律确立后
在法律上,是“每个人”都可以和同性结婚 (在此先借用结婚这个词)
也就是说,同性伴侣法条的修订,是关乎每一位公民
每一位公民都可以适用相关法令
绝对不是“同性恋者”说的算
也不是,“我想要怎么样的法律形式,“异性恋者”不容置喙”
如果你觉得以上在诡辩
请回答以下最根本的提问
“你要如何区分异性恋者和同性恋者?”
在没有任何可供辨识的关键下
难道能和同性接吻、性交,就是同性恋者吗?
事实上的结果,就是无法区分
而这也是“同性恋者”强调的其中之一:
“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大家都是一体,我们应享有一样的权利”
但又抱着:
“这是关于“我们”的法律,“他人”如果有意见就是歧视“我们””
这样的心态,在根本的逻辑立论上,其实就是矛盾
作者: tonyfenny321 (风萧萧兮)   2016-11-26 00:31:00
某族群就是玻璃心 唉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1-26 00:33:00
想到个类比,台北市法律要全台湾同意,因全台都可以搬进来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么,你请客)   2016-11-26 00:41:00
你会被说恐同
作者: leilo (Lei)   2016-11-26 00:43:00
是说我没看到这个言论耶 你要怎么证明这是同性恋者共通的意见呢?@@
作者: price69 (米卡)   2016-11-26 00:44:00
那请问非同性恋的全体公民为什么要跟同性结婚?如果只是因为承诺或利益,你要探讨的应该是婚姻的本质,而非同性恋结婚的话题
作者: sarutobi (溪荪)   2016-11-26 00:48:00
可以有意见啊 可是偏偏反对的人都讲出一堆歧视的话 (摊手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1-26 00:50:00
更正:台北市的法"规"要全台湾同意,因全台人都可以搬进来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1-26 00:59:00
公民那边太牵强 对异性恋除了不开心外 有什么实质影响?你异性恋会因此跑去同婚?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26 01:07:00
每一位公民都可以适用<=所以才要修民法啊不然咧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6-11-26 01:16:00
通篇把同性恋换成异性恋也通欸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1-26 01:18:00
你在讲什么啊?如果你是要说伴侣法应适用对象包含异性伴侣,身为同志的我当然支持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26 01:19:00
和同性结婚的权利就是同性婚姻 你到底要说什么?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1-26 01:20:00
那让要结婚的双方去结婚;要有法律保障却不想有婚姻框架的去登记伴侣。很棒啊但就是不应该让婚姻排除同性伴侣;或伴侣制度排除异性伴侣啊。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1-26 01:21:00
异性恋跑去同婚 也没理由管人 就像不能要求每个人都结婚怕异性恋去同婚影响生育?了不起就像单身不生一样看待
作者: sshahash   2016-11-26 01:38:00
但显然你连根本的讨论态度都搞不清楚,没有人觉得异性恋不能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好吗
作者: w603210326 (炎)   2016-11-26 01:49:00
所以同婚通过异性恋会跑去跟同志结婚?例子在哪,还是你是说你自己会忍不住
作者: LIKKIE ( )   2016-11-26 01:58:00
现在风向是不能反对同婚不然就是歧视就是恐同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26 02:04:00
现在是有人呛原po不能不支持了吗?嘘不是只代表不认同你言论而已?
作者: GPNN (奇异恩典NNNN)   2016-11-26 03:13:00
词汇再修改一下 就几乎正确了 加油 我了解你想表达的
作者: microsaft (亚纶已死)   2016-11-26 05:09:00
作者: onandon (on and on)   2016-11-26 08:12:00
我不懂你到底在怕什么诶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08:33:00
也不是基督徒说了算
作者: hagan (哈根大师)   2016-11-26 08:35:00
逻辑练一下好吗?现行婚姻制度下,同志也可以跟异性结婚啊,所以勒?异性恋要结婚有问过同性恋的意见吗?
作者: microXD (XD)   2016-11-26 09:52:00
帮补血,去看同志脸书就知道,同志也有激进的会比异性少?他们的想法就是一定要改民法972其他免谈,跟服贸一条都不能改87%像,只要支持同婚但反对改972的一概打成恐同,哪个民主国家同婚由九个非完全专业的议员一天审完,先立法再审查!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09:54:00
激进的是基督徒修改972从两三年前就讨论至今
作者: catuncle (猫书书)   2016-11-26 10:38:00
没错吧,目前修法的方向不就是这样吗?所有公民都能决定跟自己喜爱的自然人结婚,无论性别。至于楼主说的,一直限缩在同性恋的角度,其实是反对方在限制的不是吗?因为明明就是都是公民,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基本人权,同性恋根本没伤天害理,宪法本来就说是保障到“人民”,现在本来就是该把权力还回去,但是反方却一直要把所有事情都跟同性恋扣上,正常是要跟基本人权扣上吧
作者: x19x (心轮)   2016-11-26 10:45:00
异性恋要跟同性结婚也可以啊,只不过婚姻有法律约束,以后就不能跟异性打砲了,自己做自己担,很难吗?
作者: microXD (XD)   2016-11-26 10:47:00
同婚以国际法来看不是基本人权https://goo.gl/sYBN2v要不要法制化是个国自行决定这次修改972还偷渡领养议题呢,葡萄牙对同性收养都经专家审议全民公投覆决了,台湾为何不行!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26 11:03:00
你应该探讨婚姻问题吧,如果你是说异性和同性结婚,现在就一堆发生了啊,悲剧婚姻。我是看不出来会有什么很糟糕的影响欸
作者: jessicalynn (jessica)   2016-11-26 12:17:00
你没说支持与否 但逻辑很奇怪 说有同婚之后 就会有异性恋跑去同婚 这逻辑在哪?????
作者: fcorners (不动明王)   2016-11-26 12:59:00
就算是异性恋 跑去跟同志结婚会如何?不就是他在异性恋里没有想结婚的对象嘛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6-11-26 20:57:00
这样金城武跟林志玲也都是大家可以结婚的对象了,他们要选择婚姻需要经过大家的同意。但是,每一个人都“可能”是某人的伴侣,代表的是某人必然要在所有人中选择其中之一,而不是她必然要选择每一个人都是她的伴侣啊。逻辑失败
作者: fakemee (missing)   2016-11-26 22:17:00
那你就清楚说出会有什么法律效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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