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脚踏车是算人还车啊?

楼主: senyek9527   2016-11-25 17:11:24

应该算车子吧
道交法
第 69 条
慢车种类及名称如下:
一、自行车:
(一)脚踏自行车。
(二)电动辅助自行车:指经型式审验合格,以人力为主、电力为辅,最
大行驶速率在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车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轮车辆。
(三)电动自行车:指经型式审验合格,以电力为主,最大行驶速率在每
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车重(不含电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轮
车辆。
至于算脚踏车还是算人
这就要看驾驶的定义啦
之前有人喝醉酒跨在摩托车上用脚移动
就被判酒驾 (台中高院98年度交上易字第161号)
但也有人说引擎没有发动不算 (彰化地院97年度交易字第232号)
所以就算牵着脚踏车
只要有移动
就有可能被当成脚踏车
如果是行人的话
被罚比较便宜
脚踏车的话
被罚比较贵
第 78 条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三百元罚锾:
一、不依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或警察指挥。
二、不在划设之人行道通行,或无正当理由,在未划设人行道之道路不靠
边通行。
三、不依规定,擅自穿越车道。
第 73 条
慢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
一、不在划设之慢车道通行,或无正当理由在未划设慢车道之道路不靠右
侧路边行驶。
二、不在规定之地区路线或时间内行驶。
三、不依规定转弯、超车、停车或通过交岔路口。
所以说啦
安全起见
脚踏车在手还是把自己当脚踏车比较好
如果是脚踏车的话
除非有脚踏车的专用号志
不然就要看车子的号志
而不是小绿人或是小红人的号志
※ 引述《QQ77QQ (小七)》之铭言:
: 很少骑脚踏车,今天刚骑上路就发生糗事。
: 因为很不熟,想说只要骑有画脚踏线的地方应该是最不会出错的吧?
: 在过斑马线时,看到旁边也有画脚踏车道,我就骑在道上跟在行人后方,刚好旁边有一台
: 公共汽车要转弯,我以为就跟我平时走路要过马路一样公共汽车会让,没想到他越靠越近,要撞到
: 我还没要停,我吓到大转弯,超惊恐的看他 ,咦…咦…!?为为什么要撞我=口=!?
: 可能是我的表情很蠢,公共汽车司机就广播了。
: “你知道你闯红灯了吗!”
: 我不知道原来公共汽车广播可以广播在外面!!0口0!好厉害!
: 不对,我真的不知道我闯红灯了啊!
: 对不起我错了!
: 然后我就超丢脸的骑走,觉得好像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闯红灯了………
: 所以,脚踏车算是车不能算行人吗?
: 那斑马线旁边的脚踏车画道是……脚踏车坏掉的时候那类的要牵着走的时候用的?
作者: QQ77QQ (小七)   2016-11-25 17:19:00
好的 我知道了!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11-25 17:23:00
http://i.imgur.com/lsB4SYQ.jpg这是台北非常常见的路口,人行穿越道有自行车专用道但是没有自行车专用号志请问过马路时,自行车该看哪个号志?
作者: AppleAlice   2016-11-25 17:27:00
酒驾那是因为刑法规范动力车辆,脚踏车不算啦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11-25 17:28:00
作者: AppleAlice   2016-11-25 17:28:00
至于动力没有发动算不算驾驶,就像你说的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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