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的是这篇吧
https://goo.gl/KVQlNX
[新闻] 妇杀家暴夫 轻判2年半
节录1
彰化地院昨轻判徐妇两年六月徒刑,若表现良好,一年三个月可获假释。
杀人罪是本刑十年以上重罪,最重可判死刑
节录2
本案一审法官吴永梁很同情徐妇遭遇,判决书指出,
徐妇是善良女子,堪称贤妻良母,
但长期遭家暴,痛苦、压力导致无望感,才痛下毒手,
但也强调江男虽恶,徐妇并无权利剥夺其生命。
嗯 法官哪里有(以女板的常见讲法)说ㄧ个愿打ㄧ愿挨?
至少我是看不出来喇
再说 今天真的判决上是写无罪 那会不会有助长私刑的风险在?
会不会有被家暴的人在看到无罪的判决后,感受到被法律鼓励用一样的作法?
那大家还需要社工、警察跟检查官吗?
那我们直接请北斗神拳里的拳四郎来会不会比较快?他杀人省时又省力
不讲这么夸张的
那有没有可能像德国那样 追求政治正确到可笑的地步
进一歩恶化成 只要女生打人后 出来说被打 就可以换取无罪
变成跟台湾有名的吉人性侵一样 变成一种攻击的手段
女的看男的不爽就先打他 再说对方先打他 所以我方是正当防卫所以无罪?
为了让女生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所以要消灭男生的正当防卫权利?
嘛 台湾制度不能说是全然的值得相信与信赖 实际上还挺多问题的
政客的屁话一堆
社工在人数跟待遇上的状况都很糟糕
政府提供的保护明显不被该妇人信任 (不然她干嘛杀夫?)
但这是一个说起来很多面向的问题
不是一句
伟哉鬼岛司法
再加几句义愤填膺的语句
就可以得证法官是冷酷 无情 无理取闹
而你的意见就代表着正义与光明 大家应该要予以认同
台湾的司法不该是一间富堡机车行
: 今天跟朋友聚会不知道怎么聊的,聊到了前几天的家暴杀夫新闻
: 听朋友说该女被长期家暴,最后受不了才杀夫,连被害人的兄嫂都替该女求情
: 跟十几年前的邓如雯杀夫案差不多,所以最后得到的结果也差不多
: 虽然法官已照法轻判,但...
: 那种认定方式无异是拐著弯说你没眼光嫁错人活该倒楣一辈子
: 都十几年过去了,还是没办法跳脱窠臼
: 伟哉鬼岛司法
: 没了妈妈的两个孩子又是另一个大问题
: 伟哉鬼岛司法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10-31 01:23:00黑咪
作者:
forink (佛硬客)
2016-10-31 01:25:00台湾很多人都把自以为是的廉价正义当作是真理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10-31 01:27:00愿打愿挨? 看不懂 是我那句比喻错误让你们搞错方向吗长期家暴下的反击,要说会助长私刑,个人倒是不认为毕竟是极特殊的状况,不可能到处都出现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10-31 01:29:00我要那个 >////< 豪ㄇ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10-31 01:29:00至于你中间说的消灭男生正当防卫权利我看不懂女方的反击就是基于男方的侵害行为所致的,男方哪来正当防卫可言至于尾段,其实我没有要表法官或检察官的意思,只是觉得最高院的老头们也许转个弯就不一样了好喇,随便啦,酒喝得有点多就当我胡言乱语吧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10-31 01:33:00...所以我到底是哪句话让你们觉得我在秀下线?长期家暴怎么会是很常见的现象?你有三天两头就看到案子或新闻吗 = =然后性侵跟家暴的调性不同,这类比不对你为什么会用这种诱导式的假设?长期家暴者是不是以女性为大宗这我不清楚,但长期的压力并非一般人能承受和理解即使今天是男的被家暴他也拥有反击的权利所以我看不懂你的假设到底是什么意思然后原案我想表达的是也许可以考虑给正当防卫至于能给正当防卫那也只是我个人想法,现实中的食物就是没有原文底下D大有贴专业的见解,应该说是从邓如雯案之后最高院以降的一致见解所以几天前的这判决并不意外,只是仍然觉得是可以探讨的点罢了而且就个人以往看过的例子,这种长期家暴根本躲无可躲有的王八还会无视保护令唉,算惹,抒发规书发,没意义,等等又要被开大决不爽你去修法
Oy,你知道大家为什么都乱回吗?因为你基本上每一句都有问题怎么沟通。就说你说三天两头新闻好了,没新闻就代表没有吗?家暴涵盖很多,言语暴力也是等等等,唉懒得跟你说太多。
作者: ciel89 (人参) 2016-10-31 01:58:00
家暴案其实真的不少...另外多久叫长期? 程度要多严重? 都会是必需考量的问题点
作者: conie88 (zone) 2016-10-31 02:01:00
家暴很多啊,没报出来的更多,我觉得o大你看事情的角度太单一了。这些事往往都很复杂,没有全盘了解最好不要妄下定论
作者:
leilo (Lei)
2016-10-31 02:11:00严重长期家暴的案件其实很多 但解决方法其实也不少不是只有杀了对方或是杀了自己一了百了的方式
作者:
manblack (manblack)
2016-10-31 02:11:00家暴每天在发生,但很多人都不觉得,因为没有外伤,但精神上的伤害很难认定。通常别人都叫你忍耐,别在意。说真的你怎么可能不在意!对受害者而言,是精神折磨(本人就是,还在寻求协助)
作者:
leilo (Lei)
2016-10-31 02:12:00如果因为是受害者所以完全不究责 反而是变相鼓励这种方式这样那些努力忍耐求助他人求助司法的那些人情何以堪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6-10-31 02:25:00无视保护令自有违反保护令罪,还是公诉罪。不过反正这年头也不缺某楼那种没知识却特爱嘴司法的言论就是了。
作者: believers (肚子好饿) 2016-10-31 02:26:00
长期家暴超多好吗?新闻没报出来的太多了好吗==
政治正确到这样真的很恐怖政治正确到可以杀人,妳是PT校长??而且脑补说法官的判决是告诉社会妳活该这真的是....明显跟事实不符,法官根本是超级大优惠,还能被扯恐龙......
作者: goal770711 (Chuck) 2016-10-31 08:41:00
检查官是检查什么的?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6-10-31 08:45:00用一年三个月换来下半辈子的安全 赚!
没仔细看在吵什么 但家暴是真的很常见 有和从事相关工作的网友聊过 非常常会接到通报电话
家暴不少,但就像上面有人提的,要多久、多频繁算长期程度要多严重,是否要包含哪些手段,这都无法量化,怎么可能简简单单一句长期被家暴杀害对方是正当防卫就解决这个问题
因遭受家暴而反击是可以被谅解的, 如果只是伤害罪, 我想判个缓刑或许还能接受. 但杀了人,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免除其责, 人死了无法复活, 这是怎样都回复不了的
简单来说 原原po根本误会正当防卫的意思 应该是说 台湾人大多都不是很了解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更适用范围所以对这四个字有着莫名的期待 仿佛什么罪只要喊出这四个字就无敌 但实际上根本不是这样
不用讲家暴啦 上次那个杀小偷的"勇夫"一堆人护航 说小偷就是该死的 然后都轻判缓刑可易科罚金了 还有人说法官恐龙 你就知道台湾法治教育多差了 像上面那位Oy当一个杀人无罪的判例被创造出来 以后相关案例就是多了个方便之门 所以不要以为判无罪这么简单 影响的可是未来的判决
作者: shiring (深蓝) 2016-10-31 15:48:00
推,这判决真的很好了,要用正当防卫阻却违法,在这案中是无法适用的,原原po恐怕误解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