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介绍一下婚姻私人契约化(Marriage Privatization)的概念好了
所谓的婚姻事实上就是契约
契约的内容应该让契约的双方自行决定
而不是政府编出一套定型化契约
让大家只能是用这套婚姻
废除法定婚姻制度,改由人民自行决定婚姻的契约内容
就是所谓的婚姻私人化
我认为婚姻私人化的理念很好
因为婚姻本来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
政府没有必要去强订,让民众自行决定即可
而且法律上的婚姻只是财产与权利义务的分配、紧急状况的代理
以及什么情况下要解除婚姻
基本上这跟有没有爱情基础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政府却强制介入这一类契约中
只保障以"婚姻"为名的财产权利义务分配、紧急状况代理
对于其他状况则毫无保障
甚至如果私人遗产签约还会受到应继分、特留分的限制
私人契约也不被紧急医疗同意权保障
我认为这个十分不合理
而至于跟儿女的关系
如现在的未结婚的父母与非婚生子女也可以组家庭
这是"小孩与父母的权利义务分配",或者说"小孩与养者的权利义务的分配"
跟"小孩的养者之间有没有婚姻关系"没有直接的关联
而且现行民法中父母子女关系其实也很多不合时宜的概念
早就该修改了
总而言之
要不要忠贞于对方、善良风俗那都是民俗习惯该规范的事
政府应该要信任人民的自由意志,让私人契约的签订回归私人层面
这样才是真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