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同志婚姻入法的看法

楼主: goldenfire (金)   2016-10-28 22:23:14
简单介绍一下婚姻私人契约化(Marriage Privatization)的概念好了
所谓的婚姻事实上就是契约
契约的内容应该让契约的双方自行决定
而不是政府编出一套定型化契约
让大家只能是用这套婚姻
废除法定婚姻制度,改由人民自行决定婚姻的契约内容
就是所谓的婚姻私人化
我认为婚姻私人化的理念很好
因为婚姻本来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
政府没有必要去强订,让民众自行决定即可
而且法律上的婚姻只是财产与权利义务的分配、紧急状况的代理
以及什么情况下要解除婚姻
基本上这跟有没有爱情基础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政府却强制介入这一类契约中
只保障以"婚姻"为名的财产权利义务分配、紧急状况代理
对于其他状况则毫无保障
甚至如果私人遗产签约还会受到应继分、特留分的限制
私人契约也不被紧急医疗同意权保障
我认为这个十分不合理
而至于跟儿女的关系
如现在的未结婚的父母与非婚生子女也可以组家庭
这是"小孩与父母的权利义务分配",或者说"小孩与养者的权利义务的分配"
跟"小孩的养者之间有没有婚姻关系"没有直接的关联
而且现行民法中父母子女关系其实也很多不合时宜的概念
早就该修改了
总而言之
要不要忠贞于对方、善良风俗那都是民俗习惯该规范的事
政府应该要信任人民的自由意志,让私人契约的签订回归私人层面
这样才是真正的保障
作者: lurensmile (路人)   2016-10-28 22:29:00
这个概念类似于伴侣法吧?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6-10-28 22:30:00
可是登记不是拿身分证 而是以户为单位要改也要改这点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6-10-28 22:32:00
身分法和物权法一样,因为公益性浓厚,所以权义国家法定定型化契约也是有公益考量~避免缔约谈判力量不平等觉得私人化会变成有谈判地位的一方过度损及他方的权义...不如由立法者事前经过审议衡量,订出一个双方衡平的规范
作者: chsh110627 (炬灰)   2016-10-28 22:38:00
楼上加一 完全自由化真的会有资讯、能力不对等的问题但如果要放宽法律限制 觉得可以用伴侣法讨论但如果诉求就是要从婚姻性质下手就又回到第一个问题了
作者: jungle01   2016-10-28 23:04:00
这篇文是标准的菁英看天下的文所有人都读过书吗,没有又何来如何谈判 更何况常有不对等的状况出现 没法律预先规范一条线弱势者很容易便被压榨的一滴不剩那些没有像妳这种大学毕业的人她们哪知道如何争取自己利益 到头来还不是被强势的男方家人甚至是自己的父母给压榨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10-28 23:10:00
现在的法定婚姻契约还是存在啊 没钱找律师 照抄就好
作者: jungle01   2016-10-28 23:11:00
更何况身份法纠纷不管在哪国 一上法庭就是采职权进行法院只会把双方协议当参考 因为身份问题影响人伦秩序及构成国家最基本要素家的稳定绝对不能采契约自由主义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10-28 23:12:00
我是觉得“人伦秩序”“家的稳定”都很空泛啦而且看离婚率 政府促进婚姻的手段显然蛮失败的有可能是旧时代的契约 已经不符现代人需求了
作者: kelly2005 (呀冬~)   2016-10-29 01:13:00
何必无限上纲到共产主义?消保法就是来缓和一般人难以对抗资本巨兽的弊害啊!跟婚姻法ㄧ样!你的逻辑是否自相矛盾可以看一下释字554怎么讲婚姻制度性保障的
作者: Cienfilim (阿千)   2016-10-29 01:38:00
你的世界为什么只有0分跟100分啊?
作者: season2011   2016-10-29 10:04:00
私人私下契约你以为现在的人就没在定喔 政府定的是基本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6-10-29 12:41:00
楼上重点是遗产分配,有保留份的问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