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tocat (小猫)》之铭言:
: 这是我陪伴朋友办理低收入户的状况,而先以第一人称我朋友.
: 事情是这样,我妈妈在年轻时因为家里没钱,卖去当别人媳妇,之后跟着住在新庄的第一任丈夫生了一个女儿以及儿子.而我妈妈当时心不在第一任丈夫身上,于是跟第一任丈夫离婚,跟第二任丈夫结婚并生下我.
: 而在我小时候,我爸妈最后也离婚了,而我从小跟着妈妈,爸爸没有负起一点扶养的责任,也一直在花莲住着,没联络.
: 妈妈因为打临工所以一直搬家,最后直到我大约10多岁,第一任丈夫收留了我们.在我的成长中,我和第一任丈夫的女儿,也就是我同母异父的姊姊感情很好.
: 但整个家经济不是很好,同母异父的哥哥没有工作,姐姐顶多也30k,还要养他自己的小孩,而自己工作也顶多30k,第一任丈夫80,90多岁,因为是荣民所以有一定存款跟自己约略30~40坪一层的房子.
: 而妈妈一直换工作最后因为身体跟精神不好,开始没工作,7,8年前我妈妈50多岁时开始领有身心障碍轻度手册以及有中低收入户资格,也得有补助.
: 但直到几年前,我妈妈中低收入户资格取消了,而目前我妈妈的经济由我跟我姊姊还有身心障碍补助在支撑著.
: 但前几个月,我妈妈的精神状况更不好,并且因为胆囊炎开刀,再加上在住院过程中有心衰竭休克的现象,住进加护病房一天,最后医药费3万已经让我们家很难负担了.因为住院过程中有休克的现象,之后回诊检查后,医师建议做心导管检查,之后可能要放支架,甚至心脏绕道手术,但这庞大医药费我们实在付不出来.所以就也只能先吃药回诊了.
: 在我妈妈胆囊炎开刀后,我很想为我妈妈申请中低收入户,来补助医药费等等.但是去新庄区公所的百般刁难,说第一任丈夫也要算入家庭人口当中,而且是卡在第一任丈夫有存款,但我查过网站了,也打过社会局,以我妈妈为中心,在民法上我妈妈已经不是第一任丈夫的配偶了,也没有扶养的义务要掏钱来给我妈妈阿.再来虽然是同户籍,要住在一起,但我和我妈妈,甚至加我姊姊以及哥哥之后也是不够基本生活费的1.5倍阿.
: 甚至被呛说社会补助是救急不救穷.当人穷到一个程度,遇到事件时就会急了.
: 真的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
: 哥哥不想负责,打官司,撕破脸,也是几年后才会换来的正义.等不到几年.
: 对于第一任丈夫,他也不会支付我妈妈的生活费.就只剩下我跟我姊姊两人了.
: 妈妈不停一直吵闹,我跟姐姐在家也没时间休息,白天还要上班.哀~
: 觉得对社会很失望,说社会福利有多好,一堆福利,但却是百般刁难.
略过你家的事
请你理解你家的事,没有人有义务要特别帮你,即使他是公务员或是社福单位
请承办或柜台人员说明不能申请是违反哪一条
搞不清楚就去找之前被取消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请好好找到原因
你和你姊应该有能力理解那些条文和沟通
不符合资格的一直卢一直卢就想要过而不是补齐资料或修正
你觉得讲话会多客气?不爽请去申诉,不过申诉完还是没有人会帮你做你该做的事
想要自己不动脑不准备相关资料量身打造,请去找社会救助单位
社会福利是没多好拉。不过考量一下税收和投出的废废立委
个人觉得,有些话实在不是一个___的家庭该说的...
我怎么觉得你的家庭受到这社会很多帮助呢?
之前去做义工
你家里面都有两个以上成人可以处理又不想动脑的
连社福单位都不太想帮你处理你自己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