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印度有多远?——谴责性侵受害者的文化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7286/776008?f=lineshare
自从两年多前印度女大学生在公共汽车上遭到性侵伤重身亡,台湾媒体就不时出现各种印度惨
绝人寰的性侵案件,每次乡民的回应都很一致,约末就是“印度,不意外”、“这个国家
的男人都是禽兽”这样的说法,好像那个世界离我们很遥远,这样的暴行对我们来说很陌
生。是吗?
当然不是。比如说,被称为“台大宅王”的张彦文在大街上乱刀屠杀想分手的女友,当她
身受重伤奄奄一息时,还当街遭受猥亵;或是黄姓现役军人跑到前女友家杀死她母亲,并
性侵随后返家的前女友后将其勒毙;当然也不要忘了,拒绝求爱惨遭奸杀焚尸的嘉南药理
科技大学女学生。
这些案例有一个共通点,就是案件发生时,痛骂杀手泯灭人性的人虽所在多有,也多的是
乡民指责受害者,说她们要不是跟其他男性友人过从甚密、要不就是接受男友金钱与劳务
示好,根本就是“玩火自焚”,说她们不“洁身自好”,或太过愚蠢,相信“男女之间有
纯友谊”。
最大的不同,有人会说,是台湾的案件叫做“恐怖情人”,而不是印度那样来自陌生人的
攻击,总之冤有头债有主,虽然杀人不应该,但多半是女生也做了什么让男人受不了的事
,才会引来杀身之祸。真的是这样吗?英国BBC刚推出的纪录片《印度的女儿》(India’
s Daughter),让我们看见了,台湾社会里谴责受害者的思维,与印度巴士性侵案揭露出
来的性侵文化如出一辙。
印度的女儿
2012年12月16日晚上九点钟,印度医科女学生Jyoti Singh与一名男性朋友看完《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后准备搭公共汽车回家,一辆公共汽车在站牌停下来,表示有到他们想去的地方。司
机卖给他们两张票,他们坐下来聊天,突然灯暗了、前后车门碰一声地关起来,一群早已
躲在车上的男人走向他们,指责她为何这么晚了还在外面游荡,然后就开始殴打他们,
Jyoti被拖到车后座,惨遭六人轮暴,除此之外他们还用生锈的铁条刺入她的阴道,穿破
子宫,甚至拉出部分的肠子。以为两人已经死亡,暴徒将他们推出车外,还试图倒车碾过
他们。奄奄一息的两人向路人求救,但没有人愿意停下来,直到一名脚踏车骑士停下来报
警,人们开始聚集在他们身边,每个人都想知道他们做了什么事才会遭受这样的厄运,却
少有人愿意提供帮助。13天后,Jyoti伤重死亡。
这当然不是德里第一次发生这样的案件。事实上德里早就被称为是“性侵之都”,然而即
便女性在街上受到性骚扰可谓家常便饭,也没有女人觉得太阳西下后独自外出是一件安全
的事,但性侵报案率仍然非常地低。大多数女性觉得被性侵是一件极端羞耻的事情,更遑
论整个过程中她们将饱受警察与司法单位的嘲弄与羞辱,提出告诉也会永远地在她们身上
留下印记,为她们结婚成家的机会投下阴影。
然而Jyoti Singh的死却史无前例地唤起众人的愤怒,因为她代表的是新的印度,一个正
在崛起的经济强权,一个努力摆脱传统、迈向现代化的古老国家。她是新时代的女性,梦
想着成为世界知名的脑神经医学专家,拒绝相信女性不如男性。
虽然来自较低的种姓阶级、家境亦十分清寒,她靠着意志力与惊人的毅力挣脱种种限制。
换言之,她就是“新”印度的女儿,然而,她却被那些不断扯著印度后腿的贫穷、文盲、
保守势力与男性暴力残忍地杀害了。她让人们看见,新印度刻画出来的新女性形象根本就
是个脆弱的谎言,那些“旧”印度的儿子轻而易举地戳破了这个泡沫,用鲜血与惨酷的暴
力再度重申他们对女人的所有权。
印度的儿子
《印度的女儿》这部纪录片中最具争议性的,就是其中一位强暴犯Mukesh在接受访谈时,
毫不羞耻地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女孩晚上在街上乱走,被强暴了应该比男孩子负
更多的责任。”“男孩与女孩本来就不是平等的,女孩应该待在家里做家务,而不是晚上
跑到舞厅鬼混。”“我们只是想给他们一个教训。”“一个女人被强暴的时候最好不要抵
抗,如果她乖乖地接受,他们 ‘完事后’ 只会把她丢出车外,就只有男孩被打罢了。”
“判处死刑,女孩们会面临更大的危险 …… 以前他们(强暴犯)可能会想,放她们走吧
,她们不会告诉任何人的,现在他们一定会在强暴后把女孩杀了。”
触目惊心吗?是的,但我觉得最可怕的是嫌犯两位辩护律师的发言。辩护律师M. L.
Sherma说:“一个淑女、女孩、女人,比宝石、钻石都要珍贵,这都取决于你要把这宝石
放在哪里,如果把钻石放在街上,就会被狗捡走,你没有办法阻止牠”,他指责受害者行
为不检:“那个女孩是跟一个不知名的男孩子出门约会,在我们的社会里,我们从来不会
容许女孩在晚上跟一个不知名的男孩出门”,另一个辩护律师A. P. Singh更说:“如果
我的女儿或姊妹在婚前做出让她们名节受损的事情,我会亲自把她们带到一个农舍,让我
的家人站在一旁观看,泼她一身汽油,放火烧死她。”
性侵文化
这些话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耳熟?还记得张彦文被补之后还哭哭啼啼地说,如果女友能够同
意不分手的话,就不会被杀了;告白被拒绝,掐死学妹奸尸,“如果不拒绝就不会被杀了
”,这跟“被强暴时乖乖接受就不会被打”的逻辑如出一辙,这些男人试图以暴力控制女
人的身体,认为不服从本身就构成伤害对方的理由。
当我们为印度骇人听闻的性侵案件震惊不已,却无视于台湾性侵案件发生的比例居高不下
,在情侣、夫妻之间发生的性侵、暴力与谋杀,惨酷程度也不遑多让。以台湾的情况来说
,加害者多半以情侣、同学、亲友等熟人居多,发生的场所也以受害者与加害者的住所为
主。然而这样的趋势却让许多人反过来谴责受害者,认为是受害者“太大意”、“自找的
”、“自己也很有问题吧”。
以最近奸尸焚尸案为例,由于受害者视加害人如兄长,与男友吵架后到凶嫌家中诉苦聊天
,不幸被性侵杀害,竟有不少乡民发言说“一个懂得洁身自爱的女性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在男性朋友家过夜就是不对……如果一个女生会想、会思考,就不会做出这种事”、
“跟男友吵架、找别的男人诉苦,这不是婊子是什么”。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印度巴士性侵案辩护律师的说词:“男人跟女人之间的友谊,这在我们
的社会中完全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女人马上让男人想到性。”一个女人如果“愚蠢”到相
信任何男人可以当朋友,遭逢不幸了当然是自己的错了,因为她不“洁身自爱”,就像把
自己丢到狗面前,怎么能够期望“狗”不要做出狗的行为呢?
女性主义里有一个名词叫做“性侵文化”(rape culture),也就是说当一个社会对性别
与性抱持特定态度,导致强暴被合理化、正当化。比如说,人们批评受害者跑到凶嫌家中
让对方“有所期待”,因此被拒绝后恼羞成怒性侵杀害对方也是“可想而知”、可以“理
解”的。这样的说词一方面将男性性欲毫无限制地合理化,另一方面又压制女性的身体自
主权,因为男人“就是这样”(跟狗一样),女人必须永远活在自我搭设的身体牢笼里,
“洁身自爱”,才不会被“狗”吃了。
台湾的女儿
这些批评中,让人印象深刻的则是,这些对受害者的检讨,有极大的比例来自年轻女性。
这些女性认为自己非常地通达事理、非常地会“保护自己”,她们说“防人之心不可无”
,尤其因为性侵案件多半发生在熟人之间,更要注意不要置自己于险境,要谨守“男女之
间的界线”。
她们不了解的是,这整个性侵文化是一体的,因为这个社会羞辱被害人,正当化加害者的
情欲,将女人的身体客体化,将之视为可以拥有的财产(因此分手才会造成如此强烈的损
失感,不惜通过暴力强行讨回),这样的案件才会一再发生。
我们从“熟人强暴”中应该试图去了解的是,为什么很多台湾男性,在单独与女性相处的
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情欲化对方。就如同那个印度律师说的,这些男性轻贱那些跨越性
别藩篱、希望与男性建立友谊关系的女性,认为这样的想法等同于“主动邀请”性侵行为
。
换言之,这恰恰正是因为在性意识开始发展的时候,我们的文化对情欲的羞耻感,以及随
之的矢口不提,导致青年男女没有办法在一个正常而开放的环境中认识自己的身体、探索
自己的欲望与情感。而谨守“男女之间的界线”,进而放任男性从A片里认识虚假的女性
情欲、客体化女性身体,并无限制地合理化这些扭曲的欲望(“男人就是男人”),同时
又创造出压制情欲、关闭自己身体、“洁身自爱”的“好女孩”与“愚蠢”、“不懂得自
我保护”、“破麻”的“坏女孩”之二元对立,正是这些环节导致性侵文化的结构不断轮
回重生、无法打破。
我们真的比印度好吗?
当我们观看印度的性侵新闻,深信台湾的情况比那边好上许多,在某个程度上或许是如此
,毕竟如果一对台湾男女晚上八点多被袭击,大概没有人会攻击他们一同外出的行为本身
败德。
但我们也别忘了,所谓“恐怖情人”与这些“印度之子”的攻击动机是类似的。出自同一
种保守的传统父权势力,他们看见一个情感与身体自主的女性,意识到除了用暴力之外,
他们没有办法控制对方,出自于这种挫折与无力感,他们用强暴来羞辱这些女性。同样的
,他们要传达的讯息也是类似的:妳不可以比我自由,我不允许妳有自主的欲望、身体的
自由。
我们也不要忘记了印度人回应该惨剧的方式是一波波地走上街头,要求政府正视性暴力问
题、鼓励女性出面指控性侵、反对污名化受害者、呼吁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巴士性侵案发
生后,性侵通报率已经大幅提升35%。
那我们又在做什么呢?一次又一次,我们指责受害者,我们为加害者辩解,我们逃避社会
为这些案件层出不穷该负起的责任,我们说这都是笨女孩与怪物的错,所以我们相信我们
是安全的,只要我们紧紧地綑绑起自己,在暗巷不断仓皇回顾,永远不得安宁。
我们真的比印度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