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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原本有节目要找我去与夏老师对谈,不过因为开庭的时间刚好不凑巧,而且对于这件
事,我一定没有其他长期关注这个议题的朋友清楚,所以我就把“个人观点”直接在脸书
上回应。
本件最大的问题在于工作小组,不论是谁主动说要设立,都不应该出现。同学主动要求,
老师要拒绝;老师主动设立,那就更无言。什么529、607之类的会议,这是把性侵害当作
LEVIS牛仔裤在卖吗?还有不同的日期编号是怎样?
性侵害案件,在地检署侦查时不公开,在法院审理时也一样,各种资讯都要替当事人保密
,工作小组就是一个把所谓的“被害人”的资讯拿来给全系,甚至外校人士也可以参与的
说明会、工作小组组织,不就是一种公审的机构,完全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规定,这
样可以理解吗?
性侵害案件不是老鼠会,不用发行公开说明书好吗?现在还有会议逐字稿是怎样?名字、
个人资料、过程,什么都有,现在是文化大革命的工作小组就是了?
如果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在照顾,那么就更不应该把“培力”理论拿来“实验”在系上
学生。她同意,是她缺乏自觉,老师应该阻止;她反对,那就更不能这么做。这是性侵害
案件,不是在卖亚培恩美力。
夏老师某些话,就算身份是法官、检察官,都不适合说,例如“八楼的情欲流动”、“不
要站在被害人的立场”等等,老师怎么可以这样批判自己的学生,难道夏老师是柯南,已
经知道真相只有一个?更何况目前的“真相”是,被告已经被起诉,虽然还没判决,但是
至少夏老师的“调查结果”不是唯一的版本,必须等法院厘清不是吗?
我知道,夏老师认为,这是“诬告”。站在这个立场上,她男友的文章就是对夏老师的污
蔑。然而,是不是诬告,不就是等法院判决无罪以后,被告如果认为被冤屈,就向地检署
提出告诉即可,何必自己在没有调查权的情况,发动类似公审的会议,认定就是诬告?现
在夏老师跟她的支持者,持续不断的“暗示”这是诬告,在审理尚未终结前,是不是对她
的被害学生太残酷?被告是她的学生,被害人也是,手心手背都是肉,难道一定要在法院
还没判决前,自己咬下一块肉来证明自己是对的?
关于认为被害人男友发表文章的内容有误,那么就直接提告加重诽谤,让地检署来厘清就
好,为何要一直强调“与事实不符”,却迟迟不肯提出告诉?告诉期间还有二个月,快提
吧!
在这个事件里,老师应该做些什么?
不是对被害人因为“伤害心理系所”道歉而满意、不是称呼同学为“女士”、不是强调自
己因为舆论而受多少伤、不是同意或主动召开工作小组“审查事实”、不是公开被害人的
资讯、不是点名诸多“网络名流”(听起来很像机车的名字)的指控。
而是依法处理,私下关心学生,提供课业上、心理上的照顾,不要在公开场合讨论这件事
,让系上回归平静,然后在司法调查与审理告一段落后,做该有的检讨与处分。
可是,现在老师就像是斗士或烈士一样,为了自己的名誉在叫阵。要搞清楚,这件事被害
人“主观上认为”是性侵害案件,老师就算“客观上认为”不是,也要等司法机关审理后
,再来为自己喊冤,现在就急着用非法、不适当的工作小组,来定调这件事,要别人怎么
想?而且,老师没有权力认为是或不是啊!就算不是,未来背负诬告罪名的也是那位“被
害人”,在审理期间不断要求被害人重复陈述,再以老师的理论与权威压迫被害人说出不
一样的话,发动全系师生调查真相,这是对的?我也是醉了。
言仅于此,夏老师,以您长期身为社会运动工作者的经历,您可以稍微温柔一点,不要这
么冷酷,人生不是只有理论,而是有很多说不出的苦啊!
摘录留言:
必须打断夏老师,跟他说:“我不要听一个舆论受害者的版本!你们学校之间的利益流动
我也知道,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平常在预算里面干些什么,想河蟹也要把嘴脸擦干净!
没错,你,确实,践踏了学生,还毫无悔意,但我不要听一个舆论受害者的版本,我要听
你为人师表在这件事里努力帮助了学生什么!不要乱踩上一个舆论受害者的位置!”
夏老师造句法,感觉什么场合都可以用,很霸气,不愧是教授~
心得:
让两百名师生公审受害女生到早上三点,还泄漏个资!这可以吉死夏林清
夏私设工作小组性违反侵害犯罪防治法,泄漏个资违反个资法,参与批斗的师生有触犯公然
侮辱罪,诽谤罪之虞,以上公诉罪请跟检察官法官慢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