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pxu664 (井底之哞)》之铭言:
: 中间略删
: ※ 引述《varda0821 (boy)》之铭言:
: : 我只对这句话提问:
: : 为什么一个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是危险行为?
: : 那你们为什么忍心指责一个女人,只因为他跟一群男人喝酒?
: : 这些都不应该是个危险行为啊!
: : (情绪发泄文)
: 一个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是不是危险行为不会影响到加害者是谁
: 换句话说,不论是不是危险行为,加害者依旧是性侵犯。
: 倘若您认为一个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不是危险行为
: 您尽管去
: 如果一个女人穿着薄纱进一群男人的房间不是危险行为
: 您尽管去
: 如果你一个人自行前往ISIS周遭不是危险行为
: 您尽管去
: 这么不危险的事,建议您全做一遍
: 倘若一个不小心,您回来发文,我还是给您拍拍,因为您是受害者
: 但发生在您身上的事却不可逆。
这个我觉得很简单啦
就是任何人,都有在任何时候不被任何人不正当侵犯的权利。
(如果连这都没共识的话也不用吵了啦)
今天如果是其他被害事件大家顶多嘘“你个版?”
一遇到女人被性侵大家就嗨了,一定要来检讨一下,
(我就直接说女人啦,毕竟根本只有女人被检讨)
(有人说是为了避免悲剧发生,我是分不出这与检讨有什么不同)
不知道“女人”、“喝酒”、“性侵”有什么神祕力量?
你说的没错啦,后果是不可逆的,
不过如果不能喝酒,身为“人”的一部分就不完整了,
“任何人都有在任何时候不被任何人不正当侵犯”的权利,也被大大的减损了,
这又可逆了吗?
不能饮酒作乐,做人干嘛呢?
为什么“女人”要因为“性侵”而需要承受“这么多(超多)”不完整呢?
明明喝酒不是错的,性侵才是错的呢!
这些不完整要怎么逆向回复呢?
所以逆不逆不是重点啦,还是要正面去讨论一些价值,
我的价值是,好人不用向坏人低头,
的确很多事情是不可逆的,
但本来就属于我的权利,我就能做,
就像人能为了言论自由、种族平等,等等等等,
而做出许多不可逆的、很大的付出。
现在视为理所当然的自由、平等,以前是意想不到的,
希望有一天,
女人单独跟异性喝酒、
受害不被检讨该或不该做什么,
这样简单的价值、权利,
也能变成理所当然,
不需要你我唇枪舌战。
分享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