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搬到新住处,是个两间房间两套卫浴的公寓(地点在美国)。室友是从中国
来美国做博后。我和室友之前并不认识,是分别向房东承租的。因为室友先跟房东
接洽承租主卧,我在承租客卧之前还先透过房东询问室友接不接受男友有时候来找
我会住一个周末(频率为三到四周一次),室友也同意了(她之前特别跟房东强调
希望找“安静”的女室友。)之后我先搬进公寓,室友在我不在的时候搬进来。
等我搬进来之后才发现她带了老公一起同住,事前根本没说!!连房东也都不知道。
当时有问她老公会住到何时,她只是说一下子,没回答得很清楚。今天想说问一下
房东看他知不知道。结果房东问到的版本是她老公会去美国某地参加会议,会议结束
就会回中国。(但是也该知道会议的日期吧....给个明确的时间很难吗....)
之后房东回头问我是不是很介意(毕竟白天我没课的时候就我跟她老公单独在家很
奇怪,也不知道她老公到底要住多久....),他希望在合约里加上
访客不许留宿超过七日的条款,问我可不可以接受,可以的话他就要去找室友沟通。
沟通了好几个小时的结果居然是室友怀孕了.....怀孕三周。(默默觉得来美国产子的
计画也太明显,很难说他们是没有计画的)他们接受访客不许留宿超过七日的条款
但是希望加入几项附加条款:
1. 如果非不得已访客必须滞留超过七日,必须征求室友同意,室友不同意就算违约;
室友同意的话,该方必须帮室友出当月全额房租
2. 访客待的总天数21天起,室友又有权利决定访客是否去留
这两条是为了突发状况时准备的
也附加说明老公只会待到八月底,之后的半年到1月都不会来(如果没什么状况的话)
我们的约都是只签半年的
我觉得这两条附加条约根本就是柔性强迫,她算准了她是孕妇,到时候真的发生什么事
,家人老公来我也不能说不能待。但是我真的不想跟孕妇同住啊....感觉麻烦事只会多
不会少= =基本上如果提前知道室友是孕妇(或是潜在孕妇)我根本不会想租这间
但在法律上,我们两个都没有违约,因为原本的租约上也没有说不能两个人住一间房
只是他们根本没提前告知而已(如果提前知道他们是夫妻我也不会想租的)。
现在的心情非常阿杂,原本只是处理不知会待到何时的老公,现在变成室友是孕妇。
有受骗上当的感觉...如果是各位,你们会选择:
1. 继续和他们住,反正再忍就半年,尽量争取最大利益(像是减免房租或是可以随时
解约的权利)
2. 想办法让他们走,让自己留下来
3. 自动的搬出去住,只是要再花时间找新房子(超级麻烦)
我真心的觉得如果一开始就好好说,也不用搞得这么难看,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
真的别要求别人给你任何情面....即使你是孕妇...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