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第一句话,
应该是指性侵以前是可以撤回的。
当初的原因是因为担心女生怕名誉受损所以撤回可以当没这回事
但有些有钱子弟靠着这个就到处强奸女生然后爸妈给钱撤回。
性侵害一向是黑数很多的,可能性侵害台面上被害人这么多
但隐忍的更多,姑且不论以告人来当逃避劈腿、价钱谈不拢的那些人
但世俗检讨被害人的风气真的很盛。
以下面这个连结,略为代表过去世代对性侵被害人的残酷。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312686726
※ 引述《varda0821 (boy)》之铭言:
: ※ 引述《oppo5566 (5566)》之铭言:
: : 在以前年代,有人提告性侵,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去质疑其真实性,
: 我在吃饭,你的第一句让我噎到了
: 我不晓得我要认真回还是呵呵
: 光是“性侵”这个定义,“以前”的定义是什么你知道吗?
: 性侵“以前”提告的机率有多高你知道吗?
: 性侵“以前”撤告的机率有多高你知道吗?
: “以前”年代,“有人”“提告”“性侵”,
: “一般情况”“都”“不会”“去”“质疑真实性” 呵呵
: 还是呵呵好了,我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