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周休二日搭一例一休获85%民众赞成 政院拍

楼主: kudoshaki (法恩)   2016-06-28 11:18:25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SU66hR ]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周休二日搭一例一休获85%民众赞成 政院拍
时间: Tue Jun 28 10:31:29 2016
一例一休的民调支持度有85%实在太扯了....
目前劳基法规定从民国105年1月1日开始,劳工基本工时为单周40小时,之前是双周84小
时。
很多人很困惑:不是早就周休二日了,双周84变成单周40差在哪?
其实就是以前没有真的强制台湾企业周休二日,每两个礼拜还是有4个小时的弹性让资方
调度劳方人力。所以前阵子争的7天假,其实不是突然恢复的,它们一直都存在,只是被
资方拿去“补班”了。
也就是说,其实台湾一直以来不是真的周休二日的国家。
前阵子开始要落实周休二日,所以要把法源“双周84小时”改成“单周40小时”,如此一
来,资方会失去弹性的4小时,所以直接把7天假砍掉也是合情合理。
目前劳基法规定:
- 基本工时单周40小时,每周一例假。
- 凡超过40小时外的工时皆为加班时数。
- 时薪 = 月薪/30日/8小时 (例:月薪48000元/30/8,时薪=200元)
- 加班费 : 每日超过基本工时的前两小时 = 时薪*1.33
每日超过基本工时的前两小时之后 = 时薪*1.67
作者: dine123 (dine123)   2016-06-28 11:27:00
薪水不会照劳基法算~放假制度一定合法~劳工哭哭
作者: COLONELLIU (大雕降临)   2016-06-28 11:29:00
说一个笑话
作者: mglynite   2016-06-28 11:32:00
根本假民调吧
作者: mlda888 ((╭ ̄3 ̄)╭♡ )   2016-06-28 11:32:00
空姐>>虐狗>>>>>>>>>>>>>>>>>>>>>>>>>>>>>>>>700多万劳工我是说新闻关注度为何那么多人连自己要被卖了都不知道~哈哈
作者: blueflipper (DIDI)   2016-06-28 11:36:00
如果原PO没错,那我终于看懂了,光看法规根本不懂看半天还是理解不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1:40:00
这篇文刻意逃避现行法周六上班连加班费都没有的事实啊~~
作者: MGCHU (たけ)   2016-06-28 11:41:00
((((;゚Д゚)))))))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1:41:00
你看他例2用周日,例3却用周六,但在旧法制度下,例3周六上班雇主根本不用额外付加班费(除非当周工时超时)我知道啊,但目前又不是例假改休息,而是新增加一休息日他讲的好像新法原有的例假就不见了似的对,但那不是新法修正后才有的问题,是原本就有我的意思是,现行例假上班本来薪资就少于平日加班,甚至周六叫你去上班,未超时可以不另给薪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6-06-28 11:56:00
不好意思我是原原po, 我不是要争议新旧政府的做法,只是希望大家能多讨论这个议题,因为真的跟我们劳工的权益息息相关! 我自己本身着重的议题在于修法方向应该是要朝“落实周休二日的初衷”、加强劳工权益的方向来看。 现行周六加班的确也待遇很差,但是过差了,劳工完全不会同意会走人;而若推行“休息日”则是明目张胆的开了大洞让资方去钻,而且明文规定工作合约周休一日也会变得更容易;劳工会更没有反抗的余地。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1:56:00
新法只是多增加周六上班强制加给一倍(即便未超时)我当然也希望能往周休二日改进啊,但我很不喜欢刻意误导新法会比旧法差的说法
作者: dine123 (dine123)   2016-06-28 11:58:00
执政党上任1.与国际关系打好(含中国)~2.与财团培养感情劳工!四年快到再说~搞个族群分裂就当选了~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6-06-28 12:02:00
还有一个重点是,劳工休假法案等了这么久才终于等到一个机会能修正,争取权益;这次若没修好,之后要等多久才能等到下一次的机会?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2:15:00
另外我自己最近在研究,是觉得正常日加班*1.33,例假*1的说法其实有点问题,例假*1我认为应该是限于未超过每周工时的情况,倘若总工时超过每周正常工时40小时,感觉还是*1.33或1.67比较合理
作者: poeoe   2016-06-28 12:17:00
最大的问题确实是开洞给资方去钻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2:20:00
洞根本不用开,本来就存在了,有没有要补起来的问题而已
作者: THEMIS2 (themis)   2016-06-28 12:21:00
要修比没修还惨
作者: poeoe   2016-06-28 12:22:00
洞是相对于二例 一例一休以台湾劳资现况根本没有补洞功能
作者: zczcgery (水蓝蓝)   2016-06-28 12:23:00
这跟猴子香蕉朝三暮四有什么两样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6-06-28 12:27:00
一例一休成定案的话就是帮这个洞做了补强功能,让洞开得更稳更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2:30:00
完全不觉得有补强,只能说修了后没好到哪而已,不过你的回复让我确认了你例2例3果然是刻意误导,让读者以为现行法有比修法好...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8 12:35:00
修法又不只是一例一休,变形工时还放宽使用,一堆对劳工不利的地方,在劳团的网站上都有解释,就是比现在法规更烂,对资方大开漏洞。
作者: z1230456987 (Kai)   2016-06-28 12:50:00
不敢比照公务员两例假 政府就是在骗人民无知
作者: bigboom39 (Molly)   2016-06-28 12:52:00
怎么办我看不懂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6-06-28 12:57:00
S版友,我并没有刻意误导,但我本身立场本就是觉得这个法案过了会比现在更差。考量的不只是单纯法案,很多制度在设计上都很合理,但是在操作上就是会有很多的变因与人为因素而有曲解及扭曲。如上所说的40小时外都应算加班,而休息或例假都应真正给予2倍工资才合理,但实际解读操作后却无法达成,而变成有人拿0.33跟0.67这种可怕的加班费,就是一个例子。而本次的修法明显漏洞很大也不补洞,就是加深劳工权益的损害,以后会更难补这个洞。
作者: yosida (米仔的意思是?好)   2016-06-28 13:13:00
解释很详细 总算有点懂计算方式了!
作者: bemily32   2016-06-28 13:25:00
高调帮推 很多人要被卖了还不知道 这最悲伤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3:33:00
....变形工时现行法就有了啊你觉得比较差的部分说明就好了,我也赞成休息日薪资*3啊但把新法休息日和旧法例假放在一起比,就是误导人啊又不是旧法的例假日变成新法的休息日...更正:旧法=现行法 新法=修正草案另外变形工时修改的部分,我还没碰到实例不敢断言,但是光配合周休一例变成一例一休的修法,我认为影响没那有劳团讲得那么大,因为先前的工作日是六天,现在变五天,第六天就算在规定工时范围内,依休息日规定还是要加倍给薪最重要的是,就算使用变形工时,每日正常上班时数也只能从8小时变成10小时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6-06-28 14:08:00
不要比照公务员啦,公务员在这方面有特别权力关系,基本上周休二日及平常的加班都是比劳基法差的不管什么时候加班,加班费都没特别比例增加,就是等同上班而且加班费还有上限,一天不能超过四小时,所以六日加班的话只能够半天申请加班费半天补休,或者干脆只有补休,还有很多根本就不给报的等于实质责任制,不要以为公务员这方面很好,那些工商老板如果提出“那跟公务员一样好了”就是在凹你~~这样说来公务员的周休二日其实相当于两天都休息日,还是比较差的休息日待遇(因为有加班费申请上限四小时)
作者: maxLOVEmimi (touch Me!!)   2016-06-28 19:17:00
看不懂....例假日是什么 休息日又是什么 没解释?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6-06-28 21:42:00
又在玩文字游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