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nowAmy (小雪)
2016-06-15 21:55:17[原选举政见]
九、关于法治与冤狱
一定会依据板规依法行政 不会做规定以外的事
若是有新型态之违规情形 会先给予口头劝导
随即增/修相关板规加以规范
使以后执法能有凭据(不溯及既往)
如果因为我个人判断失误造成冤狱(上诉后获得改判)
除了会发公告道歉以外 会再给予P币赔偿
冤狱已执行天数(未满1天以1天计) * 10 = 赔偿总额
若是赔到破产 即表示我不适任 会立即主动请辞
当然我会尽量不要赔到破产啦 Q.Q
[赔偿金计算方式变更]
九、关于法治与冤狱
一定会依据板规依法行政 不会做规定以外的事
若是有新型态之违规情形 会先给予口头劝导
随即增/修相关板规加以规范
使以后执法能有凭据(不溯及既往)
如果因为我个人判断失误造成冤狱(上诉后获得改判)
除了会发公告道歉以外 会再给予P币赔偿
冤狱已执行天数(未满1天以1天计) * 50 = 赔偿总额(上限2000P)
若是赔到破产 即表示我不适任 会立即主动请辞
当然我会尽量不要赔到破产啦 Q.Q
[说明]
因为这2天发公告注意到了公告竟然会有P币...
若以原来的规则要赔到破产近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故修改政见 为自己的承诺负起责任 谢谢大家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6-15 21:56:00那你惨了
作者: wappy 2016-06-15 21:57:00
妳应该是开玩笑吧...冤狱也是要主的吧??写这的多讽刺呀??茶
作者:
dine123 (dine123)
2016-06-15 22:04:00钱钱
只有你吗?以后水桶我的可以都由你来判吗?其他板主除了阿芸还有谁 她又不会回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6-06-15 22:18:00稍微问一下 哪时候会公布新板规讨论???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6-15 22:22:00慧慧 我们来榨干他的钱好惹 你觉得虾款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6-06-15 22:27:00我看最近标准 比我那时候还松 这样还会有冤狱就奇怪了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06-15 22:36:002000P????? 干搞笑欧 也太少
作者: Anguswort (诸葛牛) 2016-06-16 00:28:00
三个人一起判,冤狱却只有你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