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maes (mamaes)》之铭言:
: 虽然FB的隐私条约一直受人诟病,不过我的疑问却在【言论自由】,
: 以ptt这个平台来说,为了享有【言论自由】,不停的做了很多努力与改进,
: 虽然还是有让人很冏的部分要加油,但是我很想说这里是另类的台湾之光,
: 所以如果把【享有言论自由】应该要注意那些重点,
: 套用在这个议题上,还会认为【公司】随意【强迫查检】员工(甚至根本还没录取)
: 是可以允许的吗?
问一下大家,新同事要进办公室前,大家应该都不会好奇的去看他or她
公开的FB吧。
我个人是不会做这种事啦。很无聊。谁会在乎新同事的FB里面写什么。
我是认为脸书,就像是放在自己办公桌上的日记本。
路过的人要拿起来看轻而易举。但是偷看别人的日记本就是不对。
同理,未经同意,也不能去看别人的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