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x11 (从来没有)
2016-06-14 15:35:49※ 引述《mamaes (mamaes)》之铭言:
: 虽然FB的隐私条约一直受人诟病,不过我的疑问却在【言论自由】,
: 以ptt这个平台来说,为了享有【言论自由】,不停的做了很多努力与改进,
: 虽然还是有让人很冏的部分要加油,但是我很想说这里是另类的台湾之光,
: 所以如果把【享有言论自由】应该要注意那些重点,
: 套用在这个议题上,还会认为【公司】随意【强迫查检】员工(甚至根本还没录取)
: 是可以允许的吗?
问一下大家,新同事要进办公室前,大家应该都不会好奇的去看他or她
公开的FB吧。
我个人是不会做这种事啦。很无聊。谁会在乎新同事的FB里面写什么。
我是认为脸书,就像是放在自己办公桌上的日记本。
路过的人要拿起来看轻而易举。但是偷看别人的日记本就是不对。
同理,未经同意,也不能去看别人的FB。
放在网络上 未经同意还不能看 哪招?学会隐私权设定好吗
作者:
cb232325 (moroi)
2016-06-14 15:45:00逻辑上是出了什么问题???又不是直接登你的帐号看你的FB,我用我电脑搜寻还要你同意?,阿不救我古哥任何文件都还要先去问对方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6-06-14 15:51:00没我同意不准喂狗,否则是侵犯隐
作者:
miss25 (25小姐)
2016-06-14 16:00:00搜寻FB等于偷看别人的日记本 XDDDD 有事吗未经同意是不是也不能推文阿~XD
作者:
tcbeds (EDS)
2016-06-14 16:02:00举例失败,你反串?
作者:
CKY8864 (CH3NY0)
2016-06-14 16:26:00嗯?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06-14 16:46:00这论点像之前没打过招呼不能发翻译不然就像肚子被打一拳
作者:
dine123 (dine123)
2016-06-14 17:12:00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p62014 (eggeggchen)
2016-06-14 17:57:00笑话版在隔壁喔
作者:
renlone (rl)
2016-06-14 17:59:00我看这篇文需要你的同意吗?FB本来就公开的社群平台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6-14 18:04:00
这逻辑 太神啦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乱斗)
2016-06-14 20:57:00要看这篇是不是还要先站内你同不同意
作者:
MM79979 (90后愤青)
2016-06-15 02:12:00神逻辑 不会设隐私吗
作者:
pupill (瞳漪.皙黫)
2016-06-15 05:57:00比喻失败 把FB比喻成日记还行 但设公开等于是把日记放在公开布告栏 想看的就可以去看 设好友像是交换日记只让好友们传阅 只有设只限本人 才是私人日记 搜寻FB只是知道妳有一本日记 这样跟偷不偷看扯不上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