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imsin5566 (我就是æ洲精éˆ=))
2016-06-09 23:46:37就说吧
那个新立的戒严条款 不会帮ptt带来什么和平稳定
只会把ptt搞得更糟而已
置底检举文中有位版友的检举是这样的
推 season2011: #1NMOcLob gogoeggs 希望"其他板"的各位也可以"来"这 06/09 23:27
→ season2011: 聚众瘫痪看板正常运作处理规则 聚众闹事 06/09 23:27
希望其他版的版友来讨论就算"聚众瘫痪"欧
来讨论就是瘫痪?? 都给你解释就好啦XD
你这样乱搞文字狱 只会掀起更多对立而已
话说上次文字狱是哪时候 不就是白色恐怖 戒严时期吗
这不就血淋淋的证明了这个新法是个戒严条款
所谓的民主开倒车大概就是这样吧 真可怕
作者: zzxx1322 (喵喵) 2016-06-09 23:47:00
看看你在什么板 好吗?
作者:
r833123 (持续前进 目标就会达到)
2016-06-09 23:48:00桶的好阿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6-06-09 23:48:00可是他是在B板讲说到B板不是吗..
作者: Belieeve (芥末拿铁) 2016-06-09 23:48:00
我觉得应该是要表明"没有讨论诚意"、"攻击、歧视特定族
作者: kuinochi (诺奇) 2016-06-09 23:48:00
他是在b板聚粽到b板 所以没事ㄇ(?
作者: Belieeve (芥末拿铁) 2016-06-09 23:49:00
群"比较好
b)于 A 板,以任何形式、内容,明示或暗示其他使用者聚集于 A 板内 还有另一点喇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6-06-09 23:51:00如果我在这讲说就可板有篇很好笑大家快去看..违规吗XD
作者: kana0228 (有热狗就有冷猫) 2016-06-09 23:52:00
帝吧出征也是民主的展现唷 要欣然接受好舖好
作者:
jaykill (jaykill)
2016-06-09 23:53:00巨粽好吃
作者:
PF30 2016-06-09 23:53:00等著看吧, 这个法规一定会掀起更大一波的问题~
作者:
halizen (RIRIII)
2016-06-09 23:53:00......一之b的那句后面有逗号啊
作者:
halizen (RIRIII)
2016-06-09 23:54:00“以异常高频率之发文或推嘘文(含箭头),影响该板讨论功能之日常运作者”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6-06-09 23:55:00所以朝圣算不算影响?
作者:
halizen (RIRIII)
2016-06-09 23:55:00列于同一项内而且用的是逗号是必须同时成立的意思吧?
影响是怎样影响? 像楼上说OO板超好笑 然后大家揪团去看笑话 大量推文说 干 超好笑 不也是群众
作者:
halizen (RIRIII)
2016-06-09 23:56:00另外我觉得原PO举的例子是明显检举聚众瘫痪不会成立阿XD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6-09 23:57:00发钱文也是啊0.0
啊不就围魏救赵这招,摸摸自己的良心啦,你分不清闹事跟推荐喔?
作者:
halizen (RIRIII)
2016-06-09 23:59:00朝圣说这篇豪好笑喔的话不会同时有版主申请+小组长附议然后群组长又裁定立案吧 如果立案..我想就不是这个规则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6-06-09 23:59:00也要判决成立才算真的搞文字狱吧= = 这种先射箭再画靶的
仇女宅真的很好笑 人家都表明不欢迎你们了 还要来讨桶
作者:
halizen (RIRIII)
2016-06-10 00:00:00的问题了喔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6-06-10 00:01:00随便找个检举文来断论一板的执法风气如何 你都不觉得哪里怪怪的吗@@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6-10 00:01:00要用判例 而非检举
作者:
halizen (RIRIII)
2016-06-10 00:02:00提自己对这个规则的看法很OK 但是拿这个根本还没成立甚至还没处理的检举来衍伸到文字狱、白色恐怖、戒严..只能说同学你太冲动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6-06-10 00:03:00无能板主阿
你这样好像普通民众刚去地检署投诉状 就急着骂检察官搞白色恐怖..... 检察官都还没起诉啊
哀 说真的 有些人恶意就摆在那边 一定会有人看不过去跑去检举阿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6-06-10 00:11:00问题是你抗议这条站规不妥也不用无的放矢拿根本还没发生事来讲啊= =还是你只是想学恶质媒体用耸动标题吸引人注意?如果真为如此 我倒是可以理解......
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6-06-10 00:15:00版主万岁万岁万万岁
楼上obov感恩教主 赞叹教主 Hail obov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6-10 00:21:00
在探讨法律规定是否该被订定时 的确是应该要先设想可能发生的情况啊 所以法律才被认为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6-10 00:22:00
因为设立太过严格就很容易沦为执法者的"严刑峻法"让
作者: pistons0604 (瞇) 2016-06-10 00:22:00
我板皇说惹算!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6-10 00:23:00
一般民众产生恐慌 无所适从 (以上为现实状况)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06-10 00:26:00*:.。. .。.:*・\(*゚▽゚*)/・*:.。. .。.:*・
作者: Xray2002 (不婚 = 不昏) 2016-06-10 00:29:00
不是每个人都很闲,一天到晚怪版主或找版规漏洞
支持这个条款的人噢 可以不要丢人现眼 秀下限吗ㄏㄏ
作者:
GO5 2016-06-10 00:29:00每个版都是一个江湖,守个江湖规矩,不是正常不过的事吗?
作者:
dogmax (Dont look back in anger)
2016-06-10 00:34:00→ obov: 版主万岁万岁万万岁 ob'_'ov
作者:
halizen (RIRIII)
2016-06-10 00:45:00当然要讨论可能发生的情况,上面有一篇提到:是否有可能会有需要大众关注曝光的话题因此规则而受到处分?
作者:
halizen (RIRIII)
2016-06-10 00:46:00那篇我有推文就规则中的立案程序来看,因此而受到处分的可能性是较低的现在只是试运行阶段多讨论当然很好啊,我也保持存疑态度可是目前已经有持反对立场的板友开始攻击不持反对立场的人了。我觉得这是比较莫名其妙的事 囧
作者:
nugundam (对小白讲理没用的)
2016-06-10 00:54:00试运行要多久?要试到什么程度?试到爽?试到满意?有承诺修
作者:
nugundam (对小白讲理没用的)
2016-06-10 00:55:00正?这是我一开始不信任的原因之一
作者: li118 (lithebest) 2016-06-10 00:57:00
这种站规真的只有在女版才会被护航
温水煮青蛙,你现在觉得没什么,有感的时候也来不及啦ㄏㄏ
作者:
yonmi (Young)
2016-06-10 01:17:00因为公@玻璃心啊~撒花~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6-06-10 01:30:00问题是 反对这条站规 跟觉得这篇标题言过其实 并不冲突啊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6-06-10 01:45:00Ok 你这样说我就理解了 感谢认真解释
有人能让八卦版或其他热门板的板友一起来女版讨论吗?这边应该会是第一个动用这个条款的板了
作者:
seadf2003 (i_ki_ma_su)
2016-06-10 01:53:00不觉得你自己对戒严跟白色恐怖的定调太无限上纲了吗
就是那些关在笼子里面说自己自由啊,居然有人支持的下去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06-10 05:09:00你以为女板第一天文字狱吗? 这次是板主不会管板,结果就弄了个站规出来乱搞而已
作者: odaichi (梵) 2016-06-10 11:12:00
待会就到FB去巨粽到母猪版,这样会被桶吗?
作者: M013 (13) 2016-06-10 12:01:00
巨粽下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