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有片妻女惨遭奸杀男捧遗照吁“赶快枪毙

楼主: microXD (XD)   2016-05-24 23:39:24
【有片】妻女惨遭奸杀 男捧遗照吁“赶快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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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一名黄姓男子3年前服役时怀恨王姓女友提分手又催讨20万元债务,涉侵入王家逼分
手砲,再以童军绳绞杀王女及王母,一、二审均依强制性交杀人罪判黄男死刑,但最高法
院认为二审未详述黄男所犯是否合乎《两公约》“情节最严重之罪”,将全案发回更审,
高院今开庭,王父今首度露面受访,他捧著妻女遗照痛批黄男:“赶快给他枪毙!”
判决指出,黄男(23岁,在押)于2013年10月1日下午,利用从部队放假回家机会,用棉
被收纳袋剪出2个洞当头套,蒙面侵入王家先以童军绳绞杀正在午睡的王母,接着留在屋
内等王女下午5时许下班回家后,綑绑王女逼做分手砲后一样绞杀。黄男被捕辩称和王女
合意性交非性侵,还宣称:“勒死比较不痛苦!”
一、二审认定黄男手段凶残、泯灭人性,均判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最高院指判死理由过
于笼统,未详述是否合于《两公约》所指“情节最严重之罪”,且漏未详述黄男杀害王母
判无期徒刑的理由,今年3月发回高院更一审。
王父今下午于高院开庭前,捧著妻女遗照首度露面受访,质疑“《两公约》杀2个人不用
判死刑?早就该枪毙了!还给我们拖这么久!”他说已跟3个女儿搬离伤心地,女儿们持
续做心理咨商摆脱心头阴影,深怕黄男会被释放。王父痛骂黄男:“从没道歉!百分之百
没有教化可能!”并批黄男出庭宣称:“出来不会去杀你们家的人!”难道还想去杀别人

王父强调:“我就是要他判死刑就好了!赶快速审速结!不要再有人被害!”并说:“郑
捷才(审)2年,都判死刑,枪决了,我们已经(审)3年了!”王父委任律师陈芬芬表示
:“事隔3年,被害人家属非常煎熬,希望更一审查明黄男是否犯下最严重之罪、有无精
神障碍等不得判死情形,若黄男符合(判死)要件,希望法院依法审判!”(黄哲民/台
北报导)
心得:
被害者家属的心声及希望公平正义法官听到了吗!
先看看前几天法务部长怎说:
(邱太三指出,死刑涉及到一个三角形,最上面是治安,大家对治安的要求,另外二侧一
个是被告,在全世界倡尊重生命,到底要给他什么评价或定位,另外一方就是被害人;“
我希望这是一个等边三角形,而不是其他形状三角形,如何透过对话做沟通,在过程中慢
慢去厘清,例如找寻替代方案,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或者是刑度不是现在30年,外国在
一罪一罚有500年,这样相关机制的规范,或社会安全网的建置,排除大家的疑虑。”邱
太三表示,目前法务部对死刑已有一定的机制,他并没有既定立场,且这样的机制也没有
时间表,没有所谓的优先级,一切按照程序来走。
对于前部长罗莹雪火速枪决北捷血案凶手郑捷,他是否认同?邱太三表示,法务部向来订
有死刑执行要点,及12道审核程序,并需double check(仔细检查),“罗部长是依执行要
点去做执行,我没有什么可以评论的”。邱太三也指出,执行死刑要魄力,不执行死刑也
需要魄力,之前也有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指王清峰等),他们要承担社会上更大的压
力。)
可是部长你知道无期徒刑不得假释违反两公约!欧盟会跳出来抗议、废死联盟也反对!
再看看检察官对另一个案子态度
(士林地检署昨痛批王景玉冷血残酷、毫无悔意,让社会陷入集体恐慌,难有教化可能,
依杀人罪起诉王景玉,并请求法院判处死刑,“彰显国法尊严。”
小灯泡遭狠割23刀,全身血液几乎流光,“双手蜷曲握拳,像是死前仍奋力忍痛”。
开庭时,王嫌曾冷血称“砍下头部是确认她必定会死”,且若未被当场逮捕,“将自首取
得减刑机会”,检察官为确认其精神状况,安排他到台北荣总接受精神鉴定,结果显示王
犯案时精神状况正常。检方痛批,王景玉在公众场合杀害素不相识的小灯泡,小灯泡母亲
目睹挚爱受害,一生将与伤痛相伴,社会也陷入无安全保障的集体恐慌。)
很明显经常见到凶手残忍手段的检方大多是支持死刑的、应修法限制法官只能由具有实务
经验的检察官转任。
再看法官的意见:
(许多法官指出,不再判死是因我国加入两公约,两公约规定“犯最严厉之罪”才能判死
刑,且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曾决议不得对精神病患判死刑,最高法院从去年二月起,只判过
郑捷死刑。
最高法院刑庭庭长花满堂表示,法官判死刑的态度是要“慎死”,判决死刑必须考虑再三
,目前法律仍有死刑规定,就该依法判决。东方民族如大陆、日本、韩国都有死刑,即使
在美国,有三分之二的州还有死刑。)
问题就出在少数法官的法律见解上!
如判郑捷死刑的黄瑞华法官所说:
(假设罪责还没到必须判死程度,才需要考量教化可能性而决定刑罚轻重,但罪责若已严
重到非得选择死刑,否则无法让罪责跟刑罚相当相符,很难让法律规范整个社会生活的目
标达成,因为法律是立法者集合人民集体意志所制订,法官是依据人民的授权行使审判权
,依法审判)
郑捷案不能当判例吗?最高法院应尽早开刑庭会议做成判例统一法律见解。
作者: womantalk (女孩版公告专用帐号)   2016-05-24 23:51:00
奸杀又背负两条人命还不算最严重@@ 高院法官真的很棒
作者: NCTUamine (Yenming)   2016-05-25 00:43:00
废死哑口无言 这版上的女孩而去哪了 怎不说话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6-05-25 01:34:00
还没定谳 没空啦!还有怎么会有想要说服法官要怎么判的想法?如果法官不以专业为考量判案你不觉得更可怕吗?
作者: qwejoezxc33   2016-05-25 02:18:00
台湾法律只保护当权者跟有钱人 不意外
作者: coaxa (cocacolaaa)   2016-05-25 06:33:00
台湾是罪犯的天堂
作者: nickey0127 (小不点)   2016-05-25 07:13:00
这种法律真让人心寒
作者: a860561 (芭乐乐)   2016-05-25 09:10:00
作者: dreamkill (CNT)   2016-05-25 11:05:00
废死花花 快出来唷
作者: ninet (志为人贤)   2016-05-25 12:12:00
支持连署正名女版为八卦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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