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为护孕妻打死贼!勇夫“防卫过当”判有罪

楼主: cloud72426 (数字只是辅助不是真理)   2016-05-18 16:11:03
※ 引述《faiwen5566 (优文56)》之铭言:
: 新闻标题:
: 为护孕妻打死贼!勇夫“防卫过当”判有罪 被求偿3百多万
: 新闻内容:
: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 家中遇窃,不幸将贼击毙有罪?昨(17日)一案例屋主被判“防卫过当”,依过失致死罪
: 判刑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缓刑2年。不过回忆当初,屋主说他为了家人,
: 这样做并不后悔,万一不拼命恐怕结果是两尸三命。
: 台北市一名何姓男子,在前(2014)年一日晚间与怀孕的妻子回家时,惊见张姓窃贼刚好
: 在家偷盗,何男为保护孕妻,因此与窃贼对抗,何男因受过柔道训练,将窃贼压制在地时
: 紧扣颈部,不料等警方到达现场,张姓窃贼已脸发黑,送医宣告不治。
: 家里遭小偷但是旁边有怀孕的太太,会不会跟小偷拼命?虽然何男坚持自己是正当防卫,
: 但法官勘验最后认为,屋主何男发现窃贼“快被勒毙!”却没有及时停止强压行为,最后
: 致使张男死亡。因此法官判何男“防卫过当”。
: 而张姓窃贼的父母,则不甘心儿子被勒死,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向何男求偿300多万
: 元,此案目前还在民事法庭审理中。
: 新闻连结: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7629
: 心得:
: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 难道我老婆怀孕被小偷闯进来我应该要喊观迎光临慢偷慢走请小心阶梯吗?
: 然后还被求偿300多万? 我的天
: 总是说人民是民粹 不懂法律
: 但是人民看台湾法官判刑真的很离谱 像是活在象牙塔世界的人
: 警察击毙抢匪要被判刑还要赔偿(先前有一个警察打轮胎的新闻不知道大家记得吗)
: 保护怀孕老婆打死小偷也被判刑还可能要赔偿
: 到底有没有懂法律大神的板友可以解释一下这怎么判的?
: 当初还以为最后可以无罪
: 法官家里被偷都喊欢迎光临吗?
: 美国堡垒原则在台湾应该被采用才是
: 家都不是避风港了哪里是避风港
: 我老婆怀孕 小偷进来 我还不海扁小偷?
: 为什么对加害者都是这么宽宏大量?
: 我看不懂 也无法懂
: 还盼法律人说个清楚 讲个明白
首先 小偷有没有企图攻击屋主以其妻儿
有没有拿武器?
而且他们不是在家的时候 小偷 偷偷摸进来
是回家的时候撞见 我跟你说 小偷比你还怕...
除非他是杀手啦 不然只要是小偷
被抓包 第一个反应 一定是想逃
所以正确的处理方法 是把门关起来 让妻儿先走 马上报警
如果是小偷先攻击你 你还手把他打死 我就觉得是刚好而已...
因为这个时候 就不只是单纯的偷东西而已 而是企图伤害你
你跑来我家要伤害我 我反击打死你 真的刚好而已...
但是看上一篇的判决书 不是这么一回事
而且你去跟小偷拼命
如果小偷比你强 刚好宪特退伍的 把你KO了 你妻儿怎么办??
怎么想都是很不理智的做法
他偷你东西 触犯刑法 要赔偿你损失 还要坐牢
这是他应得的惩罚
但是他没有要伤害你 你打死他
判防卫过当 我觉得算很轻了...
这种判 过失杀人我觉得都合理...
一码归一码阿....
作者: xxmmyo817026 (King--)   2016-05-18 16:13:00
真的 用比例原则就能解释的东西 还能被媒体代风向
作者: evevt (eva)   2016-05-18 16:15:00
说实在我自己感觉身为丈夫看到有人闯进来不知道他要干嘛本来就会想打他
作者: xxmmyo817026 (King--)   2016-05-18 16:15:00
保护法益本来就有先后顺序 为了财产法益剥夺生命法益还能缓刑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6-05-18 16:19:00
看就知道你不是唸法律的,没有过失杀人这种罪
作者: nightmare93 (nightmare)   2016-05-18 16:20:00
只有过失致死我被狠狠纠正过...
作者: cesty (晚安地球人)   2016-05-18 16:22:00
基于保护本能的冲动跟自身的性欲冲动 有一样喔?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5-18 16:24:00
嘘你下面的回文,明明就差很多~_~
作者: nightmare93 (nightmare)   2016-05-18 16:24:00
保护本能应该是先跑再说
作者: comparable (灰蜡烛)   2016-05-18 16:24:00
性冲动也是本能唷>///<
作者: cesty (晚安地球人)   2016-05-18 16:25:00
纯粹嘘他的回文 内文大部分同意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6-05-18 16:25:00
啊不就是判过失致死吗?因为防卫过当所以过失致死,不是分开的两件事啊 不懂法律的人硬要乱写看了好烦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5-18 16:31:00
回文跟本文是不同人打的腻QQ
作者: evevt (eva)   2016-05-18 16:48:00
强奸== 你不会比喻就不要乱举例
作者: waiting5566 (枫)   2016-05-18 16:54:00
应该是伤害致死 r大是唸法律的吗...是不是防卫过当怎么会影响到故意的有无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6-05-18 16:59:00
我唸法律而且工作也是法律喔~我没看过判决,但新闻是写过失致死喔~我相信记者应该不致于连这都抄错啦*不至于
作者: sherbet   2016-05-18 17:08:00
法院判过失致死已经有放水了 过失致死两年以下而已 伤害致死要七年以上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6-05-18 17:11:00
而且我不懂你的问题,防卫过当当然跟有无故意有关系啊防卫过当=正当防卫(只是过当)=>不成立伤害罪=不成立伤害致死,这个案件是不会变成伤害致死的。
作者: evevt (eva)   2016-05-18 17:19:00
我才不烂咧哼哼~~
作者: waiting5566 (枫)   2016-05-18 17:29:00
正当防卫是违法性层次的问题 怎么会影响到构成要件曾次的故意 你真的唸过法律!?
作者: jevousaime (paper)   2016-05-18 17:30:00
你比喻好怪~
作者: comparable (灰蜡烛)   2016-05-18 17:30:00
防卫过当>不得主张正当防卫>成罪,但可依23条但书主张减轻或免除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8 17:31:00
Tmd 这个事件最后居然是这样的结局 真的很可恶欸 台湾没有堡垒原则 但也不能漠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吧
作者: riahserf   2016-05-18 17:42:00
所以小偷进来没拿武器没攻击我 我能做的只有关门报警然后让他偷 再逃走这样? 因为我不能主动触碰他?
作者: waiting5566 (枫)   2016-05-18 17:43:00
r大连防卫过当不能阻却违法都不知道 唸过法律!?
作者: riahserf   2016-05-18 17:43:00
单纯的偷东西到底是三小...碰到小偷只能摸摸鼻子报警囉
作者: comparable (灰蜡烛)   2016-05-18 17:47:00
可以压制 现行犯逮捕 揍完记得叫警察就没争议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5-18 18:07:00
碰到小偷不报警要做什么O_o? 跟这屋主一样把对方杀了?
作者: jevousaime (paper)   2016-05-18 18:27:00
其实正常情况有人闯入就是先打再说阿谁知道他会不会死老婆还怀孕难道要说谢谢慢走噢~ 自己闯空门怪我搂@@
作者: zamora (nana肥肥)   2016-05-18 18:34:00
举例真的失当...
作者: nightmare93 (nightmare)   2016-05-18 18:44:00
w大好烦 人家都已经回答过你 他念法律而且从事相关工作了 是要问几次阿
作者: cvv00010 (谬论)   2016-05-18 18:59:00
2把人弄死就是不对
作者: waiting5566 (枫)   2016-05-18 19:01:00
问题就是他的观念不像有唸过法律的样子...
作者: nightmare93 (nightmare)   2016-05-18 19:07:00
去查查判决书 看是写伤害致死或过失致死就知道了~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6-05-18 19:32:00
我哪句话有说防卫过当可以阻却违法 囧说正当防卫影响故意判断是因为我师承二阶论,等号那边因为我想一行打完所以中间跳跃很多,但纵使修正回三阶论也不影响结论,这个案件法院认定是防卫过当,那代表被告是出于防卫意思而非故意伤害意思,所以不可能成立伤害罪,当然不会成立伤害致死。至于想知道我是不是唸法律的话XD我法研所刑法组毕业,实务工作多年,而且准备再出国唸书了。
作者: waiting5566 (枫)   2016-05-18 19:37:00
防卫意思跟伤故意是可以并存的 这跟二阶三阶有什么关系
作者: OhwadaAkira (真的好想妳)   2016-05-18 19:38:00
老师是黄荣坚喔?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6-05-18 19:39:00
事实上法院也是判过失致死(假设新闻没抄错),如果要判伤害
作者: waiting5566 (枫)   2016-05-18 19:40:00
照你的说法 所有的正当防卫行为 通通都欠缺故意!?我觉的是法院想判轻才故意放水 再怎么样他都有伤害故意
作者: kiwibirds (Kiwi)   2016-05-18 20:03:00
你知道有多少小偷是会顺便强暴女主人的?小偷比你还怕是什么脑补==
作者: comparable (灰蜡烛)   2016-05-18 20:07:00
那你知道有多少强暴犯是男性吗?不要什么都脑补好吗?这案例就是俗仔躲起来 被男主抓出来勒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