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ingrain (丽莎)》之铭言:
刚好周五没事干。
嘘 yingrain : 翻脸对方攻击的又不是你,当然可以在那又翻脸又报案
这个是妳在我回应的那篇下面留的。
因为我实在太想知道了所以想在这边问。
请问隔着LINE要怎么被攻击?
现在除了会动的LINE贴图外,还有会攻击人的贴图吗 ?
科技真是发达。
: 看这篇就觉得人们好像对于性骚扰或性侵害被害者不是很熟悉
: 在过度惊吓后,很多人的习惯是会佯装自然,所以在被性侵害后持续跟加害者聊天
: 维持表面的和平是很常见的事情
: 对方是会不尊重妳的意愿,强行触碰妳、侵犯妳身体界线的人
: 这样会犯罪的人,妳会不敢激怒他是很正常的状态。
所以我觉得妳反驳我前根本没仔细看我在写什么。
妳说的这些和我质疑的根本没有冲突,在遭受侵害的当下,怎么应对我都没意见。
我没有要她当场跟变态翻脸,也没有要她跳车。
她用忍受的方式和变态一路聊天聊回家,我都觉得OK没问题。
以我的理解,这和妳说的‘维持表面和平’没有出入吧?
: 而且通常遇到这样的事情比较想的是希望永远不要看到对方,
: 所以通常不会立刻提告,
: 会是犹豫了一段时间才决定要告,
: 没有害怕经验的人来看这段状态,确实会很不理解。
这个我也能理解。
我也说了,要不要用积极的方式去抓到这个人,她们没有义务。
: 那就要回归到检警是否对这类案件的熟悉度了
: 当然必须现实一点说,
: 符合典型被害者形象(但其实占少数),在被害后立刻报警的案件比较容易被采信
: 加上犯罪当下证据不一定足够,确实到目前来说,性犯罪到判刑相对困难。
这个案例某种意义上是被害者自己帮加害者脱罪,
警察再厉害都没办法。
: : 车上的反抗,从“害怕反抗更危险”,就因为那个笑脸全部变成欲拒还迎。
: 同样的,不要过度推论。
如果所有讨论版上的文章都要钜细靡遗知道现场情况才能发表感想,
那就不用讨论了。
我这句话想表达的是假设去报案了,这个笑脸会带来多大的影响。
: : 然后是妳。
: : 我要是看到自己妹妹被骚扰还传笑脸给对方,早就头巴下去了。
: 夸张= =
: 这就是典型责难被害人行为
其实我很不能理解为什么这叫做责难被害人行为。
我今天没有责怪这个妹妹 太容易相信人/贪小便宜。
我觉得那叫人之常情,或是这个妹妹真的很善良。
我也可以理解被害人在当下会很慌,可以做一百万件不合理的举动。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在安全的情况下,就算惊魂未定好了,
要嘛也是不读不回或是已读不回,回个笑脸请问是什么概念?
: 你的确是在不熟悉实际状况下检讨了被害人
又是这句。
‘检讨被害人’这五个字还真好用。
再者,我如果怕被说检讨被害人就不会PO这篇文章。
跟着大家一起喊变态都去死就过去了。
我通篇没有提到变态,并不是我觉得妹妹遇到变态是她活该。
变态就是变态,最好都被抓去关。
我从头到尾质疑的就是那个笑脸。
事实上我不清楚颜文字到底在法庭上能不能被做为判决依据,
可能可以可能不行。
但假设可以,这个笑脸,就某种意义上就是妹妹自己破坏了证据。
再来是姐姐,姐姐不是被害人,没有惊魂未定了吧?
请问她做了不合理的事情,我可以检讨她了吗?
还是受害者家属做了不合理的事情也都应该要被接受,
不然就是没有铜锂锌?
今天姐姐会把LINE对话PO上来,代表她觉得这对话没问题。
但事实上大多数的人看了就是觉得这对话很有问题,
甚至可能当成判决的依据,让变态无罪,请问这不能检讨?
: 每个受害者都可以去决定要不要提告,而不是把这个责任放在被害人身上= =
我同意阿。
她要不要提告我都没意见。
但她做了一件事情,让她未来如果要提告,很可能会失败,
不好意思我就觉得该检讨。
: 每次论述性骚扰时必然有人丑性骚扰的言论,说出性骚扰反而要被攻击
: 性犯罪的案件上了新闻,一方面钜细靡遗报导性侵害案件过程,
: 另一方面检讨被害人穿着或行为不检
: 说真的控告性骚扰的部分我确实告过
: 但是整个经验中媒体跟当时候在场的民众(摸一下又不会怎样)都让我很不舒服,
: 还花了一整个早上做笔录(大部分时间都在等待),在司法体系才觉得被认真看待
: 拜托,你可以询问被害人为何这样回复留言
: 但请不要责难被害人,这样的言论多了,连老娘我都会对社会失望觉得不想告了。
妳看到这整串讨论串,请问是一开始觉得很愤慨,觉得变态该死,
但最后看到LINE对话图妹妹传笑脸觉得被冲康的板友居多,
还是觉得是妹妹不检点的人居多?
我懒得统计,但至少我是前者,所以觉得前者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