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篇就觉得人们好像对于性骚扰或性侵害被害者不是很熟悉
在过度惊吓后,很多人的习惯是会佯装自然,所以在被性侵害后持续跟加害者聊天
维持表面的和平是很常见的事情
对方是会不尊重妳的意愿,强行触碰妳、侵犯妳身体界线的人
这样会犯罪的人,妳会不敢激怒他是很正常的状态。
而且通常遇到这样的事情比较想的是希望永远不要看到对方,
所以通常不会立刻提告,
会是犹豫了一段时间才决定要告,
没有害怕经验的人来看这段状态,确实会很不理解。
※ 引述《Gerolamo (呼噜)》之铭言:
: 看完只觉得你跟妳妹都是奇葩。
: 先说妳妹,可能就真的相信是UBer,然后因为带行李所以不想坐公共汽车,于是就上车了,到
: 这为止我都还觉得是人之常情,顶多就是贪图方便。
: 在车上被骚扰的应对并不反抗,是因为身材受限而且对方开车掌握主控权,怕反抗更危险
: ,或是第一次遇到骚扰不知怎么应对,也都还算ok。
: 但最后还在那边“好喔:) ”三小???
: 都到安全的家中了,是不会直接和对方说要报警了吗还在礼貌个什么鬼。
: 我不知道警方办案或搜集证据的流程。但原本证据就少,等报上警局结果对方拿出line说
: 妳妹结束还传笑脸给他,应该没有不愿意,妳觉得这机率有多高?
那就要回归到检警是否对这类案件的熟悉度了
当然必须现实一点说,
符合典型被害者形象(但其实占少数),在被害后立刻报警的案件比较容易被采信
加上犯罪当下证据不一定足够,确实到目前来说,性犯罪到判刑相对困难。
: 说实话从笑脸给我的感觉,搞不好妳妹根本也没觉得被骚扰多严重,可能是转述给妳妳才
: 觉得事情大条。
不能过度推论
: 车上的反抗,从“害怕反抗更危险”,就因为那个笑脸全部变成欲拒还迎。
同样的,不要过度推论。
: 然后是妳。
: 我要是看到自己妹妹被骚扰还传笑脸给对方,早就头巴下去了。
夸张= =
这就是典型责难被害人行为
: 虽然我没有妹妹QQ。
: 就算要贴上来警告大家小心这个人,我也不会把这种北七对话放上来让人笑。
: 你还放上来的原因我大胆推测,就是你觉得这笑脸没什么。
: 你要说我是在检讨被害人,我也无所谓。因为我认为的确就是该检讨。
你的确是在不熟悉实际状况下检讨了被害人
: 因为妳妹在安全无虑的情况下,让一个有机会能够被定罪的变态,可能会无罪继续逍遥让
: 更多人受害。
每个受害者都可以去决定要不要提告,而不是把这个责任放在被害人身上= =
: 被害人无辜,但不是受害后干什么事情都合理。
: 妳们没义务去抓变态或让变态被关,那是警察的事情。
: 但拜托,别当猪队友。
而且也没有义务要提告啊= =
另外,这个社会真的准备好要处理性犯罪吗?
我很怀疑。
每次论述性骚扰时必然有人丑性骚扰的言论,说出性骚扰反而要被攻击
性犯罪的案件上了新闻,一方面钜细靡遗报导性侵害案件过程,
另一方面检讨被害人穿着或行为不检
说真的控告性骚扰的部分我确实告过
但是整个经验中媒体跟当时候在场的民众(摸一下又不会怎样)都让我很不舒服,
还花了一整个早上做笔录(大部分时间都在等待),在司法体系才觉得被认真看待
拜托,你可以询问被害人为何这样回复留言
但请不要责难被害人,这样的言论多了,连老娘我都会对社会失望觉得不想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