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觉得某些交通法规很瞎

楼主: QBby (Q比先生说别人无知听者꘸)   2016-04-13 14:43:05
看到讨论车祸还不知道
刚刚才看到八里车祸的新闻 因为被转弯车擦撞而被公共汽车卷入拖行死亡
每次看到这种事件 就觉得台湾某些交通法规很瞎
所谓的"过失致死" "应注意而未注意"这种判定
例如红灯右转撞直行车结果违规的死了
例如行人违规穿越马路结果被撞死了
一个突然冲出来的人要怎么防
一个自己来撞我然后他死了我却要负责任
看到很多案例把"违规" 跟 "撞死"分开判定
可是这不是分开的啊!!是因果关系!!!
你不突然冲出来我会撞到你吗?!
你不违规后续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啊!!!
闯红灯被绿灯车撞死却说绿灯车"应注意而未注意"?
注意你妈啦 难道红绿灯是装饰喔?!
我绿灯直行到路口还要小心违规车以免被我撞死是我的责任?
他自己要找死我还要负责任?
有时候新闻上这种死者的家属
还要靠北靠木说死者多可怜多孝顺多乖多善良多体贴
都是对方害他们家庭破碎
拎喇啊咧!谁叫你家人要自己找死?!
以上是本次事件延伸的心得
接下来讲这次事件
公共汽车司机很虽小 肇事责任完全就该在那个擦撞的机车骑士身上
"应注意而未注意"应该用在他身上
虽然我是不知道法官会怎么判
反正就是通通先带走再来慢慢审
但真心希望交通法规这种状况能够有更明确合理的判断
不是撞到人的一定有错
作者: XBOX5566 (盒子56)   2016-04-13 14:57:00
J 丢喜歹丸R
作者: ctbobo   2016-04-13 14:59:00
还有一种道义上的赔偿也很瞎,谁陪公共汽车司机的精神损失啊
作者: vn506695 (Germa)   2016-04-13 15:06:00
前几天那个虽小的公共汽车司机,那个女学生竟然撇清责任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6-04-13 15:06:00
每次看到这种用“应注意而未注意”判定没违规的人要负责的时候,就会想根据交通法规,他X的根本就没有应注意的义务啊!还是说法官觉得我们的交通法规只是订来浪费纸张的?完全没有遵守的必要,所以驾驶才有要注意各种违规可能发生的义务?
作者: goofyfeet (地瓜球终结者)   2016-04-13 15:12:00
应注意未注意 超可怕的一句话
作者: s01714   2016-04-13 15:13:00
根本就没有所谓应注意而未注意好吗?是法条瞎还是故意忽略能注意这三个字的人瞎?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6-04-13 15:17:00
一个巴掌拍不响 不管怎样 你都要多注意 不然你也有责任不然每个人上路都发呆就好了
作者: t158384991 ((MAi-K))   2016-04-13 15:24:00
不然怎么叫''鬼岛''
作者: Anguswort (诸葛牛)   2016-04-13 15:58:00
s01714大的意思是你法条引用不全 刑法第14条规定是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者,为过失。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4-13 16:00:00
现在判决方式好像也逐渐有变,不再全是撞死人的责任制公共汽车司机也许有一定机会被法官平反
作者: Nanoha   2016-04-13 16:01:00
刑法14 按其情节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者,为过失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4-13 16:02:00
但我比较好奇那个冲出来的女骑士会怎样判感觉好像想重判她也没办法...
作者: lojve (欸颇)   2016-04-13 16:03:00
我也觉得公共汽车司机超衰...好好开车却辗死一个人,心理创伤应该很大...
作者: Nanoha   2016-04-13 16:04:00
那司机应该不会有事 有人死就是要移送法办只要能证明没有过失 就不会有罪 那女的就过失致死罪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6-04-13 16:17:00
你没注意 就有错啊 谁上路可以不用注意四周?
作者: cyls62266228 (海龟)   2016-04-13 16:25:00
最后判决是看法官曾有公共汽车司机撞死人也是无罪但这官司至少要半年囧业务过失致死只是依法程序也希望那间公司可以帮司机先让他转行政工作而不是开除
作者: ilastor1124 (樊恩)   2016-04-13 17:44:00
刑法上有所谓信赖保护原则 司机可以主张他信赖交通规则而行进 至于他的精神损失 他想告可以告那个女学生啊 不要没做好资料 不了解就开始喷一堆话好不好我认为台湾人真的要尊重专业 如果明显有误当然可以大肆批评 但是也必须真的错误在哪 否则乡愿的是大家而非法官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04-13 17:59:00
应注意而能注意却疏于注意方谓过失不懂过失判定没关系但你可以google现在资讯如此方便很难找吗请搜寻注意义务以及相关过失规定,妳如此无知是国家政府的错也是我国教育该检讨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04-13 18:19:00
我想你得先了解刑法运作的原理司机的确是有罪 不然骑士在路上自己会自己死? 司机也没办法阻却违法但是第三阶的有责性 司机可以主张性赖保护原责、无期待可能性等 来让自己不罚
作者: Anguswort (诸葛牛)   2016-04-13 19:26:00
推楼上耐心回文 尊重专业+1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04-13 19:54:00
这东西客观不可归责,不用到罪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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