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为什么要反诈骗集团?

楼主: st305018 (十者)   2016-04-13 14:15:23
※ 引述《qoomn ()》之铭言:
: 曾经我也非常讨厌诈骗集团,
: 没错,就深怕自己也受害,
: 但是出社会n年后的我也渐渐社会化了,
: 最近听到广播电台一直倡导反诈骗,
: 想法却跟出社会前的我完全相反,
: 他们用话术去拐人把钱给他们,
: 这对我们来说是骗,很过分,
: 对诈骗集团来说这是他们工作,
: 现在年轻人努力工作拼个一年,才赚个60万70万,
: 但是公司里面有多少肥猫,
: 也不用做什么事情,一年随便超过百万,
: 更别说更多政府机关的高官了,
: 钱永远在那些人身上,
: 有钱就有闲有生活品质,
: 没钱就努力工作加班赚钱,
: 再来我有个亲戚,他外公有很多土地,
: 也是上一辈传下来的,大概几亿有吧,收租就吓死人那种,
: 后来大部分土地是被诈骗集团拐走,
: 我听到竟然觉得与其被某些人独占,
: 不如让钱可以流通,对社会也比较好,
: 有人也这样想吗
我想原Po是意识或感觉到了“分配不公”而产生错误认知。
就是感觉到努力工作的人,好像比不上用资本赚钱的人。
“资本”是“所得的累积”,好比你辛苦存了1000万买了一栋房子,1000万是你过去的所
得,而换成房子就是具体的资本。
资本社会起初在所得累积过程出现差异,让最上层所得高出中低层所得大概,数10倍左右
。也就是资本差异。
问题就出在多余的资本到底可以用在哪里?
答案就是购买资本。例如购买房产或股票,当然房子本来是拿来住的、股票表示股东权益
,但现在社会更注重他的“交换价值”,便在买卖间获取多少利得。但交换价值本身是
个零合游戏。
以投资者来说:
A买1000万房子,B向A买1200万,C向B买1500万.....到M向N买2000万。结果没人再跟N买

N其一持有对他来说无用的房子(N没有要自住),其二赔本卖出。而前者产生利得后者产
生利损。每天都在发生数千数万次。
但在房子被买卖过程中,并不像制造一样会产生价值,只会产生财富集中。(ABCD获取利
益,N资本折损)
集中财富在生活必需以外对本人都是多余的,于是他又会拿去投资获取更多资本。
更多资本在生活必需之外也是多余.......于是这种“超越生活使用资本”除了拿去获取
更多资本外也没有任何用处。资本最后目的在于产生资本。
但庞大资本可以在各个市场上被换成资源,资源是有限的。庞大资本在资源市场里会提高
资源价格。例如上述N如果财力雄厚,不出卖他持有房子,则真正有居住需求的人就无法
获得他需要的东西。最后有人获得很多他生活不需要的东西,有人得不到生活需要的东西

原Po想像中,被诈欺的都是拥有比较多资本的人,而会挺而走险都是被逼迫走头无如的人
,这也是社会处于一种不流动产生想像。
问题在于:完全没有(或仅有些微)资本靠工作换取所得已经赶不上用资本赚钱的人,仅
能分配到少许资源,然而这些人反而是社会上负担最重的人。例如:负担所得税,受薪阶
级,学贷,各种贷款.....。
所以也有人倡导不应征收所得税,而应征收资累计本税。
但是国家要跟这些人拿钱哪有这么容易。
至少
也要跟巴拿马总统有点交情吧!
本人不是专攻这方面的,只是提供个人意见,若有错误,请在推文指正,谢谢大家。
作者: B8122 (.......)   2016-04-13 14:36:00
推 要报税了 心情很杜烂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04-13 15:03:00
钱滚钱也要承担风险的啊 赔我的 赚给政府分 什么道理资本利得怎么课税 还有要花多少成本才能课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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