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车祸案件处理流程分享~祝大家行车平安!

楼主: fastdo (Fast)   2016-04-06 02:22:10
新手发文,若有违反版规之处,请来信告知~谢谢各位美女!
事出几个月前,
我在苗栗版上看到一位小姐的求救文
她发生重大车祸,对方完全毫无诚意处理
甚至找人去她家恐吓她…造成她身心受到严重的创伤
她因为完全不了解车祸案件的处理流程,因此上网求救…
经过了几个月的无偿义务帮忙,
案子已经进入侦查阶段,也顺利介绍了很好的律师
帮忙到一个阶段,后续就靠她自己努力了!
首先,谢谢这位小姐的感谢文


(我不是专程来打广告的,也不是自己没事上来编故事,所以联络资讯已码)
我是原PO感谢的那位乡民
这篇文章不知何故目前已找不到了?
为了,避免让人怀疑真实性(被怀疑的感觉很不苏湖...)
思量许久,我想还是要出来跟说明解释一下
花了3个小时打了这篇文章
另外也藉这个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下车祸案件的注意事项
希望能尽一己绵薄之微力,
帮助大家在处理车祸案件上有小小的帮助,
版上高手云集,小妹不才
若有谬误之处,尚祈各位法界资深前辈不吝指正。
以下纯属经验分享,正义魔人请退散!
车祸案件简要处理流程:
发生车祸 → 报警 → 就医 → 保险理赔 (肇事责任初步判定)
→ 和解 (可向乡镇市公所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成立 (达成共识、签立和解/调解书、获得理赔金)
→ 不成立 → 诉讼【请注意过失伤害有六个月的告诉期限!】
一、【发生车祸当下】:
请冷静处理,切勿口出秽言,当下请勿私自移动车辆,可先拿手机拍照记录车祸照片,
待警方至现场处理再移动车辆为宜,尽量以不影响交通为原则。
若意识清醒,可自行或请同载乘客、附近民众拨打110报警。
若你是肇事者,那你千万务必要自己打电话报警,
因为这攸关之后法院在判定你是否为自首的重要认定指标(刑度轻重)
(警方的自首情形纪录表上面会有一栏记载是否为肇事者自行报案)
二、【报警】:
无论有无受伤,或车体有无严重撞损,请先拨打110报案专线,告知发生车祸之地点,请
警方派员至现场处理,因为只要报警,110勤务中心就会有报案纪录,
这部分可防止事后遭对方提告肇事逃逸刑责,这部分千万要注意,很多人以为只是小擦撞
没什么,下车看看之后就走人了,事后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事情大条了,所以一旦发生车
祸,都千万要注意才行!
‘未报警处理 恐构成肇事逃逸’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5812
三、【就医】:
若当下有受伤,可请员警或自行拨打119报案,请救护车到场载送至最近医疗院所就诊,
若仅为小轻伤,于车祸笔录制作完成后,也请尽快至医疗院所就医(请不要事隔三天后才
想起来要去看医生…隔三天的诊断证明书跟事发当天所就医的诊断证明书,在诉讼的证据
证明力上是有绝对的差别…)
当天就医后,要再记得请医院开立诊断证明书,另外切记所有医疗单据都须保留,无论是
后续的保险理赔,或诉讼上都须提供实体医疗单据。
四、【保险】
一般汽机车都有强制险,是针对医疗部分作保险理赔,若有加保第三人责任险或
自己有承保意外险,也可询问保险业务员相关的理赔流程。另外,强制险是针对对方受伤
的部分作理赔,倘若撞到你的那个人没有投保强制险,那你还可以向财团法人汽车交通事
故特别补偿基金申请理赔
官网如下:
http://www.mvacf.org.tw/tc/index.aspx
这部分是另一个机制,兹不赘述,大家可参考网站上的详细说明
五、【诉讼】:
要注意若有受伤,刑法过失伤害罪的告诉期限是六个月,指事发当天开始起算的六个月内
要提起刑事诉讼,一旦超过这六个月的期限就无法向对方诉追过失伤害刑责,所以如果您
受伤了,请务必在这六个月内向对方提起诉讼,否则就没办法追究对方撞到你的刑事责任
了。
※民事诉讼是二年内要提起,若你没有受伤,只有车损,在二年内向对方提起民事诉讼是
可以的,民事与刑事是不同的,若有兴趣研究,可自行上网搜寻关键字
‘车祸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
就有一拖拉库的资料可以参考了
若还是不明白,可利用各法院诉讼辅导科咨询专线
或各县市提供的免费律师咨询服务
(以苗栗地院为例,每周有定期的免费律师咨询,
但名额有限,须现场排队预约若有需要请洽苗栗律师公会 037-332-020
苗栗市中正路1149号2楼 地方法院二楼)
另,各县市律师公会资讯如下,若有需要可自行打电话询问,
是否有安排免费律师咨询服务:
http://goo.gl/dokqKK
六、【和解】:
双方可自行调解,由保险公司帮忙处理
或向乡镇市公所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若进入诉讼,可请求法院安排调解委员,协助进行调解
会建议先申请乡镇市公所的调解委员会
由第三方公正人士,以客观角度,协助处理车祸纠纷
针对双方理赔的金额,达成彼此之间可以接受的共识
这是比较简便且快速的方式,若有成立调解
其调解书之效力等同于法院确定判决
调解的好处:
http://goo.gl/c5O8x0
但若对方态度太恶劣(完全没有调解意愿)
那就建议直接提起诉讼了…
关于民事纠纷之处理:
亦可参考下列说明:
http://www.judicial.gov.tw/j/jundicial01.html
七、【撤回告诉】:
若已提起诉讼的案件(无论在侦查中或审判中)
双方在成立和解后,
都要记得向管辖的地检署或法院递出撤回告诉状
撤回告诉状哪里下载?
司法院书状范例第29: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7.asp
以上为审判中之范例,
若为侦查阶段,请记得在此致XX法院后面加上检察署三个字
如果对书状有疑问或不会写的地方
可打电话或亲至地检署、法院的诉讼辅导科询问
【结语】:
车祸案件的细节其实多如牛毛
以上仅简单就大致处理方向提供浅见
若遇到比较复杂的车祸情况(如过失重伤害)
建议找专业的律师处理,诉讼程序及权益保障上较为周延完整
另外,全台湾所有经过律师考试合格的律师都有登录在法务部律师查询系统
http://service.moj.gov.tw/lawer/notice.htm
请不要贪小便宜找非律师人员(俗称:讼棍)代为处理法律事务
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我相信是人都不愿意遇到车祸事件
但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无论有无过失,
都应该好好处理、面对与解决。
能够圆满解决事情才是最最最重要的!
案例中的这位小姐受了很严重的伤害
头、手、脚身体各处都受伤严重

(其他照片太血腥,就不放上来了)
现在除了面对官司求偿以外(对方是个装精神障碍的家伙)
后续还有很漫长的复健之路要走
但她仍旧很努力面对这一切
也希望各位乡民多给她加油、打气!
最后,我相信这个世界还是充满关怀与爱心的,
即便是网络上不认识的朋友,
在能力范围内,若能多点关心与信任,
或者及时给予适当的协助与建议,
多点关心,世界会更加美丽!
然后,遇到车祸案件不要害怕、不要逃避,
撞到人,请谨慎处理,祝圆满和解。
被撞到,请勇敢面对,争取自己的权益!
祝大家行车平安!
谢谢大家!
乡民fastdo敬上
作者: godofptt (PTT战神超级干架王)   2016-04-06 02:47:00
作者: cherubgirl (*柳*)   2016-04-06 03:01:00
谢谢您的整理与分享,一目了然,好文该m!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04-06 03:01:00
天哪 好佛心的优文!!!功德无量啊
作者: Jasio (石头)   2016-04-06 03:04:00
作者: ffrcching (do you love me?)   2016-04-06 03:09:00
推好心
作者: SESAO (莎莎欧)   2016-04-06 03:22:00
感谢热心分享
作者: Windwarker (kokorokara)   2016-04-06 03:24:00
U质好文
作者: oneday9708 (天天)   2016-04-06 05:47:00
谢谢分享!
作者: midoriwood (米多力)   2016-04-06 06:13:00
超U文,已长知识!
作者: knalcola   2016-04-06 06:16:00
推原po好心 这篇太实用了!!
作者: bear58 (小黄犬)   2016-04-06 07:34:00
推!这篇造福很多人
作者: penny0227 (每一天都是新的练习)   2016-04-06 07:41:00
这篇很受用!! 谢谢
作者: s1030406 (更年期阿毛)   2016-04-06 07:57:00
推推
作者: iiilin (merlin)   2016-04-06 07:58:00
感谢分享,实用优文
作者: smt3457 (jacky)   2016-04-06 07:59:00
作者: shuannnnnnn (瞎子看到鬼)   2016-04-06 08:09:00
U文给推
作者: ohohyaya77 (ohya)   2016-04-06 08:14:00
作者: sfatina (今日航向西)   2016-04-06 08:31:00
谢谢分享!
作者: lasslass (......)   2016-04-06 08:39:00
感谢分享,学到一些重点了!
作者: Nokogirigaru   2016-04-06 08:48:00
感谢分享
作者: qixu868 (E森)   2016-04-06 09:23:00
推推 我87
作者: Manu7337 (Manu)   2016-04-06 09:54:00
实用好文给推
作者: asuka99 (Asuka)   2016-04-06 10:07:00
推推
作者: mike5520 (维)   2016-04-06 10:19:00
我也是车祸,肇事责任都还没厘清,对方就说我一半责任,还说他有很多特休跟我耗
作者: matchablue (修)   2016-04-06 10:23:00
谢谢分享
作者: desss (popoko)   2016-04-06 10:29:00
谢谢分享
作者: ganga2345 (shan)   2016-04-06 10:35:00
推 超级实用
作者: iamkandt (Yiz)   2016-04-06 10:49:00
佛心推Q口Q
作者: funster (跳起来!)   2016-04-06 10:55:00
感谢分享
作者: nimby ( )   2016-04-06 11:04:00
作者: Bearnose (little)   2016-04-06 11:25:00
推好心 简单又实用!!
作者: Lachelt (给小狗一块饼干)   2016-04-06 11:26:00
推好心
作者: hhc237 (树)   2016-04-06 11:28:00
谢谢分享
作者: hisa (SID 最高!!!)   2016-04-06 11:58:00
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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