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没有重审制度,所以这方面是观感问题。
决议制的改判我的经验提供:
1.甲案由A板主处理,若该案使用者不服通告,其他板主,
其他板主认为有争议,才会一起讨论。
2.乙案经由组务判决败诉,故改判。
另一种情形是,组务判决的判例适用于其他案件,
为了法条的一致性,都会依循该判决。
(这也就是很多时候,组务的判例,常常被拿来引用强化申诉的合理性)
大致上这种两种情况较常见,虽然PTT没有重审的制度,
但以上之列举,依循的就是
1.组长的判决
2.板主群所有人的意见
比较争议的案子,我都会觉得,板主群在讨论的时候,
不要单纯只有"反对" or "赞成"
通常都会阐述一下“为什么赞成或反对?”
其实现任板主审前任板主的案件也不是没有例子可以依循,
只能说还是那句“ptt没有规范到这点”
但是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
如果今天A案经过重审,我用B、C、D等过去的判例或者文字来比照,
却发现“标准”不一的情形,通常这种情形,
如果板主说明乡民不能接受,会出现所谓的政治审判的耳语,
大多数只能倚靠申诉制度,如果判决出来,胜诉或败诉,
都会成为往后啃瓜子小组对于这类情形的依归。
大致上是这样,今天放假分享一下经验。。。
※ 引述《qazijn (oh yes)》之铭言:
: 嘘 idlechild: 当事人当时都不去小组长那边申诉了,你有包庇嫌疑 03/31 06:22
: 嘘 Jin63916: 不管判得再差,他们自己有照程序申诉过吗?终于盼得一 03/31 07:51
: → Jin63916: 位疯狂重审的来帮忙解桶哦? 03/31 07:51
: 关于重审 过往我们都是使用者对板主申诉才处理
: 至于去组务申诉
: 询问过小组长 已经明白告知
: 只要经组务判决过的,板主是不能否认上层判决的
: 顺带一提,过往重审判决。
: 我任内都有去信询问板主是否有判决理由。
: 不过几次改判判决没板主给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