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关于重审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3-31 10:44:39
Ptt没有重审制度,所以这方面是观感问题。
决议制的改判我的经验提供:
1.甲案由A板主处理,若该案使用者不服通告,其他板主,
其他板主认为有争议,才会一起讨论。
2.乙案经由组务判决败诉,故改判。
另一种情形是,组务判决的判例适用于其他案件,
为了法条的一致性,都会依循该判决。
(这也就是很多时候,组务的判例,常常被拿来引用强化申诉的合理性)
大致上这种两种情况较常见,虽然PTT没有重审的制度,
但以上之列举,依循的就是
1.组长的判决
2.板主群所有人的意见
比较争议的案子,我都会觉得,板主群在讨论的时候,
不要单纯只有"反对" or "赞成"
通常都会阐述一下“为什么赞成或反对?”
其实现任板主审前任板主的案件也不是没有例子可以依循,
只能说还是那句“ptt没有规范到这点”
但是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
如果今天A案经过重审,我用B、C、D等过去的判例或者文字来比照,
却发现“标准”不一的情形,通常这种情形,
如果板主说明乡民不能接受,会出现所谓的政治审判的耳语,
大多数只能倚靠申诉制度,如果判决出来,胜诉或败诉,
都会成为往后啃瓜子小组对于这类情形的依归。
大致上是这样,今天放假分享一下经验。。。
※ 引述《qazijn (oh yes)》之铭言:
: 嘘 idlechild: 当事人当时都不去小组长那边申诉了,你有包庇嫌疑 03/31 06:22
: 嘘 Jin63916: 不管判得再差,他们自己有照程序申诉过吗?终于盼得一 03/31 07:51
: → Jin63916: 位疯狂重审的来帮忙解桶哦? 03/31 07:51
: 关于重审 过往我们都是使用者对板主申诉才处理
: 至于去组务申诉
: 询问过小组长 已经明白告知
: 只要经组务判决过的,板主是不能否认上层判决的
: 顺带一提,过往重审判决。
: 我任内都有去信询问板主是否有判决理由。
: 不过几次改判判决没板主给予回复。
作者: Firstshadow (IamCatづミ'_'ミづ)   2016-03-31 10:45:00
(づ′・ω・)づ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3-31 10:46:00
香蕉一斤55惹,囧摸办
作者: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3-31 10:47:00
PTT本人就是人治 爱重审就审
作者: angelgirl13 (火锅少女13♥)   2016-03-31 10:48:00
ㄋㄟㄋㄟ发钱><帮你QQ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3-31 10:51:00
发钱啊 大娜娜
作者: artcicaday (Zero)   2016-03-31 10:52:00
重新认定并改判水桶期间,从永桶变成其他期间,是有依据论处,还是自由心证,显然也未一并说明。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3-31 10:54:00
所以永桶就不是自由心证?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3-31 10:57:00
程序是跟小组长申诉,而不是换个板主就重置换言之,若是现任板主能随意改前板主判决,那下任的也可以把重审的永桶回去…
作者: xl0208178 (你好我是林萧o'_'o)   2016-03-31 10:58:00
是大娜娜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3-31 11:12:00
在这版发这种文 你傻了吗?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3-31 11:21:00
首犯永桶 就是严重超出比例的判决
作者: aoitsubasa (今井)   2016-03-31 11:34:00
楼上 那当事人跟组务申诉过了吗?如果当事人不在意了那过n个月后之后的新版主是在干啥?而且现任板主没上任前就充满争议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31 11:47:00
也就是即使制度没有规定能否重审,但这行为的确不符程也就是即使制度没有规定能否重审,但这行为的确不符程序正义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3-31 12:12:00
当事人只有一个月的时间申诉,而现任板主有权决定是否要接受重审。
作者: aoitsubasa (今井)   2016-03-31 12:17:00
一个月很长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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