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最近的议题,让我想起台湾一名律师-林正疆,当时在对岸参加一个演说比赛节目时
,有次谈到关于“死刑”...
内容大概是当心辅人员去和那些重刑犯谈话,询问行凶动机时,这些犯人有很高的比率皆
回答:“不晓得我当时在干嘛。”
心辅人员推论这些犯了判死刑的罪犯,在行凶时他们的大脑是呈现关机状态,因此无论是
枪毙还是满清十大酷刑,对这些“重刑犯”而言似乎毫无意义
套用在社会所定义的这些杀人魔身上,废除死刑可能不是唯一防范的管道
另一则是林律师去年在网上发表一篇对“一律处死?”的看法,节录并整理给大家参考:
对于犯罪者来说,如果他知道他做了唯一死刑的案子,只要他不是傻子,都会产生一种:
反正死定了,从现在起,我不需要去想自己还能不能回头,只需要记得想办法灭口、确保
自己不会被抓到就好。
于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豁出去了’的心理状态就会发生───杀掉目击者,
杀掉被害人,都将成为犯罪者的考虑,甚至是唯一选择
如果真的有需要,当然可以有死刑的存在,但不应该是唯一死刑
作者:
s314159 (圆周率)
2016-03-29 21:35:00虽然不同意最后一句话,但是这篇传达的思考很重要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6-03-29 21:38:00非常认同你的观点,可是这样的观点目前并无法被普遍台湾民众所接受。
作者:
s314159 (圆周率)
2016-03-29 21:38:00帮推个,我觉得无论这是对法律与社会的基本认知无论废不废死
作者:
theHum (选择题哼哼)
2016-03-29 21:39:00推这篇,但还是有例外,所以不能因为这些论点就废死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3-29 21:44:00换句话说 如果杀人犯知道杀人不会判死 他也有可能就肆无忌惮 你怎么能知道他犯案时ㄧ定啥都没想
作者:
sun0331 (小桑)
2016-03-29 21:45:00推,事情有各种面向。也觉得法律是用来规范行为矫正错误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3-29 21:46:00行凶大脑关机?应该是您北就是要你死比较贴切吧
如果把规定最低道德标准的法律视为劝人向善,那你未免太看得起法律了,那以后所有宗教团体都只需要研读六法全书即可
作者:
dp44 (lol)
2016-03-29 21:51:00看看以前的掳人勒赎 反正就是撕票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6-03-29 21:51:00是楼上把法律想简单了,不只法律,也把宗教团体想简单了
所以说杀人不判死 然后放出来以后知道自己杀了人也顶多被关而已 哪天心情不好在杀个人无限循环
作者:
g7a7n7 (Caine)
2016-03-29 21:52:00反死刑的敢跟郑捷关ㄧ间再说
作者:
dp44 (lol)
2016-03-29 21:52:00基本上 除了少部分的预谋犯案 其余很多都是一时脑充血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3-29 21:57:00法律劝人向善完全不认同 法律本来就是设定出来规范人民因为人性本来就善恶参杂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3-29 22:10:00对于一个“自称朕”的人,死刑对他有吓阻作用吗?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03-29 22:21:00没次重大案件发生除咯反废死的人真的很荒谬台湾并没有废死犯罪防治相关政府单位警大什么花税金在研究的不去批反而拿没几个成员的民间废死团体开刀
作者:
styal ((☆_☆))
2016-03-29 22:24:00不认同法律是劝人向善,教育才是根本,法律本来就是用来规范和限制人民我也不认为杀小孩的是大脑关机,根本是知道小孩无法抵抗才找小孩下手
别想太多,不处死的原因在于该承审法官心证,有些法官打死不判死,他会穷极一切找不判死理由,牵强否另一回事
作者: linlinjiang (#nastywomen) 2016-03-30 00:34:00
对ㄧ个精神障碍的人来说,行凶不会想到那么多
法律若是有劝人向善的功能,那么在法律里面必然有相关的奖励条款,请问有救人一命国家奖励一千元的法条吗?对于像瓷器这宗教团体,还要会操作期货、债券、美国股票、医院经营、土地变更,真是不简单,是我把他们看得太简单了,以为唸唸佛经就可以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