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最近的议题,让我想起台湾一名律师-林正疆,当时在对岸参加一个演说比赛节目时
,有次谈到关于“死刑”...
内容大概是当心辅人员去和那些重刑犯谈话,询问行凶动机时,这些犯人有很高的比率皆
回答:“不晓得我当时在干嘛。”
心辅人员推论这些犯了判死刑的罪犯,在行凶时他们的大脑是呈现关机状态,因此无论是
枪毙还是满清十大酷刑,对这些“重刑犯”而言似乎毫无意义
套用在社会所定义的这些杀人魔身上,废除死刑可能不是唯一防范的管道
另一则是林律师去年在网上发表一篇对“一律处死?”的看法,节录并整理给大家参考:
对于犯罪者来说,如果他知道他做了唯一死刑的案子,只要他不是傻子,都会产生一种:
反正死定了,从现在起,我不需要去想自己还能不能回头,只需要记得想办法灭口、确保
自己不会被抓到就好。
于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豁出去了’的心理状态就会发生───杀掉目击者,
杀掉被害人,都将成为犯罪者的考虑,甚至是唯一选择
如果真的有需要,当然可以有死刑的存在,但不应该是唯一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