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今天新闻狂报的,劳工比公务员多放七天?

楼主: FadedMisa (FaMi法米)   2016-03-29 01:30:23
※ 引述《rreewwqq (hi)》之铭言:
:

: 今天新闻狂报的,劳工比公务员多放七天
: 但为什么新闻中的那几个假日,不是早就没放了吗
: 有人懂吗,因为1/2 ,3/29 ,9/28,10/25
: 这几天何时有放了?
: 我记的1/2.3/29,10/25,日好像从小到大根本没放过啊?
简单回复
这七天国定假日
在2016/1/1 也就是今年以后才修法施行删除的 (现在被暂缓执行 可能会再修正)
在今年初以前 劳基法施行细则第23条仍有规定
102元旦隔日、329青年节、928教师节、1025光复节、1031蒋公诞辰、1112国父诞辰、
1225行宪纪念日
皆为国定假日
以下是旧的劳基法施行细则第23条
第二十三条(应放假之纪念日)
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放假之纪念日如左:
一、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元月一日)。
二、和平纪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三、革命先烈纪念日(三月二十九日)。
四、孔子诞辰纪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五、国庆日(十月十日)。
六、先总统蒋公诞辰纪念日(十月三十一日)。
七、国父诞辰纪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八、行宪纪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法第三十七条所称劳动节日,系指五月一日劳动节。
本法第三十七条所称其他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之翌日(元月二日)。
二、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
三、妇女节、儿童节合并假日(民族扫墓节前一日)。
四、民族扫墓节(农历清明节为准)。
五、端午节(农历五月五日)。
六、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
七、农历除夕。
八、台湾光复节(十月二十五日)。
九、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者。
依劳基法
第 36 条
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
第 37 条
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均应休假。
第 39 条
第三十六条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条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条所定之特别
休假,工资应由雇主照给。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于休假日工作者,工资应
加倍发给。
若在上述国定假日上班雇主应该给双倍工资
从小上学当然没放,因为你不是劳基法适用对象
如果你说工作后都没放过这些国定假日,或是双倍工资、补休
简单说,那就是你被惯老板坑了
没有得到应有工资和补修这是劳动检查面的问题
而且再说什么劳工比公务员多好几天假过很爽这种荒诞之谈
公务员有周休二日
劳工有吗?
依最新修法单周正常工时40小时,并不代表劳工有周休二日
最根本的第36条例假并没有修改
所以劳工在修法后并没有劳动部所谓的“劳工周休二日”
甚至想要将每月加班上限从46小时增加为每月54小时
当然,追求转型正义的过程中
我们可以质疑这些国定假日是否有纪念意义
但我们对这些纪念日之意义仍在讨论阶段之时
再加上台湾劳工工时已是世界排名第四高,不应该贸然删减此七天假日
作者: cassisrose (玫瑰绽放)   2016-03-29 06:58:00
公司只有元旦隔天(连假)有放耶.......这正常吗
作者: sulin209 (胖宅)   2016-03-29 09:59:00
那请问有哪些公司在这些实质上不休假的假日,给员工双倍薪资的,应该要表扬才对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6-03-29 11:23:00
简单讲就是被凹习惯了,都以为这七天没假不过,周休二日的上班族其实也挺多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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