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我的想法会很奇葩吗?有关这个性侵新闻

楼主: turnsongyy (施搭搭)   2016-01-11 01:47:0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108/770235/
这个新闻简单讲就是有个女的外出 
在旅馆附近遇到一个男生跟他搭讪 她婉拒了 
不过亲了男生一下 让男生跟她上楼 还跟男生一起洗澡
最后她被性侵了 结束后崩溃得只能拍照发上网打字
然后被网友砲轰
会看到这个新闻 是朋友脸书按某个评论的赞
那个评论在批评新闻下面洪浩云的留言有问题
评论者强调性侵是文化与权力的问题 不是性欲与道德的问题
然后在回复里面跟他的朋友们强调身体自主的问题
基本上我同意他的想法 性侵是不对的 不管各种理由都不能性侵
   我同意他的想法 性侵是不对的 不管各种理由都不能性侵
   我同意他的想法 性侵是不对的 不管各种理由都不能性侵
很重要所以要讲三次 因为我在脸书上被两个男的反驳 
他们觉得我的想法有问题XD
我觉得性侵是不对的 可是可是我没那么反对检讨受害者
我的立场比较接近新闻底下那个林秀玲的发言
基本上如果一个人不同意 当然不管什么情况其他人都该管好自己不能硬上
不过走在路上倒楣被抢跟到处炫富被抢 他人的评论就是会不一样嘛
假设有个有钱人 穿戴一堆珠宝首饰拿着一叠钞票跑去治安很差的地区 
把钞票放在某个满脸横肉的穷人面前晃 
跟他挑衅的说:"想要吗?想要吗?来拿啊!不给你呵呵呵~" 
最后这个人被抢了
看到这个有钱人的行为 很多人就算反对抢劫 还是会批评、检讨受害者
而大家对于这种检讨受害者的行为可以接受
为什么我们面对被抢 检讨受害者不一定受责难 
面对性侵 检讨受害者就会受责难了 
被抢劫的受害者也会心理受伤啊 
也许是因为一般人遇到性侵 检讨受害者的比率太高了吧 
又或者在性侵问题上 检讨受害者很多人是强调"他没错你活该"
而不是"性侵当然不对 可是这是高风险行为"
但我真的不觉得我们就该矫枉过正 完全不能检讨受害者啊
毕竟在台湾或欧美的文化下 共浴很挑逗 通常是在暗示可以上床
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 在我看来 她嘴巴说不要 行为却在说OK
我们当然可以高举着人权 强调身体自主权
可是这些无法化成实体盾牌帮我们面对危险和恶意的反应
这是她在秉持着身体自主权 选择跟男生共浴时 需要负担的风险
也许这个男的误会了女生的意思 也许自制力不佳 也许怀抱恶意
不管是哪一种 总之这个女的从事了高风险行为 也中奖受害了
为什么不能批评她呢 不是因为她进行高风险行为被性侵活该
而是批评她的高风险行为 就像批评前面举例那个炫富被抢的人一样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强暴105)   2016-01-11 01:49:00
拍拍喔 被呛爆晚上会不会睡不着
作者: min615 (miniii)   2016-01-11 01:50:00
作者: aq5321 (aq)   2016-01-11 01:52:00
_ _没乔好xDD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6-01-11 01:52:00
可是大哥 她内文有说她食物中毒 难道不能臆测可能是像酒醉一样不能自理也不够抵抗吗?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1-11 01:52:00
就拿你的炫富例子来说好了,有人会说是抢劫犯"误会"对方的意思吗?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6-01-11 01:55:00
你会去批评或指责炫富被抢的人 不代表别人跟你一样啊这什么可笑的二分法XD不要把所有人都跟你想的一样好吗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1-11 02:05:00
所以差别就在于没人会认为抢劫受害者是自愿被抢,但性侵受害者却会被质疑是自愿被干.抢劫犯你再怎样批评受害者,只要罪证确凿抢劫犯照样能被定罪,可性侵一旦被质疑是合意,那就可能是无罪定谳,你有想过这中间的差别吗?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6-01-11 02:10:00
一起洗澡就代表能做爱?中间是不是跳了什么?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6-01-11 02:13:00
同意宝石大 还有请不要偷换概念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01-11 02:13:00
邀请共浴真的很难理解Orz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6-01-11 02:14:00
我肠胃炎也可以走路阿 只是被抢劫的时候我大声抵抗的力气会弱很多吧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6-01-11 02:15:00
舆论检讨被害人时多是加害者不明或极度不信任加害者时.比方说你电脑中毒了,理论上该死的是写出病毒的骇客,但你如果企图讨拍八成会先被检讨习惯不良没有安全防毒同理这件案子就是极度不信任加害者在那种情境下会保持
作者: iamserene (新的一年没有希望 )   2016-01-11 02:17:00
这个案例里的被害者的确是有点怪怪的..
作者: sprite888 (高级鬼岛人)   2016-01-11 02:17:00
认真说起来就算是性工作者 不做你生意也不能强来 不然就是性侵不过这个社会对于"被害者形象"其实很注重社会对于"不能理解的受害者",对其同理心和同情心会降低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1-11 02:21:00
你的想法应该是普遍大众的想法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1-11 02:22:00
所以强暴案才有"完美受害者"的说法--强暴案若是在户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6-01-11 02:22:00
我有注意到有发生这种现象的都可以归纳成那两种状况...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6-01-11 02:24:00
最好女生平时个性低调 不爱打扮 排斥与男性接触 品学兼优又孝顺 那么被检讨的机率又会降低很多了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6-01-11 02:27:00
"阿莫尔强调,曾试图制止沙基尔"所以身体不舒服的人 阻止了对方反而对方更暴力这样还是代表她不够严正?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1-11 02:30:00
意大利曾经有个强暴案不成立是因为受害者当时穿牛仔
作者: sprite888 (高级鬼岛人)   2016-01-11 02:30:00
老实说 如果是个狡猾的男人 懂得钻完美受害者这种漏洞总是挑"不完美受害者"下手那他可能被抓的时机定罪会延后很久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6-01-11 02:33:00
你这种推论可能性确实满高的,实务上是否成立妨碍性自主不全然是看被害者的陈述,法官检察官还常常会去看一些通讯记录甚至是监视器显示的行为有无异状...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1-11 02:38:00
确实不能只听一面之词 另一方面来说 应该也是有真的仙人跳 然后后谎称性侵的吧 有时也只能看证据说话 但证据也不一定能完整说明什么 像有的人怕更严重不反抗 验伤就不严
作者: mokumi (mokumi)   2016-01-11 02:40:00
虽然部分同意 可是正常的男生还是不会那么做呀 很多人都交过男朋友吧 单独到比较没人的地方 甚至到各自的房间独处也不会发生什么危险。这个女生争议的点是在对方是陌生人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 就算对方是女孩子我都觉得不应该了因为你跟他不熟 随便信任别人 对成年人来说太大意 但要是有人认为他的错误是一起洗澡我会比较不认同 就算是男女朋友 夫妻 都不行违法对方意愿了。所以他的错是在大意的跟陌生人独处
作者: Joyous1989 (Joyous)   2016-01-11 02:48:00
你的举例很烂,富人故意去炫富被抢,那是强被弱的欺负。性侵通常都是弱的被强的欺负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6-01-11 02:50:00
补充一点,抢劫的成立在加害人取得动产那一瞬间就成立抢匪做出动作或表示到拿到动产都是客观上可以直接判断但妨害性自主罪强调的是当事人意愿,所以上头才会提到会去看通联监视器之类的东西,因为当事人到底有没有意愿除了他自己没有人晓得,只能靠事证物证人证去推测...
作者: chilahachila (狂爆酷炫屌炸天)   2016-01-11 04:42:00
价钱乔不拢啦
作者: ggrreeeenn (小绿绿)   2016-01-11 07:21:00
是谁让高危险行为显得危险呢?也是加害者。
作者: kamayer ( 没我的日子 妳别来无恙)   2016-01-11 10:02:00
我也不能理解和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一起洗澡是怎么回事不过我有看到另一份新闻 这女的之前就有两次被性侵的记录 我是觉得这样有点怪就是了
作者: rina1028 (りなぴょん)   2016-01-11 10:08:00
觉得不管受害者之前的行为是不是有问题,但在受害后他是痛苦的话,旁人就不用去刻意检讨他的行为,因为他已经尝到后果了,自己也应该知道自己行为有多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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