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男性,我来发表我的看法:
一、有房:
女性要嫁男,要求男性有房,我认为合理,因为要有归宿,无论是婆家的房,
还是搬出去独立的房。
但我觉得更合理的是一起打拼买房,而且这会增加夫妻间的革命情感。
房子现在也可以合并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这应不是问题。
二、有车:
我认为一个家要成立,有车是必须的,所以一定要有车,至少要有一辆机车。
我爸是那种买得起骄车的人,而且可买不只一辆,但到目前为止他都只骑机车。
他有汽车驾照,但他认为车子只是代步工具,几十年来只买机车。
当然如果一个家庭中机车愈多也不差,像我邻居他老婆的嫁妆就含一辆机车,
和他老公加起来总共两辆。
结论:这问题不是女嫁男是否男的要有房有车,而应该要是成家是否要有房有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