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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2月23日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卅多岁女子搭出租车时,将包包遗忘放在车上,事后运将把包
包送到派出所招领,警方依包包内的物品,循线找到女子前来认领,未料,女子领回包包
后,却怒控承办此遗失物案的郑姓员警性骚扰,指员警盯着她的胸部看;台北地检署调阅
派出所监视器画面,认定女子所述与事实不符,今将郑姓员警不起诉。
检方调查,今年八月廿二日下午四点多,郑姓员警通知女子到派出所,认领她遗失的包包
,郑姓员警为确认该名女子是否是包包的主人,询问女子说:“包包里面是不是有一件童
装?”女子回复确认后,即拿走包包转身就走。
事后女子不知何故,突然对郑姓员警提告,指控郑姓员警眼睛盯着她的胸部看,涉嫌性骚
扰;女子警讯时还指出,当时她曾问郑姓员警说:“你干嘛一直看我的胸部?”郑姓员警
应讯时则否认,不知为何无端惹上官司。
检方勘查派出所监视器画面,发现郑姓员警当时在值班台旁边,将包包交还给该名女子,
且值班台上还坐着1名值班员警,郑姓员警确认包包内的物品后,即将包包交还给该名女
子,两人并无其他交集,因而认定女子的指控与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