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layeh (大象老师)
2015-12-19 22:56:25昨天同事传来一张照片
问我某某餐厅好吃吗?
还问我是某个美食部落客吗?
我点开照片和网址
竟然真的是我们一家人在用餐的照片
当下觉得很丢脸
因为是同事传来的照片和网页
回答同事
那不是我写的美食文章之后
就结束了短暂的对谈
可是
心里却感觉不舒服
因为美食部落客介绍美食
为何要拍到我们呢?
如果会拍到我们
是否应该先得到我们同意
再刊登在他们的部落格?
妳们会介意这种事情吗?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2-19 22:59:00会,而且会寄信或留言要求撤掉照片否则存证提告
作者:
leiadot (小日安)
2015-12-19 23:01:00可告侵犯肖像权
作者:
aotfs2013 (aotfs2013)
2015-12-19 23:02:00至少打个马赛克
作者:
winkwink (未来一直来)
2015-12-19 23:03:00如果脸部非常清晰,可以写信要求撤照,一般都会愿意
作者: Doraemon2 (哆啦二号) 2015-12-19 23:06:00
遇过朋友照片被媒体乱用还沾沾自喜的发文炫耀..但我不能接受+1
作者:
s314159 (圆周率)
2015-12-19 23:07:00告到他脱裤子+1
作者:
bigsos (我是你高中老师= =)
2015-12-19 23:08:00不介意~也不觉得丢脸~就刚好是路人甲被拍到的感觉
作者:
Fiona102 (Fiona :))
2015-12-19 23:09:00告知他请他打码 看他的态度吧 先不要太早下定论
这是基本礼貌吧 很不尊重别人先好声好气要求他撤掉照片或是至少打马要是对方无动于衷在考虑要不要采取更进一步手段吧
楼主:
olayeh (大象老师)
2015-12-19 23:19:00谢谢大家,我刚才已经用悄悄话方式留言,希望她删除那张照片。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2-19 23:21:00原波记得要把你留言的画面拍下来存证喔,要是牠故意删掉装死,要走法律途径就有证据证明你已经告知过了
之前去吃饭也是被部落客拍到 好声好气跟他说帮人打马赛克应该是基本的尊重 结果还被反呛说本来就不需帮人打马赛克 气到吐血
作者:
bakaka (阿益)
2015-12-19 23:24:00私下给我网址,我去看看
楼主:
olayeh (大象老师)
2015-12-19 23:25:00感谢k大,如果几天没得到她的回应,我再一次公开留言,然后拍照存证。
作者:
jojia (jojia)
2015-12-19 23:26:00可以告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2-19 23:28:00每次留言都拍画面存证最好,而且要订一个期限,如果装死或回呛你就真的很不知好歹了,直接提告不需要客气
作者: cvup (be honest) 2015-12-19 23:29:00
我会非常生气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2-19 23:30:00记得这种事是牠要自己举证证明你有授权放照片,所以只要你自始至终都没同意,牠就是等著赔钱了
之前看到某部落客的食记上有其他顾客的用餐照,被拍到的人刚好张大口吃东西总之那个吃相被定格下来很不好看,我
作者: a771105kuo 2015-12-19 23:32:00
我是无所谓,但你在意可以去反应,那是你的权利
建议该部落客应该将其他顾客脸上打上马赛克以表尊重,但对方就是一副你出来用餐就是活该被我拍下来放上我的态度.那个部落客后来就是很明显的专门收钱打广告那种,名声也不太好...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2-19 23:35:00可以问楼上那个部落客是谁吗,提示就好...
作者:
Cynthya (歌月徘徊)
2015-12-20 00:06:00不打码很夸张
如果是刻意拍我在吃东西会觉得不受尊重,并要求撤照。如果只是刚好拍到但又偏偏很聚焦,会要求打马赛克。
作者:
uki1749 (小希酱)
2015-12-20 04:27:00我前阵子也不小心入镜别人灭顶的照片跟影片 还超清楚…但这时候请他删怕被当成是反灭顶就不敢吭声了…
作者:
eatnota (好个秋~)
2015-12-20 06:08:00当然会,顾虑被迫入镜的人感受很难吗
作者:
annabearc (安娜跨丢一丁公哎哟威)
2015-12-20 08:06:00如果能看出是我 我会介意 并请对方撤下
作者: pantene929 2015-12-20 09:44:00
告诉他吧
楼主:
olayeh (大象老师)
2015-12-20 10:46:00我是原po,刚才看见格主已经删除了照片,觉得她很有诚意,是用心经营的美食部落客,以后也会持续关注她。